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河流治理工程(中小河流捞刀河长沙县段治理工程)可研、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中小河流治理工程(中小河流捞刀河长沙县段治理工程)可研、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长沙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中小河流捞刀河长沙县段治理工程)可研、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长沙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中小河流捞刀河长沙县段治理工程)可研、勘察、设计项目 | ||
项目编号 | A*1 | 投资项目统一编码 | ** |
交易分类 | 水利工程 | 所属管辖范围 | 市辖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中小河流捞刀河长沙县段治理工程)可研、勘察、设计项目已由水利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以办建设【2022】206号批准,项目业主为长沙县水利局,□勘察□设计√勘察设计资金来自可研、勘察、设计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长沙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晟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长沙县。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长沙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中小河流捞刀河长沙县段治理工程),属于河道治理工程,主要对捞刀河长沙县段进行治理。本工程总投资约83727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37987万元,征地拆迁费用45740万元。
2.3 招标范围:(1)完成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勘察及测量工作,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2)白塔垸、古井垸及约8.1km岸线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3)果园垸、谭坊垸、白塔垸、古井垸及约8.1km岸线等项目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技施)、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图配合服务以及整合全流域可行性研究报告;(4)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招标人办理政府方面的审批、备案、验收等手续(含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的电子报批等)。
2.4 服务期限:1.勘察阶段,自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勘察报告;2.初步设计阶段,(1)自签订合同后60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方案设计及相关资料,送审稿通过审查15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修改后的审定稿文本8套,并配合招标人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手续。(2)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评审通过后40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正式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书,并按要求配合招标人向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初步设计审查手续;送审稿通过审查15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修改后的初步设计文件审定稿8套,并配合招标人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初步设计报告的审批手续;3.技术(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文件审批通过后15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技术(施工图)设计文件15套,以便招标人完成施工招标工作;4.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提交技术(施工图)设计文件之日起,至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验收合格之日止;备注:具体开始工作的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或招标人书面通知)开始计算,其中最终设计服务时间以招标人批准的中标人提供的进度计划为准,若项目建设滞后则本合同服务期顺延到合同所有内容进行完成为止。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 (略) 场监管 (略) (略) 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 (略) 场主体单位。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咨询资质:工程咨询单位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告知性备案(备案的专业须包括水利水电工程,服务范围须包括项目咨询);(2)勘察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综合勘察*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级资质;(3)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之一,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①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②水利行业工程设计*级资质;③水利行业(河 (略) 防洪)设计*级资质。
3.4 投标人近□3□5□8年内(指年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必须完成过√0□1个业绩。
□3.5(A)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和/专业/技术职称,/注册执业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
3.5(B)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由不超过3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设计任务的设计单位;2、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6.联合体应由设计单位牵头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7依据《 (略) 水利厅关于印发《 (略)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 (略) 水利厅关于印发《 (略) (略) 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入水利 (略) 场监管平台黑 (略) (略) 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 (略) 人民 (略) 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8 其他: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日~**日09时止(北京时间)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4.2 投标人须先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址:http://**)按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CA证书后在长沙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网址:http://** )下载招标文件(如有问题请联系:0731-*)。
4.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答疑采用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网上发布,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自行下载。
5、投标担保
√5.1(A)本项目需要递交投标担保: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5.1(B)本项目不需要递交投标担保。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6.1(A)招标人定于(具体时间)在踏勘现场集合地点)组织踏勘现场,(具体时间)在(投标预备会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招标人提供),食宿自理。
√6.1(B)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09: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长沙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和不见面开标大厅 (网址:http://**)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并完成在线签到。
7.2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发出解密指令后,(40)分钟内完成。
7.3开标地点:招标人在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同时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置线下开标会场)。
8、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
8.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8.2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招标投标监管网》bidding.http://**.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 (略) 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31-*。
11、联系方式
(1)招标人:长沙县水利局
地 址: (略) 长沙县望仙东路598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731-*
传 真:/
电子邮件:/
(2)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晟 (略)
