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县人民医院全自动血凝仪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蒲县人民医院全自动血凝仪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HZDD-2022-LF-067
招标项目所 (略) (略)
采购条件
华正 (略) 受 (略) 的委托,对 (略) 全自动血凝仪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二、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全自动血凝仪项目
2、项目编号:HZDD-2022-LF-067
3、采购需求:本次磋商采购共一包,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磋商文件所列示内容。
4、范围包括: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5、磋商控制价:29.8万元
6、供货期限:10个工作日
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依法正式在国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人员储备和管理团队;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供应商属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本项目采购医疗设备相对应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属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四、采购文件获取
时间:**日至**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
地点:华正 (略) 办公室( (略) 向阳西路圣会花苑3单元1001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元。本公告包含的磋商文件售价总和,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时间:详见磋商文件。
递交方法:详见磋商文件。
递交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如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
4、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5、投标截止日期前供应商最近半年内最后一次纳税或完税证明的凭证复印件(依法免税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6、投标截止日期前供应商最近半年内最后一次交纳社保凭证复印件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 社会信用体系查询(报名期限内):
(1)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信用记录查询;
(2)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
9、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供应商属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本项目采购医疗设备相对应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属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以上所有证件需提供原件(查验后归还)及每页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套(按顺序整理,胶装成册)。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蒲县府前街5号
联 系 人:席先生
电话:03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正 (略)
地 址: (略) 向阳西路圣会花苑3单元1001室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方式:*
**日
采购编号:HZDD-2022-LF-067
招标项目所 (略) (略)
采购条件
华正 (略) 受 (略) 的委托,对 (略) 全自动血凝仪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二、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全自动血凝仪项目
2、项目编号:HZDD-2022-LF-067
3、采购需求:本次磋商采购共一包,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磋商文件所列示内容。
4、范围包括: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5、磋商控制价:29.8万元
6、供货期限:10个工作日
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依法正式在国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人员储备和管理团队;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供应商属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本项目采购医疗设备相对应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属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四、采购文件获取
时间:**日至**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
地点:华正 (略) 办公室( (略) 向阳西路圣会花苑3单元1001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元。本公告包含的磋商文件售价总和,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时间:详见磋商文件。
递交方法:详见磋商文件。
递交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如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
4、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5、投标截止日期前供应商最近半年内最后一次纳税或完税证明的凭证复印件(依法免税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6、投标截止日期前供应商最近半年内最后一次交纳社保凭证复印件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 社会信用体系查询(报名期限内):
(1)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信用记录查询;
(2)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
9、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供应商属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本项目采购医疗设备相对应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属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以上所有证件需提供原件(查验后归还)及每页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套(按顺序整理,胶装成册)。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蒲县府前街5号
联 系 人:席先生
电话:03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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