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蓥市旅游形象宣传策划与品牌推广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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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蓥市旅游形象宣传策划与品牌推广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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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邀请

四川 (略) 受 (略) 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委托,对 (略) 旅游形象宣传策划与品牌推广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B【2022】1205

2、采购项目名称: (略) 旅游形象宣传策划与品牌推广项目

3、采购人: (略) 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 (略)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资金,*元。(大写:点击查看>>万元整)

三、磋商项目简介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ccgp-http://**)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

4.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

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日至2022 年 12月 15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

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网络获取,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将填写完整的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q.com邮箱,否则不予受理。报名资料无误回复付款二维码。

  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日14:30(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2022年12 月20日14:30(北京时间)。

    磋商文件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本次

    磋商不接受邮寄的响应件。

  2.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略) 枣山物流商贸园区广武路188号(轻工博览城)4栋4楼,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

    件恕不接收。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的报价文件。

    十、磋商地点: (略) 枣山物流商贸园区广武路188号(轻工博览城)4栋4楼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通讯地址: (略) 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邮 编:*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826-*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广安分行

银行账号:*01557

通讯地址: (略) 枣山物流商贸园区广武路188号(轻工博览城)4栋4楼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826-*

电子邮件:*@*q.com

2022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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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邀请

四川 (略) 受 (略) 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委托,对 (略) 旅游形象宣传策划与品牌推广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B【2022】1205

2、采购项目名称: (略) 旅游形象宣传策划与品牌推广项目

3、采购人: (略) 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 (略)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资金,*元。(大写:点击查看>>万元整)

三、磋商项目简介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ccgp-http://**)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

4.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

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日至2022 年 12月 15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

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网络获取,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将填写完整的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q.com邮箱,否则不予受理。报名资料无误回复付款二维码。

  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日14:30(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2022年12 月20日14:30(北京时间)。

    磋商文件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本次

    磋商不接受邮寄的响应件。

  2.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略) 枣山物流商贸园区广武路188号(轻工博览城)4栋4楼,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

    件恕不接收。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的报价文件。

    十、磋商地点: (略) 枣山物流商贸园区广武路188号(轻工博览城)4栋4楼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通讯地址: (略) 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邮 编:*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826-*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广安分行

银行账号:*01557

通讯地址: (略) 枣山物流商贸园区广武路188号(轻工博览城)4栋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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