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华畅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果脯加工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河北华畅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果脯加工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 12:4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1.招标条件
河北 (略) 果脯加工项目已由 灵寿县行政审批局以 LSX-*-01核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寿县 (略) ,建设资金来源为灵寿县财政局筹措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北 (略) 果脯加工项目一标段
2.2建设地点:灵寿县青同镇护驾疃村、灵寿镇相托村。
2.3项目规模:项目占地6.05亩(青同镇护驾疃村占地2.93亩,灵寿镇相托村占地3.12亩)。总建筑面积4100平方米,其中:青同镇护驾疃村建设生产车间2450平方米、研发室150平方米、化验室100平方米、原料筛选车间600平方米;灵寿镇相托村建设冷库400平方米(容量400吨)、冷冻库400平方米(容量800立方米)。
2.4最高限价:*.69元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潜在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一标段: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日09时00分至**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两个网站须同时下载招标文件,如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3(1)特别提示:参加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按照 “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下载文件、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寿县 (略)
地址:灵寿县
联系人:任艳峰
电话:0311-*
招标代理:河北百企利 (略)
地址:正定县城东街9 (略) 二楼201室
联系人:张洁
电话:0311-*
发布时间:** 12:4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1.招标条件
河北 (略) 果脯加工项目已由 灵寿县行政审批局以 LSX-*-01核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寿县 (略) ,建设资金来源为灵寿县财政局筹措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北 (略) 果脯加工项目一标段
2.2建设地点:灵寿县青同镇护驾疃村、灵寿镇相托村。
2.3项目规模:项目占地6.05亩(青同镇护驾疃村占地2.93亩,灵寿镇相托村占地3.12亩)。总建筑面积4100平方米,其中:青同镇护驾疃村建设生产车间2450平方米、研发室150平方米、化验室100平方米、原料筛选车间600平方米;灵寿镇相托村建设冷库400平方米(容量400吨)、冷冻库400平方米(容量800立方米)。
2.4最高限价:*.69元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潜在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一标段: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日09时00分至**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两个网站须同时下载招标文件,如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3(1)特别提示:参加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按照 “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下载文件、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寿县 (略)
地址:灵寿县
联系人:任艳峰
电话:0311-*
招标代理:河北百企利 (略)
地址:正定县城东街9 (略) 二楼201室
联系人:张洁
电话: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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