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学院奥尔夫音乐教室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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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学院奥尔夫音乐教室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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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发布时间:**来源:

(略) (略) (略) 的委托, (略) 奥尔夫音乐教室建设项目(招标编号:JXJX-PXXY-2022-056)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投标单位前来参与。

一、招标项目内容、数量: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采购预算

规格及技术参数

JXJX-PXXY-2022-056

(略) 奥尔夫音乐教室建设项目

33万元

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二、投标单位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证明材料或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开具资信证明(开具时间应在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或其他能准确反映商业信誉及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三选一)。】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条件。【证明材料:投标人自行出具承诺函。】

(4)有已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2022年至今其中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纳税缴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或税务局出具的免税证明;2022年至今其中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材料:投标人自行出具承诺函。】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信用证明:(无不良记录视为有效证明材料) ①进入“信用中国http://**”将“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②进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所有查询结果须体现时间(4项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日期前一个月内有效),共4项截图分别打印并加盖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一套)到代理公司现场报名;或原件扫描件及联系人电话发邮件至代理机构邮箱*@*q.com报名。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从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到**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6:00(北京时间) (略) (略) 现场获取或发送电子版查询及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招标开始时间、地点:

(1)招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 12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2)招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和招标开始时间:2022年12月 12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 (略) 至善楼3楼第三会议室

六、现场勘查、答疑: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各投标人可在获取招标文件后自行踏勘现场,并承担相关费用和责任。请各投标人务必对招标文件进行仔细认真阅读,在随后的采购招标中,对招标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七、招标说明: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方式,各投标人不需要到开标现场出席开标会,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正式投标文件密封邮寄至招标文件指定地点: (略) 安源区萍安北大道21 (略) 至善楼1楼招标采购中心,收件人:聂老师,联系电话:*(邮寄之前先与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取得联系) ,开标现场当场拆封,公布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及投标响应情况。

(2)现场环节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方式执行(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及相关的评审材料必须确保清晰可辨认,若因投标人投标文件内容模糊不清导致废标的,因此引起的一切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略) (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略) 安源区翡翠城1栋23楼

联 系 人:邬女士

电  话:*邮箱:*@*q.com

采购人: (略)

采购联系人:聂老师 采购联系电话:0799-*

(略)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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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发布时间:**来源:

(略) (略) (略) 的委托, (略) 奥尔夫音乐教室建设项目(招标编号:JXJX-PXXY-2022-056)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投标单位前来参与。

一、招标项目内容、数量: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采购预算

规格及技术参数

JXJX-PXXY-2022-056

(略) 奥尔夫音乐教室建设项目

33万元

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二、投标单位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证明材料或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开具资信证明(开具时间应在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或其他能准确反映商业信誉及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三选一)。】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条件。【证明材料:投标人自行出具承诺函。】

(4)有已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2022年至今其中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纳税缴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或税务局出具的免税证明;2022年至今其中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材料:投标人自行出具承诺函。】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信用证明:(无不良记录视为有效证明材料) ①进入“信用中国http://**”将“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②进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所有查询结果须体现时间(4项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日期前一个月内有效),共4项截图分别打印并加盖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一套)到代理公司现场报名;或原件扫描件及联系人电话发邮件至代理机构邮箱*@*q.com报名。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从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到**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6:00(北京时间) (略) (略) 现场获取或发送电子版查询及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招标开始时间、地点:

(1)招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 12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2)招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和招标开始时间:2022年12月 12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 (略) 至善楼3楼第三会议室

六、现场勘查、答疑: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各投标人可在获取招标文件后自行踏勘现场,并承担相关费用和责任。请各投标人务必对招标文件进行仔细认真阅读,在随后的采购招标中,对招标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七、招标说明: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方式,各投标人不需要到开标现场出席开标会,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正式投标文件密封邮寄至招标文件指定地点: (略) 安源区萍安北大道21 (略) 至善楼1楼招标采购中心,收件人:聂老师,联系电话:*(邮寄之前先与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取得联系) ,开标现场当场拆封,公布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及投标响应情况。

(2)现场环节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方式执行(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及相关的评审材料必须确保清晰可辨认,若因投标人投标文件内容模糊不清导致废标的,因此引起的一切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略) (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略) 安源区翡翠城1栋23楼

联 系 人:邬女士

电  话:*邮箱:*@*q.com

采购人: (略)

采购联系人:聂老师 采购联系电话:0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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