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商务局关于2022年度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线下商贸流通项目)支持商贸流通领域市场监测子项目资金分配计划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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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商务局关于2022年度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线下商贸流通项目)支持商贸流通领域市场监测子项目资金分配计划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202 (略) 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线下商贸流通项目)支持商 (略) 场监测子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中商务建字〔2022〕120号),经企业申报(部分项目免申即享)、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评审、局党组会审议等环节,现将202 (略) 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线下商贸流通项目)支持商 (略) 场监测子项目资金分配计划进行公示,公示期自**日至**日,共7个自然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 (略) 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


  附件:202 (略) 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线下商贸流通项目)支持商 (略) 场监测子项目资金分配计划表

  (联系人: (略) 场科 张代兵 关倚文,联系电话:*,邮箱:*@*sboc.gov.cv;市 (略) 工业和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 电话:* 地点: (略) 东区 (略) 政府大楼403室)


   (略) 商务局

  **日

  根据《关于印发202 (略) 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线下商贸流通项目)支持商 (略) 场监测子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中商务建字〔2022〕120号),经企业申报(部分项目免申即享)、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评审、局党组会审议等环节,现将202 (略) 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线下商贸流通项目)支持商 (略) 场监测子项目资金分配计划进行公示,公示期自**日至**日,共7个自然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 (略) 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


  附件:202 (略) 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线下商贸流通项目)支持商 (略) 场监测子项目资金分配计划表

  (联系人: (略) 场科 张代兵 关倚文,联系电话:*,邮箱:*@*sboc.gov.cv;市 (略) 工业和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 电话:* 地点: (略) 东区 (略) 政府大楼403室)


   (略) 商务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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