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桥镇政府食堂改造提升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罗桥镇政府食堂改造提升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罗桥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100%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阜宁县罗桥镇境内 2.2工程规模:罗桥镇政府食堂改造提升工程,具体工程量为:砌墙、线路改造、防水、轻钢龙骨石膏板吊顶、彩钢板防火屋面等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20日历天。 2.4本次招标共分一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罗桥镇政府食堂改造提升工程,具体工程量为:砌墙、线路改造、防水、轻钢龙骨石膏板吊顶、彩钢板防火屋面等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3、投标申请人类似业绩:无业绩要求; 4、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5、未被相关部门明令禁止投标的;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网站(网址:http://**)查看。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8:30到11:00,下午14:30到17:30,报名地点:长春路665号中国电信(长春路营业厅旁12楼),报名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交报名费200元。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会议号为:358-709-261,昵称为各投标单位名称,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登录会议系统,发送加密投标文件,收看开标。 (特别提醒:请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登*会议系统,不能提前登*,更不得登录后随意更改有关操作系统。)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将加密后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发送到至招标人指定的邮箱。 六、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清。 七、招标控制价:*.25元 八、付款方式 1、工程全部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的 70 %; 2、工程全部完工并经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付至合同总价的 90 %; 3、工程全部完工并经验收合格满两年后结清余款。(以上付款均无息汇至中标人的基本账户)。 八、评标办法: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照随机确定中标人,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人:程玲娣 联系电话:*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