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镇海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及建议采纳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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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镇海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及建议采纳情况报告

索引号: */2022-*

发布机构:区文广旅游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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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财政

宁波市镇海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及建议采纳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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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区审计局:

你单位出具的《审计报告》(镇委审办报〔2022〕8号)审计结果文书于**日收悉,整改期限至**日。现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和审计建议采纳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总体情况

《审计报告》送达后,我局党委高度,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把整改任务作为局党委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局党委书记、局长亲自挂帅,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局党委(扩大)会议,逐条分解整改任务,认真研究制定具体整改目标,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对形成的审计整改报告材料召开党委会进行专题研究,对照整改清单,逐一对账销号,确保整改任务落实到位。要求我局整改的问题共有22个,现已全部整改;提出审计建议3条,已采纳3条,并将建议细化落实到整改工作之中。

二、问题整改的具体情况

(一)“‘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规范”方面

反馈问题①:党委会议政治意识有待加强。党委会议记录未经其他参会分管领导审阅确认,个别决策事项关键内容记录错误,个别决策事项纸质档案与电子记录不一致,个别事项未按党委会决策签订合同。

整改情况: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坚持将“三重一大”事项均需提交党委会研究讨论,会前发放《党委会议议题单》,在充分征询班子成员、科室(中队、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明确讨论议题、汇报人员、列席人员等;会上严格按照规范流程开展议题事项汇报,组织与会人员参与讨论、发表意见;会后及时整理形成党委会议纪要、会议记录等资料,经参会领导审阅确认,主要领导签字并存档。对党委会讨论通过的事项,要求各科室和下属单位不折不扣地执行。

反馈问题②:部分大额支出未经集体决策。抽查发现区文广旅游体育局雄镇大舞台专业剧场演出补贴、村(社区)文化考核补助等29笔5万元以上大额支出未经局党委集体决策,共涉及金额802万元。

整改情况: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局党委议事规则,坚持将“三重一大”事项均需提交党委会研究讨论,对5万元以上大额支出必须经局党委会集体决策。

(二)“文物保护工作落实不到位”方面

反馈问题:党委会研究部署落实文物保护工作少,文物保护监管不到位,重点文物长期缺乏维护,如区级文物保护单位都神殿,长期屋内进水、门窗缺失、无人看守,翁史烈故居、堰头大屋迁移保护于2018年6月批复后,截至审计日仍未开展迁移。

整改情况:健全整改问题闭环制度,加强督查落实力度,对于需要整改的问题,列出清单,逐件逐项要求责任单位列出整改措施、完成时间,如逾期未整改到位的,须说明理由,如理由不充分的,提请相关部门追究行政责任。针对区级文保单位都神殿应修未修问题,翁史烈故居、堰头大屋应迁移未迁移保护问题,已列入我局重点督查事项。今年,我 (略) 文物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攻坚行动中,督促澥浦镇落实都神殿安全防护措施,增设监控,安排人员巡查,尽快落实修缮经费,明确直接管理单位,实施修缮工程;督促骆驼街道加紧落实迁移项目,街道已着手推动堰头大屋迁移程落地;翁史烈故居因规划因素,迁建地址拟调整至西大河东岸,与区级文保点翁璞卿宅相对。我局要求尽快编制迁移工程设计方案,实时跟进和督促骆驼街道迁移项目进度,并不遗余力地提供文物保护专业指导。

(三)“体育场馆管理体制有待理顺”方面

反馈问题: (略) 镇海区游泳池收取镇海区龙赛体育中心(以下简称龙赛体育中心)游泳馆和球类馆门票,并承担日常运营工作,但龙赛体育中心未与其签订委托管理协议明确权利和义务,收入未分类核算。

整改情况:2022年9月,镇海区龙赛体育中心与镇海区游泳池签订了《资产委托经营管理协议》《镇海区龙赛体育中心球类馆资产委托管理移交清单》,并根据协议,明确球类馆和游泳池管理权责,分类核算收入,厘清了财务关系。

(四)“资产监督管理不到位”方面

反馈问题①:公共设施监督管理不到位。抽查发现个别百姓健身房未按规定时间开放,或地址变更后未及时更新地图信息,个别24小时图书馆未及时维护,个别户外健身场地被占用未及时清理。

整改情况:针对招宝山街道总浦桥社区百姓健身房未按规定时间开放问题,有疫情防控和大楼装修无法正常开放的原因,目前四楼百姓健身房各智能设备均已恢复正常,居民做到防疫要求均能进行锻炼。针对骆驼街道箭港湖社区百姓健身房实际地址与线上导航地址不一致问题,由于实际运行未达到初期选址时的预期效果,为提高使用效率,更好服务群众健身,社区权衡利弊,并经多方沟通,将百姓健身房迁址于保利城物业中心地下一层,且根据《 (略) 百姓健身房建设指导标准》重新装修,达到验收标准,落实物业管理,使用率较高,高峰时已超饱和,居民普遍反应良好。浙里办里的实际地址与线上导航地址不一致,已进行调整,其他照片、开放时间都调整到位。

