重庆国隆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提升项目第二次网上询比公告
重庆国隆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提升项目第二次网上询比公告
目录/需求描述 | n采购预算(元) | n数量 | n小计(元) | n
---|---|---|---|
n n nnn nn nn n目录: n其他服务 nn n需求描述 nnn n根据国企改革任务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以及上级部门的要求,对公司本部组织与岗位体系、薪酬管理体系、绩效管理体系、人员发展体系等人力资源管理优化升级。(详见附件) n | n¥220,000.00 | nn1(件)n | n¥220,000.00 | n
需提供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以重庆国隆 (略) 领导集体会议通过为准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咨询费、培训费、交通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成交单位项目团队食宿费由成交单位自行负责提供。
服务费用总价包干,分笔支付:
1. 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支付成交总价的10%。
2. 完成项目实施方案(初步设计方案)并通过验收后5个工作日支付成交总价的10%。
3. 完成组织与岗位部分咨询成果并通过验收后5个工作日支付成交总价的20%。
4. 完成薪酬福利部分咨询成果并通过验收后5个工作日支付成交总价的20%。
5. 完成绩效管理部分咨询成果并通过验收后5个工作日支付成交总价的20%。
6. 完成员工发展部分咨询成果并通过验收后5个工作日支付成交总价的20%。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目录/需求描述 | n采购预算(元) | n数量 | n小计(元) |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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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n nnn nn nn n目录: n其他服务 nn n需求描述 nnn n根据国企改革任务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以及上级部门的要求,对公司本部组织与岗位体系、薪酬管理体系、绩效管理体系、人员发展体系等人力资源管理优化升级。(详见附件) n | n¥220,000.00 | nn1(件)n | n¥220,000.00 | n
需提供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以重庆国隆 (略) 领导集体会议通过为准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咨询费、培训费、交通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成交单位项目团队食宿费由成交单位自行负责提供。
服务费用总价包干,分笔支付:
1. 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支付成交总价的10%。
2. 完成项目实施方案(初步设计方案)并通过验收后5个工作日支付成交总价的10%。
3. 完成组织与岗位部分咨询成果并通过验收后5个工作日支付成交总价的20%。
4. 完成薪酬福利部分咨询成果并通过验收后5个工作日支付成交总价的20%。
5. 完成绩效管理部分咨询成果并通过验收后5个工作日支付成交总价的20%。
6. 完成员工发展部分咨询成果并通过验收后5个工作日支付成交总价的20%。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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