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山华安玉地质公园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及景区大门提升改造项目抽取告知书
麒麟山华安玉地质公园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及景区大门提升改造项目抽取告知书
麒麟山华安玉地质公园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及景区大门提升改造项目抽取告知书
项目编号:E*3
1.项目条件
本项目麒麟山华安玉地质公园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及景区大门提升改造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华 (略) , 建设资金来源债券资金,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本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采用简易抽取办法确定承包单位。
2.项目概况
2.1 工程建设地点:华安县麒麟山地质公园;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82元(含暂列金27000元);
2.3 发包范围和内容:
(1)发包范围:
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所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审核书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等;
(2)发包内容:
麒麟山华安玉地质公园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及景区大门提升改造项目;
2.4 工程预算造价及其组成: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82元(含暂列金27000元);
(1)本项目下浮率:
K=6%;
(2)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 (略) 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及以上。
2.7 发包人其他要求: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承包单位资格要求
3.1. 本发包项目要求承包单位应当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为 (略) 政“小规模工程”企业候选名录库中的企业。如候选企业在抽取时发现不在候选企业名册内,则不能参与抽取。
4.抽取确定承包单位方法
4.1 报名参选时间:**日至**日;
4.2 报名方式: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报名;招标代理机构:福 (略) 联系人:小陈、小郭 电话:0596-*;
4.3 抽取时间:** 09:30;
4.4 抽取地点: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4.5 抽取方法:简易抽取中标人办法。
注:在抽取承包单位过程中,如出现由于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的工作失误、设备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抽取结果的,抽取的承包单位无效,应当重新抽取。
5.合同类型
本发包项目采用的合同类型:(固定总价合同)。
承包单位应当在确认函发出之日起28天内就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向建设单位提出核对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对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无异议;经核对,工程量有变化的,由双方确认后应在施工合同中对合同价款做相应调整。(适用于固定总价合同)。
6.合同签订
承包单位在收到确认函后3天内,就派代表与建设单位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7.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
7.1 履约担保金额:签约合同价的10%;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福建专区(http://**)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 |||||
地 址: | 邮 编: | ||||
电子邮箱: | |||||
电 话: | 传 真: | ||||
联系人: |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 |||||
地 址: | |||||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福 (略) 联系电话: 0596-* | |||||
日 期: | |||||
麒麟山华安玉地质公园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及景区大门提升改造项目抽取告知书
项目编号:E*3
1.项目条件
本项目麒麟山华安玉地质公园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及景区大门提升改造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华 (略) , 建设资金来源债券资金,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本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采用简易抽取办法确定承包单位。
2.项目概况
2.1 工程建设地点:华安县麒麟山地质公园;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82元(含暂列金27000元);
2.3 发包范围和内容:
(1)发包范围:
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所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审核书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等;
(2)发包内容:
麒麟山华安玉地质公园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及景区大门提升改造项目;
2.4 工程预算造价及其组成: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82元(含暂列金27000元);
(1)本项目下浮率:
K=6%;
(2)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 (略) 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及以上。
2.7 发包人其他要求: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承包单位资格要求
3.1. 本发包项目要求承包单位应当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为 (略) 政“小规模工程”企业候选名录库中的企业。如候选企业在抽取时发现不在候选企业名册内,则不能参与抽取。
4.抽取确定承包单位方法
4.1 报名参选时间:**日至**日;
4.2 报名方式: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报名;招标代理机构:福 (略) 联系人:小陈、小郭 电话:0596-*;
4.3 抽取时间:** 09:30;
4.4 抽取地点: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4.5 抽取方法:简易抽取中标人办法。
注:在抽取承包单位过程中,如出现由于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的工作失误、设备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抽取结果的,抽取的承包单位无效,应当重新抽取。
5.合同类型
本发包项目采用的合同类型:(固定总价合同)。
承包单位应当在确认函发出之日起28天内就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向建设单位提出核对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对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无异议;经核对,工程量有变化的,由双方确认后应在施工合同中对合同价款做相应调整。(适用于固定总价合同)。
6.合同签订
承包单位在收到确认函后3天内,就派代表与建设单位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7.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
7.1 履约担保金额:签约合同价的10%;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福建专区(http://**)上发布。
9.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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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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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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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福 (略) 联系电话: 059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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