针对个别户外健身场地被占用,未及时清理。核查时已整改到位,下一步将进一步落实明确体育场地设施属地管理职责,加强督促各镇街道对除龙赛体育中心体育设施以外的体育设施的安装、运行、维护、更新的全程管理,我局落实公共体育设施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巡视,及时盘活资产,提高现存的体育设施的使用效益。

(略) 图书馆24小时自助图书馆运维团队沟通、协商,运维公司安排专职人员每天远程查看所有设备运行日志,检查设备的开机状态并做电子记录,同时对未正常开机设备进行即时巡查、现场处理故障。

反馈问题②:部分资产未有效利用。95张蹦床闲置局仓库未按方案及时下发,部分已下发百姓健身房蹦床仍未拆封使用。

整改情况:目前95张蹦床,已按照相关流程全部发放到位。在部分单位我局还对健身管理人员进行专题技能培训,让其指导单位人员进行科学健身。部分已下发百姓健身房蹦床已全部拆封使用,做到“应用尽用”,下一步我局将加强监督管理,及时盘活资产,提高现存的体育设施的使用效益。

(五)“部分补助政策制定或实施不规范”方面

反馈问题①:部分政策制定欠科学。如《镇海区业余文艺团队扶持奖励办法(暂行)》(镇文广新〔2015〕24号)文件暂行三年,实际奖励情况与政策条款不一致。

整改情况:进一步完善业余文艺团队激励机制,结合我区业余文艺团队发展情况, (略) 区相关做法,并征求各镇(街道)意见,修订完善了《镇海区业余文艺团队扶持奖励办法(暂行)》。对奖励情况,严格按照政策文件执行。

反馈问题②:未健全消费券活动核销机制。对2021年酒店消费券活动美团平台提供核销数据未开展核对查验工作,抽查发现个别订单未在酒店提供的美团订单中,分销渠道现已无法核实,个别订单状态为退款状态。

整改情况:进一步健全电子消费券核销机制,规范工作制度和流程,形成闭环管理,对平台发放的消费券在费用结算前,将参与企业和电商平台单号一一核对,防止出现不符规定的情况发生。

反馈问题③:部分补助未按办法实施。如村(社区)文化工作考核补助未按考核得分评定等次,各年度补助与考核得分脱节。

整改情况:结合年度重点工作,修订完善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考核制度。对各村(社区)年度补助,严格按照考核得分高低执行。

反馈问题④:个别教练伙食补贴发放不合规。镇海区业余蹦床技巧学校(以下简称蹦技学校)2019年1名退休人员违规领取伙食补贴0.9万元。

整改情况:审计指出后,已追回上述伙食补贴。下一步将严格落实工作人员津补贴相关制度,规范教练伙食补贴。

(六)“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方面

(1)部分项目采购程序不规范

反馈问题①:个别服务购买程序流于形式。2021年2月,“文化基因解码工程研究”项目经三方比价以19.8万元委托宁波模范生 (略) 实施,因中标单位无法履约,2021年9月重新采购,形式上通过套用原2月资料开展三方比价程序,但实际是将项目直接委托给宁波大学实施。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局采购询比价管理办法,明确比价机构设置和职责,规范报价管理和比价程序的规范性,防止比价“走过场”。二是加强对各项目比价全过程的监督,由局内控领导小组、局机关纪委、局公职律师等参与比价,确保报价材料真实有效,项目评比公平公正。

反馈问题②:未定点印刷。如**日,在招宝山新城印务社印刷打印装订文化资料一批。

整改情况:督促各科室、下属单位严格落实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实施细则,同时加强单位内部政府采购工作的统一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和监督制约机制。

(2)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

反馈问题①:个别项目提前支付合同款。区文保所镇海口海防遗址—安远炮台变形监测、《历代招宝诗词赋》出版项目等2个项目未达合同付款条件,仍提前支付合同款共计12.4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务管理和合同管理,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支付阶段性预付款项。二是与区财政局对接,对于合同规定需要跨年度支付的款项采取如下办法:严格年度文保专项资金预算,对于一个项目的合同价款需要跨年度支付的,只将本年度需要支付的列入本年度文保专项资金中,需下一年度支付的列入下一年度文保专项资金中去,以此规范合同履约,不提前支付合同款项。

反馈问题②:个别服务支出超合同限额。2020年度文化馆共支付给宁波 (略) 物业服务费10.38万元,超合同限额多支付0.38万元。

整改情况:审计指出后,已追回多支付的款项0.38万元。

今后邀请局公职律师和外聘律师参与合同的制订和把关,并严格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反馈问题③:食堂服务未按合同结算款项。20 (略) 终止食堂服务合同,结算仅向其支付亏损部分金额,未向其收回多支付的伙食费6.45万元。202 (略) 镇海绿 (略) 支付伙食费,未按照员工实际刷卡消费金额向其结算支付伙食费,而是按补助总额一次性预付,存在资金结算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 (略) 将2021年以前伙食费核对完毕,并 (略) 退回预存伙食费,10月已到账。二是自2022年起,局机关及在食堂搭伙的下属单位均按实际消费餐数结算午餐补助。在后续的食堂服务资金兑付中将加强管理,按实结算,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七)“预算管理不规范”方面

