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蔬菜贮藏服务主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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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蔬菜贮藏服务主体的公告

宝鸡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蔬菜贮藏服务主体的公告
发布时间:** 16:39浏览次数:



(略) 农业农村局《关于切实加强当前蔬菜等农产品产销衔接的通知》,为了助力蔬菜产销衔接和“菜篮子”保供, (略) 冬季蔬菜重点产区实施蔬菜收贮服务项目,现面向社会公开选拔蔬菜贮藏服务主体,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补助环节

蔬菜产销衔接的采收、运输及仓储服务等环节。

二、补助标准

(略) 在田白菜100吨补助4万元,不足100吨不予补助。每个服务主体最高补助标准不超过5万元。所收贮白菜地头价不得低于0.4元/公斤,具体价格由生产和贮藏双方协商确定。

三、报名条件

1.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

2.拥有与其服务内容、能力相匹配的农产品运输车辆、贮藏仓库以及其他能力;

3.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信誉;

4.具有组织、协调、管理能力,能妥善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5.机构健全、制度规范、财务账目健全;

6.自愿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四、报名及遴选方式

符合以上条件的服务型合作社或农业企业需携带有效证件(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到市果业蔬菜发展中心报名,报名时间12月7日-12月9日,逾期不予受理。市农业农村局将根据报名情况,择优选拔确定4-5家蔬菜贮藏服务主体。

联系人:胡晓帆,联系电话:*,*。





(略) 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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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蔬菜贮藏服务主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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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农业农村局《关于切实加强当前蔬菜等农产品产销衔接的通知》,为了助力蔬菜产销衔接和“菜篮子”保供, (略) 冬季蔬菜重点产区实施蔬菜收贮服务项目,现面向社会公开选拔蔬菜贮藏服务主体,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补助环节

蔬菜产销衔接的采收、运输及仓储服务等环节。

二、补助标准

(略) 在田白菜100吨补助4万元,不足100吨不予补助。每个服务主体最高补助标准不超过5万元。所收贮白菜地头价不得低于0.4元/公斤,具体价格由生产和贮藏双方协商确定。

三、报名条件

1.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

2.拥有与其服务内容、能力相匹配的农产品运输车辆、贮藏仓库以及其他能力;

3.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信誉;

4.具有组织、协调、管理能力,能妥善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5.机构健全、制度规范、财务账目健全;

6.自愿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四、报名及遴选方式

符合以上条件的服务型合作社或农业企业需携带有效证件(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到市果业蔬菜发展中心报名,报名时间12月7日-12月9日,逾期不予受理。市农业农村局将根据报名情况,择优选拔确定4-5家蔬菜贮藏服务主体。

联系人:胡晓帆,联系电话:*,*。





(略) 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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