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柱分公司2023年度欠费催收业务外包框架采购项目公告
关于石柱分公司2023年度欠费催收业务外包框架采购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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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文件名称: | 关于石柱分公司2023年度欠费催收业务外包框架采购项目公告 | 创建时间日期: | ** 13:20:00 | ||
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 08:30:48 | 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 17:00:00 | ||
比选文件内容说明: | |||||
终止: | 否 | ||||
比选文件标包: | 关于石柱分公司2023年度欠费催收业务外包框架采购项目公告 |
标包名称: | 关于石柱分公司2023年度欠费催收业务外包框架采购项目公告 | |||||||||||||||||||||
标包内容说明: | 比选公告 本 (略) 2023年度欠费催收业务外包框架采购项目(项目编号:DXJJ-4B-*),比选人为 (略) 石柱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鼎信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项目概况: (1)项目规模:本项目采购金额为20.00万元(含税),采购价为暂估价,实际结算金额以实际产生的订单金额为准。 注:本次框架采购标的为比选人预计在需求期内可能发生的项目,并不作为比选人向参选人作出的具体项目的承诺。如参选人不同意此条款,则参选人应书面告知比选人,并退出本项目的参选。 (2)协议有效期: 双方同意由卖方和/或供应商作为买方和/或采购方的设备及服务供应商的期限(“有效期”)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年。如在有效期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有效期在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提前终止: 买方与卖方就下一批[/]及相关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买方就再次采购[/]及相关服务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 ③因卖方违约,买方向卖方发出停止供货通知书之日; ④供货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⑤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有效期内如未发生以上任一情形,则有效期于届满后自动延续至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终止: 买方与卖方就下一批[/]及相关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买方就再次采购[/]及相关服务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 ③因卖方违约,买方向卖方发出停止供货通知书之日; ④供货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⑤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3)服务地点: (略) 石柱县。 (4)服务内容:引 (略) 的要求,针对账期4个月以上的欠费进行催收,具体内容及标准以技术规范书要求为准。 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分包。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如下表,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参选人资格要求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并提供 (略) 的主体资格证件复印件。 (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3)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比选。 (4)参选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同类项目业绩:参选人须提供**日至今的同类项目(欠费催收)自身业绩一个。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否则一律不认可。如果提供框架合同,必须提供盖章订单复印件;如提供订单,必须同时提供对应的框架合同。框架合同以订单的金额为准。单项目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下达/签订时间为准,证明材料加盖参选人公章。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6)参选人需为本项目配置一名项目负责人,提供人员身份证及社保证明材料(社保局出具的**日之后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必须由参选单位缴纳社保,复制不予认可)。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产品资格要求:/。 参选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参选人为代理商的]:/。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比选文件获取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日8时30分至**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比选文件获取地点: (略) 涪陵区桥南大道8号电信大楼11楼业务部。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参选人应当委托经办人按照下述要求向比选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1、线下方式 (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文件及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线下获取联系人:甘老师(联系电话:*,仅接受比选文件获取咨询)。 2、线上方式 (1)应在报名时间内将1、(1)-(2)*@*q.com,邮件标题应注明“比选文件购买:XXX(项目名称)”,比选代理机构经确认无误后发出比选文件。 (2)线上获取联系人:甘老师(联系电话:*,仅接受比选文件获取咨询)。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参选文件的递交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日15时00分。 参选文件递交地点: (略) 石柱县南宾镇城南 (略) 2楼会议室。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样品的递交 本项目不涉及 参选人注册 7.1参选人须在购买比选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 7.2已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或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可通过原账号密码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登录。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异议接收及联系方式 9.1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略) 石柱分公司 地 址: (略) 石柱县南宾镇城南路6号 联 系 人:杨老师 电 话:* 电子邮件:*@*89.cn 比选代理机构:鼎信 (略) 地 址: (略) 涪陵区桥南大道8号 联 系 人:姚老师、余老师、隆老师 电 话:*、*、* 银行帐户:鼎信 (略)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袁家岗支行 账 号:310 0023 6190 0007 7305 9.2 异议接收方式 异议接收邮箱:*@*89.cn。 比选代理机构:鼎信 (略) (盖章)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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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内容说明: | 比选公告 本 (略) 2023年度欠费催收业务外包框架采购项目(项目编号:DXJJ-4B-*),比选人为 (略) 石柱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鼎信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项目概况: (1)项目规模:本项目采购金额为20.00万元(含税),采购价为暂估价,实际结算金额以实际产生的订单金额为准。 注:本次框架采购标的为比选人预计在需求期内可能发生的项目,并不作为比选人向参选人作出的具体项目的承诺。如参选人不同意此条款,则参选人应书面告知比选人,并退出本项目的参选。 (2)协议有效期: 双方同意由卖方和/或供应商作为买方和/或采购方的设备及服务供应商的期限(“有效期”)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年。如在有效期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有效期在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提前终止: 买方与卖方就下一批[/]及相关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买方就再次采购[/]及相关服务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 ③因卖方违约,买方向卖方发出停止供货通知书之日; ④供货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⑤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有效期内如未发生以上任一情形,则有效期于届满后自动延续至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终止: 买方与卖方就下一批[/]及相关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买方就再次采购[/]及相关服务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 ③因卖方违约,买方向卖方发出停止供货通知书之日; ④供货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⑤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3)服务地点: (略) 石柱县。 (4)服务内容:引 (略) 的要求,针对账期4个月以上的欠费进行催收,具体内容及标准以技术规范书要求为准。 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分包。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如下表,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参选人资格要求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并提供 (略) 的主体资格证件复印件。 (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3)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比选。 (4)参选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同类项目业绩:参选人须提供**日至今的同类项目(欠费催收)自身业绩一个。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否则一律不认可。如果提供框架合同,必须提供盖章订单复印件;如提供订单,必须同时提供对应的框架合同。框架合同以订单的金额为准。单项目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下达/签订时间为准,证明材料加盖参选人公章。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6)参选人需为本项目配置一名项目负责人,提供人员身份证及社保证明材料(社保局出具的**日之后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必须由参选单位缴纳社保,复制不予认可)。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产品资格要求:/。 参选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参选人为代理商的]:/。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比选文件获取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日8时30分至**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比选文件获取地点: (略) 涪陵区桥南大道8号电信大楼11楼业务部。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参选人应当委托经办人按照下述要求向比选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1、线下方式 (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文件及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线下获取联系人:甘老师(联系电话:*,仅接受比选文件获取咨询)。 2、线上方式 (1)应在报名时间内将1、(1)-(2)*@*q.com,邮件标题应注明“比选文件购买:XXX(项目名称)”,比选代理机构经确认无误后发出比选文件。 (2)线上获取联系人:甘老师(联系电话:*,仅接受比选文件获取咨询)。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参选文件的递交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日15时00分。 参选文件递交地点: (略) 石柱县南宾镇城南 (略) 2楼会议室。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样品的递交 本项目不涉及 参选人注册 7.1参选人须在购买比选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 7.2已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或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可通过原账号密码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登录。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异议接收及联系方式 9.1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略) 石柱分公司 地 址: (略) 石柱县南宾镇城南路6号 联 系 人:杨老师 电 话:* 电子邮件:*@*89.cn 比选代理机构:鼎信 (略) 地 址: (略) 涪陵区桥南大道8号 联 系 人:姚老师、余老师、隆老师 电 话:*、*、* 银行帐户:鼎信 (略)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袁家岗支行 账 号:310 0023 6190 0007 7305 9.2 异议接收方式 异议接收邮箱:*@*89.cn。 比选代理机构:鼎信 (略) (盖章)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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