地 址: (略) 开福区金马路88号(马栏山社区服务中心附栋)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长沙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中小河流捞刀河长沙县段治理工程)可研、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长沙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中小河流捞刀河长沙县段治理工程)可研、勘察、设计项目 | ||
项目编号 | A*1 | 投资项目统一编码 | ** |
交易分类 | 水利工程 | 所属管辖范围 | 市辖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中小河流捞刀河长沙县段治理工程)可研、勘察、设计项目已由水利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以办建设【2022】206号批准,项目业主为长沙县水利局,□勘察□设计√勘察设计资金来自可研、勘察、设计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长沙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晟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长沙县。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长沙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中小河流捞刀河长沙县段治理工程),属于河道治理工程,主要对捞刀河长沙县段进行治理。本工程总投资约83727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37987万元,征地拆迁费用45740万元。
2.3 招标范围:(1)完成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勘察及测量工作,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2)白塔垸、古井垸及约8.1km岸线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3)果园垸、谭坊垸、白塔垸、古井垸及约8.1km岸线等项目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技施)、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图配合服务以及整合全流域可行性研究报告;(4)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招标人办理政府方面的审批、备案、验收等手续(含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的电子报批等)。
2.4 服务期限:1.勘察阶段,自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勘察报告;2.初步设计阶段,(1)自签订合同后60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方案设计及相关资料,送审稿通过审查15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修改后的审定稿文本8套,并配合招标人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手续。(2)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评审通过后40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正式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书,并按要求配合招标人向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初步设计审查手续;送审稿通过审查15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修改后的初步设计文件审定稿8套,并配合招标人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初步设计报告的审批手续;3.技术(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文件审批通过后15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技术(施工图)设计文件15套,以便招标人完成施工招标工作;4.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提交技术(施工图)设计文件之日起,至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验收合格之日止;备注:具体开始工作的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或招标人书面通知)开始计算,其中最终设计服务时间以招标人批准的中标人提供的进度计划为准,若项目建设滞后则本合同服务期顺延到合同所有内容进行完成为止。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 (略) 场监管 (略) (略) 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 (略) 场主体单位。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咨询资质:工程咨询单位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告知性备案(备案的专业须包括水利水电工程,服务范围须包括项目咨询);(2)勘察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综合勘察*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级资质;(3)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之一,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①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②水利行业工程设计*级资质;③水利行业(河 (略) 防洪)设计*级资质。
3.4 投标人近□3□5□8年内(指年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必须完成过√0□1个业绩。
□3.5(A)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和/专业/技术职称,/注册执业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
3.5(B)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由不超过3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设计任务的设计单位;2、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6.联合体应由设计单位牵头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7依据《 (略) 水利厅关于印发《 (略)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 (略) 水利厅关于印发《 (略) (略) 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入水利 (略) 场监管平台黑 (略) (略) 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 (略) 人民 (略) 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8 其他: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日~**日09时止(北京时间)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4.2 投标人须先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址:http://**)按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CA证书后在长沙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网址:http://** )下载招标文件(如有问题请联系:0731-*)。
4.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答疑采用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网上发布,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自行下载。
5、投标担保
√5.1(A)本项目需要递交投标担保: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5.1(B)本项目不需要递交投标担保。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6.1(A)招标人定于(具体时间)在踏勘现场集合地点)组织踏勘现场,(具体时间)在(投标预备会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招标人提供),食宿自理。
√6.1(B)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09: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长沙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和不见面开标大厅 (网址:http://**)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并完成在线签到。
7.2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发出解密指令后,(40)分钟内完成。
7.3开标地点:招标人在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同时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置线下开标会场)。
8、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
8.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8.2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招标投标监管网》bidding.http://**.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 (略) 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31-*。
11、联系方式
(1)招标人:长沙县水利局
地 址: (略) 长沙县望仙东路598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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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晟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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