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江岸区帅伦纸业宿舍污水一体化设备安装及调试项目
(招标编号:HBDX-2022-M193)
项目所在地区: (略) , (略) ,江岸区
一招标条件
本江岸区帅伦纸业宿舍污水一体化设备安装及调试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8万元,招 (略) 江岸区排水管
理站。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38万元最高限价:38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江岸区帅伦纸业宿舍污水一体化设备安装及调试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江岸区帅伦纸业宿舍污水一体化设备安装及调试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
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为供应商自己生产的或通过经销代理等正规途径获取,供
应商须对所投产品品牌获取途径等作出相应声明及承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日09时00分到**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邮件获取或邮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湖北大绪 (略) (略) 江汉区发展大道176号
兴城大厦A座1503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湖北大绪 (略) (略) 江汉区发展大道176号
兴城大厦A座1503室)
七其他
江岸区帅伦纸业宿舍污水一体化设备安装及调试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江岸区帅伦纸业宿舍污水一体化设备安装及调试项目采购项月的潜在供应商应
在湖北大绪 (略) (略) 江汉区发展大道176号兴城大厦A座1
5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
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DX-2022-M193
3项目名称:江岸区帅伦纸业宿舍污水一体化设备安装及调试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预算金额:38万元
6最高限价:38万元
7采购需求:为江岸区帅伦纸业宿舍进行污水一体化设备安装及调试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通过验收并交付
使用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中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其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
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不得再参加木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为供应商自己生产的或通过经销代理等正规途径获取,供
应商须对所投产品品牌获取途径等作出相应声明及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
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大绪 (略) (略) 江汉区发展大道176号兴城
人厦A座1503室)
3方式:现场领取邮件获取或邮奇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大绪 (略) (略) 江汉区发展大道176号兴城
大厦A座1503室)
五开启
1时间:**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大绪 (略) (略) 江汉区发展大道176号兴城
大厦A座15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木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
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
购文件。
(略) 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千意见鄂政发*
号)的文件精神,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江岸区排水管理站
地址: (略) 江岸区中山大道1448附1号
联系方式:0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大绪 (略)
地址: (略) 江汉区发展大道176号兴城大厦A座1503室
联系方式:0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丹吴梦
电
话:027-*3556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月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江岸区排水管理站
地
址: (略) 江岸区中山大道1448附1号
联系人:高翔
电
话:02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绪 (略)
地
址: (略) 江汉区发展大道176号兴城大厦A座1503室
联系人:张丹吴梦
电
话:027-*
但
电子邮件:*qq.com
孔小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瓣
61g
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万元以下的为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
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
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
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
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 (略) 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
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
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贵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
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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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DX-2022-M193)
项目所在地区: (略) , (略) ,江岸区
一招标条件
本江岸区帅伦纸业宿舍污水一体化设备安装及调试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8万元,招 (略) 江岸区排水管
理站。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38万元最高限价:38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江岸区帅伦纸业宿舍污水一体化设备安装及调试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江岸区帅伦纸业宿舍污水一体化设备安装及调试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
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为供应商自己生产的或通过经销代理等正规途径获取,供
应商须对所投产品品牌获取途径等作出相应声明及承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日09时00分到**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邮件获取或邮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湖北大绪 (略) (略) 江汉区发展大道176号
兴城大厦A座1503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湖北大绪 (略) (略) 江汉区发展大道176号
兴城大厦A座1503室)
七其他
江岸区帅伦纸业宿舍污水一体化设备安装及调试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江岸区帅伦纸业宿舍污水一体化设备安装及调试项目采购项月的潜在供应商应
在湖北大绪 (略) (略) 江汉区发展大道176号兴城大厦A座1
5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
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DX-2022-M193
3项目名称:江岸区帅伦纸业宿舍污水一体化设备安装及调试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预算金额:38万元
6最高限价:38万元
7采购需求:为江岸区帅伦纸业宿舍进行污水一体化设备安装及调试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通过验收并交付
使用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中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其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
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不得再参加木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为供应商自己生产的或通过经销代理等正规途径获取,供
应商须对所投产品品牌获取途径等作出相应声明及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
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大绪 (略) (略) 江汉区发展大道176号兴城
人厦A座1503室)
3方式:现场领取邮件获取或邮奇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大绪 (略) (略) 江汉区发展大道176号兴城
大厦A座1503室)
五开启
1时间:**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大绪 (略) (略) 江汉区发展大道176号兴城
大厦A座15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木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
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
购文件。
(略) 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千意见鄂政发*
号)的文件精神,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江岸区排水管理站
地址: (略) 江岸区中山大道1448附1号
联系方式:0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大绪 (略)
地址: (略) 江汉区发展大道176号兴城大厦A座1503室
联系方式:0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丹吴梦
电
话:027-*3556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月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江岸区排水管理站
地
址: (略) 江岸区中山大道1448附1号
联系人:高翔
电
话:02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绪 (略)
地
址: (略) 江汉区发展大道176号兴城大厦A座1503室
联系人:张丹吴梦
电
话:027-*
但
电子邮件:*qq.com
孔小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瓣
61g
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万元以下的为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
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
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
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
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 (略) 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
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
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贵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
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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