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铁路运输法院智慧庭审事务保障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锦州铁路运输法院智慧庭审事务保障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锦州 (略) 智慧庭审事务保障服务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锦州 (略)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日14:28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辽宁金昌 (略) , (略) 古塔区山西街63号鼎沐大厦501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日至**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下午: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16-* | ||
采购单位 | 锦州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凌河区延安路五段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国先生0416-*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金昌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古塔区山西街63号鼎沐大厦50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女士0416-* |
项目概况
锦州 (略) 智慧庭审事务保障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金昌 (略) , (略) 古塔区山西街63号鼎沐大厦5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JC*
项目名称:锦州 (略) 智慧庭审事务保障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供应商以驻场服务的方式向*方派遣智慧庭审事务保障服务人员1人,保证*方1个智慧法庭庭审工作的正常进行,主要负责庭审记录工作,打字速度不低于150字/分钟。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一年,若无政策改变或服务质量不达标的情况,可续签合同,每年续签一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略) 财政厅辽财采〔2021〕153号文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金昌 (略) , (略) 古塔区山西街63号鼎沐大厦501
方式:*@*eah.net邮箱,经审核通过后电汇文件费至我司账户(截图发至邮箱),我司将通过邮箱形式发送采购文件。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金昌 (略) , (略) 古塔区山西街63号鼎沐大厦501
五、开启
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金昌 (略) , (略) 古塔区山西街63号鼎沐大厦5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eah.net发送邮件,邮件应包含以下材料扫描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电子版(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并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包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锦州 (略)
地址: (略) 凌河区延安路五段5号
联系方式:国先生04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金昌 (略)
地 址: (略) 古塔区山西街63号鼎沐大厦501
联系方式:李女士04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 0416-*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锦州 (略) 智慧庭审事务保障服务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锦州 (略)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日14:28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辽宁金昌 (略) , (略) 古塔区山西街63号鼎沐大厦501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日至**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下午: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16-* | ||
采购单位 | 锦州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凌河区延安路五段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国先生0416-*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金昌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古塔区山西街63号鼎沐大厦50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女士0416-* |
项目概况
锦州 (略) 智慧庭审事务保障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金昌 (略) , (略) 古塔区山西街63号鼎沐大厦5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JC*
项目名称:锦州 (略) 智慧庭审事务保障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供应商以驻场服务的方式向*方派遣智慧庭审事务保障服务人员1人,保证*方1个智慧法庭庭审工作的正常进行,主要负责庭审记录工作,打字速度不低于150字/分钟。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一年,若无政策改变或服务质量不达标的情况,可续签合同,每年续签一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略) 财政厅辽财采〔2021〕153号文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金昌 (略) , (略) 古塔区山西街63号鼎沐大厦501
方式:*@*eah.net邮箱,经审核通过后电汇文件费至我司账户(截图发至邮箱),我司将通过邮箱形式发送采购文件。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金昌 (略) , (略) 古塔区山西街63号鼎沐大厦501
五、开启
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金昌 (略) , (略) 古塔区山西街63号鼎沐大厦5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eah.net发送邮件,邮件应包含以下材料扫描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电子版(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并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包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锦州 (略)
地址: (略) 凌河区延安路五段5号
联系方式:国先生04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金昌 (略)
地 址: (略) 古塔区山西街63号鼎沐大厦501
联系方式:李女士04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 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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