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郑州院区购置智能化熏蒸床等设备项目磋商公告(第一标段二次)
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郑州院区购置智能化熏蒸床等设备项目磋商公告(第一标段二次)
(略) (略) ( (略) (略) ) (略) 区
购置智能化熏蒸床等设备项目磋商公告(第一标段二次)
1.采购条件
(略) 机电 (略) (略) (略) ( (略) (略) )委托, (略) 区购置智能化熏蒸床等设备项目采用磋商方式向社会公开选择投标人。本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已落实,现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与磋商。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 (略) (略) ( (略) (略) ) (略) 区购置智能化熏蒸床等设备项目
2.2 项目地点: (略) (略) ( (略) (略) ) (略) 区( (略) 郑东新区永平路100号)
2.3 磋商内容及范围:
本项目为二个标段,本次公告范围为本项目第一标段,即
标段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1 | 智能化熏蒸床 | 台 | 30 | 接*方通知后15天内 |
各投标人须按所参与标段提供对应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2.4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 质量要求:合格,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资格;
3.2 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
3.3投标人如为经销商,须取得拟投产品制造商或中国境内办事处或中国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同一品牌的产品只接受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
3.4拟投产品须具有资质认证(按国家规定执行),即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按国家有关规定);
3.5 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即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网页截图,或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文件;
3.6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即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cn)查询(查询日期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查询日期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投标人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磋商(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日期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
3.8 本次磋商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4. 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日至**日(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5:00-17:30时。
4.2 获取地点: (略) 机电 (略) ( (略) 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与九如路交叉口中科大厦8楼801室)。
4.3 获取方式:4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4.4 领取磋商文件时请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下述资料应根据本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应具体要求提供):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投标人营业执照;
(3)投标人《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
(4)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提供拟投产品授权书;
(5)拟投产品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按国家有关规定);
(6)“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投标人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日期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或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文件(格式自拟);
(7)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信用中国”网站中查询本企业的网页截图(查询日期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
(8)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日期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
4.5邮箱获取:
(1)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于在本项目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以接收时间为准),将本公告第4.4条款各项资料(具体要求须满足本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请按上述资料顺序汇总为一个WORD或PDF文件)*@*26.com;
(2)请发送资料时在邮件中同时注明“①企业名称、②授权代表姓名、③手机号码、④邮箱号”。资料内容必须清晰可辩,未加盖公章或材料缺少、无法辨认的视为无效。
(3)在确认上述资料无异议,且收到潜在投标人交纳的文件费用后,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电子邮件将招标文件发送给潜在投标人。
(4)投标人应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备注:1、投标人应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磋商响应资格;2、投标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对应资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领取文件。
5. 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5.1 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日14:30时(北京时间)。
5.2 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地点: (略) 机电 (略) 会议室( (略) 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与九如路交叉口中科大厦8楼)。
6.磋商有关信息
6.1 磋商时间:同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6.2 磋商地点:同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地点。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开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 (略) (略) )
地址: (略) 郑东新区永平路100号
联系人:许女士、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1-*、*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机电 (略)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大厦8楼
联系人:刘先生 毕先生
电话:0371-*
邮箱:*@*26.com
(略) (略) ( (略) (略) ) (略) 区
购置智能化熏蒸床等设备项目磋商公告(第一标段二次)
1.采购条件
(略) 机电 (略) (略) (略) ( (略) (略) )委托, (略) 区购置智能化熏蒸床等设备项目采用磋商方式向社会公开选择投标人。本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已落实,现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与磋商。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 (略) (略) ( (略) (略) ) (略) 区购置智能化熏蒸床等设备项目
2.2 项目地点: (略) (略) ( (略) (略) ) (略) 区( (略) 郑东新区永平路100号)
2.3 磋商内容及范围:
本项目为二个标段,本次公告范围为本项目第一标段,即
标段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1 | 智能化熏蒸床 | 台 | 30 | 接*方通知后15天内 |
各投标人须按所参与标段提供对应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2.4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 质量要求:合格,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资格;
3.2 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
3.3投标人如为经销商,须取得拟投产品制造商或中国境内办事处或中国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同一品牌的产品只接受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
3.4拟投产品须具有资质认证(按国家规定执行),即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按国家有关规定);
3.5 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即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网页截图,或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文件;
3.6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即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cn)查询(查询日期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查询日期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投标人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磋商(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日期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
3.8 本次磋商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4. 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日至**日(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5:00-17:30时。
4.2 获取地点: (略) 机电 (略) ( (略) 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与九如路交叉口中科大厦8楼801室)。
4.3 获取方式:4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4.4 领取磋商文件时请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下述资料应根据本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应具体要求提供):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投标人营业执照;
(3)投标人《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
(4)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提供拟投产品授权书;
(5)拟投产品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按国家有关规定);
(6)“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投标人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日期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或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文件(格式自拟);
(7)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信用中国”网站中查询本企业的网页截图(查询日期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
(8)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日期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
4.5邮箱获取:
(1)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于在本项目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以接收时间为准),将本公告第4.4条款各项资料(具体要求须满足本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请按上述资料顺序汇总为一个WORD或PDF文件)*@*26.com;
(2)请发送资料时在邮件中同时注明“①企业名称、②授权代表姓名、③手机号码、④邮箱号”。资料内容必须清晰可辩,未加盖公章或材料缺少、无法辨认的视为无效。
(3)在确认上述资料无异议,且收到潜在投标人交纳的文件费用后,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电子邮件将招标文件发送给潜在投标人。
(4)投标人应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备注:1、投标人应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磋商响应资格;2、投标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对应资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领取文件。
5. 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5.1 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日14:30时(北京时间)。
5.2 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地点: (略) 机电 (略) 会议室( (略) 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与九如路交叉口中科大厦8楼)。
6.磋商有关信息
6.1 磋商时间:同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6.2 磋商地点:同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地点。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开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 (略) (略) )
地址: (略) 郑东新区永平路100号
联系人:许女士、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1-*、*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机电 (略)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大厦8楼
联系人:刘先生 毕先生
电话:0371-*
邮箱:*@*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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