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保部《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及《关于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安徽 (略) 7万吨/年(以100%活性物计)多品种环保型表面活性剂装置厂内搬迁技术升级改造项目验收相关信息。
安徽 (略) 位于马鞍山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橡大道和太子大道交叉口西北角,东面紧邻中橡大道, (略) ,南面紧邻太子大道,隔 (略) (略) ,西面为慈湖河大堤,北面为慈湖污水处理厂。项目环评报告由中钢集团马鞍 (略) 编制; (略) 生态环境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进行了批复。目前项目已建设完成,满足验收条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日,安徽 (略) (略) 组织召开了安徽 (略) 7万吨/年(以100%活性物计)多品种环保型表面活性剂装置厂内搬迁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安徽 (略) 相关人员、华唯金属矿产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国家 (略) (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的单位代表和专家共8人。
会议成立了专家技术评审组和验收组,按照《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知》(环办[2015])113号)进行技术评审,经现场踏勘、资料查阅,听取建设单位、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汇报,专家审查等程序,形成专家评审意见。验收组根据专家意见和现场核查情况,结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等相关资料分析,认为本项目在建设和试运行中较好地落实了环评及批复要求,环保设施与主体设施做到了“三同时”,各类污染物满足国家相关排放标准,环境管理较为规范,资料齐全,符合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将验收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我公司郑正承诺,对所公开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信息公开期间全天有人接听电话,欢迎质询和咨询。
公示期限:自**日至**日。
联系人:余超*
附件:1、竣工环保验收信息公开说明;
2、验收监测报告;
3、验收组意见。
安徽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