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科学技术局关于2022年度福建省科学技术奖提名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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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科学技术局关于2022年度福建省科学技术奖提名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改局(科技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市直有关单位, 驻宁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

  根据《 (略) 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 (略) 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闽科奖办〔2022〕9 号)精神,省科学技术奖提名推荐工作采用单位提名推荐和专家提名推荐两种方式,2 (略) 科技奖可提名奖种包括: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省科学技术成 (略) 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略) 2 (略) 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的数量与质量,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认真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项目按要求申报。

  二、各申报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闽科奖办〔2022〕9 号(详见http://**.cn通知公示栏目)文件提名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网络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 1 月 31 日。

  三、所有项目的提名材料必须包含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提供的《完成单位合作关系说明》(完成单位仅一个的提名项目除外),合作关系包括但不限于专著合著、论文合著、共同立项、共同知识产权、共同参与制订标准规范和产业合作等,并提供佐证材料。

  四、申报人应按照各奖种的条件对提名项目材料的内容进行审核、确认。申报项目须在本地区或本部门以及前三名完成人所在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 天,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提名奖种、提名单位(专家)、项目简介、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及其贡献、主要知识产权及代表性论文专著等支撑材料目录。凡存在异议的项目,在异议未妥善处理之前,不得申报。

  五、各申报单位应对拟上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于**日前将申报书(无需附件、系统打印无条码)、公示材料(前三位完成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略) 行政服务中心二层科技局窗口受理,地址: (略) 镜台山路9号,联系人:吴慧敏,电话:*。

  六、 (略) 科学技术局对拟提名推荐 (略) 科学技术局网站予以公示(网址:http://**)。

  七、提名推荐上报的项目单位请于**日前将网络审核推荐后的申报书及附件材料一式2份(按要求装订成册,其中一份原件) (略) 科技局农社科。

  八、各申报单位和个人在申报过程中若需咨询有关问题, (略) 科技局农社科联系。

  联 系 人:魏春锋黄懿君

  联系电话:0593-*

  地址: (略) 东侨开发区清源路2号1106室。

   (略) 科学技术局

   **日


各县(市、区)发改局(科技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市直有关单位, 驻宁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

  根据《 (略) 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 (略) 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闽科奖办〔2022〕9 号)精神,省科学技术奖提名推荐工作采用单位提名推荐和专家提名推荐两种方式,2 (略) 科技奖可提名奖种包括: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省科学技术成 (略) 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略) 2 (略) 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的数量与质量,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认真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项目按要求申报。

  二、各申报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闽科奖办〔2022〕9 号(详见http://**.cn通知公示栏目)文件提名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网络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 1 月 31 日。

  三、所有项目的提名材料必须包含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提供的《完成单位合作关系说明》(完成单位仅一个的提名项目除外),合作关系包括但不限于专著合著、论文合著、共同立项、共同知识产权、共同参与制订标准规范和产业合作等,并提供佐证材料。

  四、申报人应按照各奖种的条件对提名项目材料的内容进行审核、确认。申报项目须在本地区或本部门以及前三名完成人所在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 天,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提名奖种、提名单位(专家)、项目简介、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及其贡献、主要知识产权及代表性论文专著等支撑材料目录。凡存在异议的项目,在异议未妥善处理之前,不得申报。

  五、各申报单位应对拟上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于**日前将申报书(无需附件、系统打印无条码)、公示材料(前三位完成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略) 行政服务中心二层科技局窗口受理,地址: (略) 镜台山路9号,联系人:吴慧敏,电话:*。

  六、 (略) 科学技术局对拟提名推荐 (略) 科学技术局网站予以公示(网址:http://**)。

  七、提名推荐上报的项目单位请于**日前将网络审核推荐后的申报书及附件材料一式2份(按要求装订成册,其中一份原件) (略) 科技局农社科。

  八、各申报单位和个人在申报过程中若需咨询有关问题, (略) 科技局农社科联系。

  联 系 人:魏春锋黄懿君

  联系电话:0593-*

  地址: (略) 东侨开发区清源路2号1106室。

   (略) 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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