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民政局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DDYJ-2022-648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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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民政局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DDYJ-2022-648465


(略) 荔湾区民政局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 (略) 荔湾区民政局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2-*

(三)预算金额:40,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服务描述需求描述数量计量单位
1人员要求:1
服务开始时间:2023.01.01-2023.12.31
荔湾区民政局2023年聘请法律顾问需求按照《 (略) 荔湾区委 (略) 荔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通知》规定,鼓励和提倡政府工作部门通过聘请律师、法学专家的方式承担法律顾问工作。为做好2023年荔湾区民政局法治工作,为提升民政工作法治化水平提供坚强有力保障,制定法律顾问需求如下:一、法律顾问要求(一)受聘方应组织一个从业经验丰富、政治素养较高的法律服务团队为聘请方提供法律服务。根据聘请方委托业务的性质和要求,受聘方可适当进行增加或调整人员。(二)如律师团队成员因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而不能按本合同之规定提供法律服务,受聘方应立即通知聘请方,并向聘请方推荐其他适职律师,经聘请方同意后另行指派。(三)如聘请方认为任何律师团队成员因任何原因不能提供满意服务的,可以书面通知要求更换律师团队成员。受聘方应于接到通知后七日内向聘请方推荐其他律师,经聘请方同意后指派。二、服务范围和方式(一)受聘方将采用专职律师日常服务、核心律师顾问团重点服务和专项法律顾问配套服务相结合的方式为聘请方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务。(二)专职律师日常服务,是由受聘方指派不少于两名律师专职协助聘请方处理日常工作中所遇到的有关法律事务。该项服务范围和部分承诺办理时间包括:1.对聘请方的决策事项、行政行为和事务处理进行法律论证,提出法律意见;2.为聘请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研究具体法律问题,办理具体法律事务;3.参与聘请方法规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送审稿、重要法律文书、制度标准规范、以聘请方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等起草、修改、论证、合法性审查等工作,并提供法律意见;4.按照聘请方的有关安排和要求,参与聘请方的案件审理、项目洽谈等工作;5.为聘请方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6.参与处理与聘请方相关的调解、和解、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分析意见;7.为聘请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法治培训师资、法治宣传等服务;8.聘请方交办的其他政府法律事务。(三)核心律师顾问团重点服务,是由受聘方指派三名以上从业经验丰富的资深律师组成核心律师团,为聘请方提供重点法律服务的专家智囊团。该项服务范围包括:1.按照聘请方的要求出席有关重要会议,对重大、疑难信访案件研讨、重大立法活动、重大合同及其决策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提 供咨询意见;2.研究和解决专职驻点律师提交的法律问题;3.统筹律师所对聘请方的法律服务工作,监控法律服务质量,指挥和组织全所各法律专业部门为聘请方提供法律服务。4.每年提供 1-2 次学法辅导报告或法制培训。四、诉讼及专项法律事务委托。聘请方的涉诉事务(如: 代理各类诉讼、仲裁和行政复议案件)和大型的非诉讼事务(如:委托研究课题项目、规范性文件起草项目等法律服务) 实行单独委托。三、法律顾问服务费及服务时限法律顾问服务费人民币*万元整(¥40,000 元),合同签署后三十日内向受聘方支付。服务时限为**日至**日。1

(五)议价发起时间:**日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

合同份数:4

争议处理方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蔡洁 *

采购单位: (略) 荔湾区民政局

**日


(略) 荔湾区民政局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 (略) 荔湾区民政局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2-*

(三)预算金额:40,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服务描述需求描述数量计量单位
1人员要求:1
服务开始时间:2023.01.01-2023.12.31
荔湾区民政局2023年聘请法律顾问需求按照《 (略) 荔湾区委 (略) 荔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通知》规定,鼓励和提倡政府工作部门通过聘请律师、法学专家的方式承担法律顾问工作。为做好2023年荔湾区民政局法治工作,为提升民政工作法治化水平提供坚强有力保障,制定法律顾问需求如下:一、法律顾问要求(一)受聘方应组织一个从业经验丰富、政治素养较高的法律服务团队为聘请方提供法律服务。根据聘请方委托业务的性质和要求,受聘方可适当进行增加或调整人员。(二)如律师团队成员因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而不能按本合同之规定提供法律服务,受聘方应立即通知聘请方,并向聘请方推荐其他适职律师,经聘请方同意后另行指派。(三)如聘请方认为任何律师团队成员因任何原因不能提供满意服务的,可以书面通知要求更换律师团队成员。受聘方应于接到通知后七日内向聘请方推荐其他律师,经聘请方同意后指派。二、服务范围和方式(一)受聘方将采用专职律师日常服务、核心律师顾问团重点服务和专项法律顾问配套服务相结合的方式为聘请方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务。(二)专职律师日常服务,是由受聘方指派不少于两名律师专职协助聘请方处理日常工作中所遇到的有关法律事务。该项服务范围和部分承诺办理时间包括:1.对聘请方的决策事项、行政行为和事务处理进行法律论证,提出法律意见;2.为聘请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研究具体法律问题,办理具体法律事务;3.参与聘请方法规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送审稿、重要法律文书、制度标准规范、以聘请方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等起草、修改、论证、合法性审查等工作,并提供法律意见;4.按照聘请方的有关安排和要求,参与聘请方的案件审理、项目洽谈等工作;5.为聘请方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6.参与处理与聘请方相关的调解、和解、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分析意见;7.为聘请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法治培训师资、法治宣传等服务;8.聘请方交办的其他政府法律事务。(三)核心律师顾问团重点服务,是由受聘方指派三名以上从业经验丰富的资深律师组成核心律师团,为聘请方提供重点法律服务的专家智囊团。该项服务范围包括:1.按照聘请方的要求出席有关重要会议,对重大、疑难信访案件研讨、重大立法活动、重大合同及其决策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提 供咨询意见;2.研究和解决专职驻点律师提交的法律问题;3.统筹律师所对聘请方的法律服务工作,监控法律服务质量,指挥和组织全所各法律专业部门为聘请方提供法律服务。4.每年提供 1-2 次学法辅导报告或法制培训。四、诉讼及专项法律事务委托。聘请方的涉诉事务(如: 代理各类诉讼、仲裁和行政复议案件)和大型的非诉讼事务(如:委托研究课题项目、规范性文件起草项目等法律服务) 实行单独委托。三、法律顾问服务费及服务时限法律顾问服务费人民币*万元整(¥40,000 元),合同签署后三十日内向受聘方支付。服务时限为**日至**日。1

(五)议价发起时间:**日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

合同份数:4

争议处理方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蔡洁 *

采购单位: (略) 荔湾区民政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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