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依法注销屯昌屯城常到生活超市食品经营者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屯昌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依法注销屯昌屯城常到生活超市食品经营者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本局拟注销屯昌屯城 (略) 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现将拟注销的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到我局办理相关手续的,我局将依法注销其《食品经营许可证》。
相关单位或个人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联系地址:屯昌县屯城镇昌盛北路257号;联系电话:0898-*)。
特此公告。
屯昌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本局拟注销屯昌屯城 (略) 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现将拟注销的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到我局办理相关手续的,我局将依法注销其《食品经营许可证》。
相关单位或个人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联系地址:屯昌县屯城镇昌盛北路257号;联系电话:0898-*)。
特此公告。
屯昌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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