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略) 镇对外招商宣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 (略) ( (略) 南苑七巷14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sjy*
2、项目名称: (略) 镇对外招商宣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16.5万元
5、最高限价:16.5万元
6、采购需求:①做好日常招商引资信息提供;②. (略) 镇招商团队在江苏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的具体衔接(主要负责做好企业对接);③固定时间段在宜兴等地高铁站口播放宣传片(详见清单)。
7、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供应商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精神,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略) 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包含相关经营范围, (略) 名义进行谈判,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注: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采购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资格,并上报行业监督主管部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 (略) ( (略) 南苑七巷14号)。
3、方式:请有意愿的供应商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报名资料密封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送交湖北 (略) ( (略) 南苑七巷14号)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 (略) 镇财政所三楼开标大厅
五、开启:
1、时间:**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镇财政所三楼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法人代表参加会议的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人参加会议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以及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截止时间前到达地点签到并参加会议。
2、响应人未按规定报名、领取采购文件等资料的,其投标无效。本项目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标准和条件详见文件规定,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将作废标处理。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文化服务中心
地址: (略) 镇金狮路30号
联系人:吕邦容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 (略)
地址: (略) 南苑七巷14号
联系人:熊书曼
联系电话:*
项目概况 (略) 镇对外招商宣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 (略) ( (略) 南苑七巷14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sjy*
2、项目名称: (略) 镇对外招商宣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16.5万元
5、最高限价:16.5万元
6、采购需求:①做好日常招商引资信息提供;②. (略) 镇招商团队在江苏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的具体衔接(主要负责做好企业对接);③固定时间段在宜兴等地高铁站口播放宣传片(详见清单)。
7、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供应商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精神,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略) 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包含相关经营范围, (略) 名义进行谈判,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注: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采购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资格,并上报行业监督主管部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 (略) ( (略) 南苑七巷14号)。
3、方式:请有意愿的供应商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报名资料密封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送交湖北 (略) ( (略) 南苑七巷14号)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 (略) 镇财政所三楼开标大厅
五、开启:
1、时间:**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镇财政所三楼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法人代表参加会议的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人参加会议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以及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截止时间前到达地点签到并参加会议。
2、响应人未按规定报名、领取采购文件等资料的,其投标无效。本项目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标准和条件详见文件规定,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将作废标处理。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文化服务中心
地址: (略) 镇金狮路30号
联系人:吕邦容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 (略)
地址: (略) 南苑七巷14号
联系人:熊书曼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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