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县人民法院大要案审判法庭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清水县人民法院大要案审判法庭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清 (略) 大要案审判法庭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 ||
采购单位 | 甘肃 (略) | 交易编号 | HYGJ22117E-QSFY |
采购方式 | 邀请 | 资金来源 | 预算内 |
联系人 | 李郭娟 | 联系电话 |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公告信息 |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 17:58:00 | 报名截止时间 | ** 08:00:00 |
竞价开始时间 | ** 08: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 12: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延时报价 | 未设置延时报价 | 评标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类别 | 最高限价(元) |
---|---|---|---|---|
1 | 清 (略) 大要案审判法庭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 001 | 货物类 | *.0 |
公告内容
清 (略) 大要案审判法庭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邀请公告
根据《 (略) 人民政府 (略) 发展和 (略) 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 (略) 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号、《 (略) 2020-202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甘财采〔2020〕13号等文件要求,清 (略) 大要案审判法庭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以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成交单位,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招标单位:清 (略)
2.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3.预算金额:40.00万元(人民币**万元整)
4.招标内容:大要案审判法庭设备一批(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5.竞价办法:
1)最低价评标法;
2)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排除无效报价后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无效报价为投标报价超出招标预算价或被认定为低于成本价);
二、项目编号:HYGJ22117E-QSFY
三、竞标人资格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3.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4.提供2022年度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免税企业提供证明文件);
5.提供2022年度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
6.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竞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报告);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四、注册须知:
凡是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省级平台(http://**:3025/a)注册后方可投标;
五、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请投标人于**日12时00分前,登*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省级平台(http://**:3025/a/login),在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资质上传并自行报价。
成交单位在项目成交后7天内提交一整套完整的纸质版竞标文件(一式二份胶装成册)送至招标人处,逾期未送达将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纸质版竞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资格审查文件;
2.报价文件;
3.服务承诺书;
4.竞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材料。
成交单位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由于成交单位的原因逾期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采购平台。
网址:http://**:3025/a/login。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清 (略)
联 系 人:杨海光
联系电话:*
地 址: (略) 清水县永清镇西华路
代理机构:甘肃 (略)
联 系 人:李郭娟
联系电话:*
地 址: (略) 城关区雁滩路3986号二幢4-702室
甘肃 (略)
**日
采购文件
项目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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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清 (略) 大要案审判法庭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 ||
采购单位 | 甘肃 (略) | 交易编号 | HYGJ22117E-QSFY |
采购方式 | 邀请 | 资金来源 | 预算内 |
联系人 | 李郭娟 | 联系电话 |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公告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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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 17:58:00 | 报名截止时间 | ** 08:00:00 |
竞价开始时间 | ** 08: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 12: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延时报价 | 未设置延时报价 | 评标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类别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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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清 (略) 大要案审判法庭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 001 | 货物类 | *.0 |
公告内容
清 (略) 大要案审判法庭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邀请公告
根据《 (略) 人民政府 (略) 发展和 (略) 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 (略) 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号、《 (略) 2020-202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甘财采〔2020〕13号等文件要求,清 (略) 大要案审判法庭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以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成交单位,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招标单位:清 (略)
2.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3.预算金额:40.00万元(人民币**万元整)
4.招标内容:大要案审判法庭设备一批(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5.竞价办法:
1)最低价评标法;
2)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排除无效报价后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无效报价为投标报价超出招标预算价或被认定为低于成本价);
二、项目编号:HYGJ22117E-QSFY
三、竞标人资格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3.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4.提供2022年度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免税企业提供证明文件);
5.提供2022年度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
6.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竞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报告);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四、注册须知:
凡是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省级平台(http://**:3025/a)注册后方可投标;
五、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请投标人于**日12时00分前,登*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省级平台(http://**:3025/a/login),在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资质上传并自行报价。
成交单位在项目成交后7天内提交一整套完整的纸质版竞标文件(一式二份胶装成册)送至招标人处,逾期未送达将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纸质版竞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资格审查文件;
2.报价文件;
3.服务承诺书;
4.竞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材料。
成交单位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由于成交单位的原因逾期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采购平台。
网址:http://**:3025/a/login。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清 (略)
联 系 人:杨海光
联系电话:*
地 址: (略) 清水县永清镇西华路
代理机构:甘肃 (略)
联 系 人:李郭娟
联系电话:*
地 址: (略) 城关区雁滩路3986号二幢4-702室
甘肃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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