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急救中心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云南省急救中心航空紧急医学救援适航设备-转运呼吸机、心电监护除颤仪”的公示
云南省急救中心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云南省急救中心航空紧急医学救援适航设备-转运呼吸机、心电监护除颤仪”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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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急救中心航空紧急医学救援适航设备-转运呼吸机、心电监护除颤仪 | ||
采购单位 | (略) 急救中心 | ||
行政区域 | 省级 | 公告时间 | ** |
拟采定唯一供应商 | 云南 (略) | ||
预算金额 | ¥196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略) 急救中心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71-* | ||
采购单位 | (略) 急救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高新区科光路1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7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人民西路328号 (略) 办公楼214室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71-* |
采购人: (略) 急救中心
项目名称: (略) 急救中心航空紧急医学救援适航设备-转运呼吸机、心电监护除颤仪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略) 急救中心航空紧急医学救援适航设备采购项目-转运呼吸机、心电监护除颤仪,采购内容包括转运呼吸机、心电监护除颤仪。采购内容要求适用于航空医疗转运,按照RTCA/DO-160G《航空设备环境条件与试验程序》要求进行适航检测并符合要求,必须提供适航证书或适航检测报告,抗干扰性强,安全可靠,在使用时不会对航空器造成干扰。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196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目前适用于航空医疗转运的转运呼吸机和除颤监护仪国内仅分别各有一家厂商生产的产品符合采购要求,以上2个产品经咨询生产厂家,均授权云南 (略) 全权办理和履行本项目事宜。经专家论证,本项目符合《 (略) 财政 (略) 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文)第二条第(一)款7种情况:“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其他情况”因此,向财政部门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名称:云南 (略)
地址: (略) 五华区东风西路145号6层610-611号
**至**
其他:剩余详细申请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 (略) 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 (略) 急救中心
联系地址: (略) 高新区科光路16号
联系电话:0871-*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略) 财政厅
联系地址: (略) 华山南路130号四楼
联系电话:0871-*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略)
联系地址: (略) 人民西路328号 (略) 办公楼214室
联系电话: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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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急救中心航空紧急医学救援适航设备-转运呼吸机、心电监护除颤仪 | ||
采购单位 | (略) 急救中心 | ||
行政区域 | 省级 | 公告时间 | ** |
拟采定唯一供应商 | 云南 (略) | ||
预算金额 | ¥196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略) 急救中心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71-* | ||
采购单位 | (略) 急救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高新区科光路1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7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人民西路328号 (略) 办公楼214室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71-* |
采购人: (略) 急救中心
项目名称: (略) 急救中心航空紧急医学救援适航设备-转运呼吸机、心电监护除颤仪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略) 急救中心航空紧急医学救援适航设备采购项目-转运呼吸机、心电监护除颤仪,采购内容包括转运呼吸机、心电监护除颤仪。采购内容要求适用于航空医疗转运,按照RTCA/DO-160G《航空设备环境条件与试验程序》要求进行适航检测并符合要求,必须提供适航证书或适航检测报告,抗干扰性强,安全可靠,在使用时不会对航空器造成干扰。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196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目前适用于航空医疗转运的转运呼吸机和除颤监护仪国内仅分别各有一家厂商生产的产品符合采购要求,以上2个产品经咨询生产厂家,均授权云南 (略) 全权办理和履行本项目事宜。经专家论证,本项目符合《 (略) 财政 (略) 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文)第二条第(一)款7种情况:“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其他情况”因此,向财政部门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名称:云南 (略)
地址: (略) 五华区东风西路145号6层610-611号
**至**
其他:剩余详细申请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 (略) 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 (略) 急救中心
联系地址: (略) 高新区科光路16号
联系电话:0871-*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略) 财政厅
联系地址: (略) 华山南路130号四楼
联系电话:0871-*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略)
联系地址: (略) 人民西路328号 (略) 办公楼214室
联系电话: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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