反馈问题①:龙赛体育中心部分支出未纳入预算。如2019-2020年球类馆零星维修工程合计支出40.37万元,龙赛体育中心列支0.2万元工程造价咨询费,其余40.17万元均在镇海区游泳池列支,未纳入预算管理。

整改情况:进一步规范镇海区龙赛体育中心预算管理。对龙赛体育中心和镇海区游泳池的各项资金支出做好预算,报龙赛体育中心议事决策小组会议通过后,落实执行。

反馈问题②:收支未纳入预算管理。局本级2020收到生育金返还1.42万元,直接用于发放推广人员工资。

整改情况:一是将收支管理全部纳入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自2022年起,局本级往来款收入支出、其他收入支出已分别作为独立项目通过智慧财政系统进行预算编制、预算调整、计划和支出。二是加强支出管理审核,专款专用,做到无预算不支出。如确需调整预算资金或内容,按照区财政局规定的规范流程进行申报。三是经常性组织学习最新财务政策范,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增强科学规范做好单位预算管理的本领。

反馈问题③:体育指导员工作经费执行率低,造成资金沉淀。2019—2020年区文广旅游体育局将体育指导员工作经费15.4万元直接拨付镇海区体育指导员协会,实际仅支出1.71万元,两年执行率分别为3.45%和18.8%。

整改情况:加强对区体育指导员协会业务指导,引导区体育指导员协会在“一人一技”体育技能公益培训以及全区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和管理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提高体育指导员工作经费执行率。

(八)“基图书报刊征订补助超限额”方面

反馈问题:为村(社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征订2021年、2022年图书报刊金额分别14.85万元、14.97万元,超过10万元限额。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镇海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做好基层图书报刊征订工作。同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征订数目和内容,确保不超过10万元限额。

(九)“公务支出公款消费不规范”方面

反馈问题①: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抽查2018—2019年宁波帮博物馆过路费(ETC自动扣缴)与用车登记不实,部分外出未登记。2020年图书馆1次 (略) 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定点维修企业维修,共计5433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公务用车使用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登记和公示制度。二是实行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政府集中采购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健全公务用车油耗、运行费用单车核算和年度绩效评价制度。三是掌握了解政策,将市政府采购网更新的定点采购入围名单,及时告知业务科室及下属单位。

反馈问题②:车辆租赁不规范。2019—2020年区文广旅游体育局及下属单位4次租车未在 (略) 级单位公务出行定点车辆租赁服务机构名单,其中区文广旅游体育局1次,文化馆2次,蹦技学校1次;区文广旅游体育局1次未按入围服务机构公务用车租赁相关优惠结算。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关于2 (略) 级单位公务出行定点车辆租赁服务机构招标结果的通知》(甬机事发〔2019〕1号)和《关于2 (略) 级单位公务出行定点车辆租赁服务机构招标结果的通知》(甬机事发〔2020〕2号),按要求在车辆租赁服务机构名单内租赁车辆,并按照车租赁相关优惠规定结算。

反馈问题③:个别培训未报组织部门审批。**日在宁波四季永逸大饭店开展2020年度镇海区公共文化队*培训班,该培训班未报组织部门审批。

整改情况:严格履行培训办班报批程序。精心谋划培训办班计划和实施方案,每年定期将局年度培训办班计划报区委组织部备案;办班前,提前将具体培训办班实施方案报区委组织部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实施。

(十)“财务支出欠规范”方面

(1)工程支出不规范

反馈问题①:未按实际开票税率结算。6个项目多支付施工单位共计2.8万,其中蹦技学校1个项目2.5万元,文化馆5个项目共计0.3万元。

整改情况:组织召开工程支出规范会议,要求相关科室今后在工程支出方面,强化结算审核,严格按照实际开票税率结算。

反馈问题②:未按合同约定扣留质保金。2019—2020年文保所4个项目未扣质保金总计2.36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务管理和合同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度收取质量保证金。二是经与区财政局对接,确定收取方式:合同签订之后,第三方结算款项核定后,即由承包人支付给我所结算价款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出具往来款收据。缺陷责任期为一年,到期后按合同约定返还给承包人。

(2)部分财务报销不规范

反馈问题:2019—2020年蹦技学校购买安利纽崔莱儿童多种营养片,购买数量和人均发放量均无具体标准,发放名单不齐全。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物资采购与发放流程。购买营养片等运动员日常消耗品时,将根据以前年度实际消耗量与运动员训练强度合理测算采购数量,统一人均发放标准,制作发放签收单并由领用人签字,避免物资浪费。二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强化执行力度。蹦技学校制订相关文件,为日常消耗品采购提供依据。在日常财务管理过程中,对照局系统最新印发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审批手续和报销要求,不断提高结算报销的规范性。同时,局机关将加强对下属单位财务工作开展的监督和指导,通过内部审计等手段了解下属单位整体财务运行情况,防范资金管理使用的风险漏洞,督促优化工作流程、提高财务水平、增强规范意识。

(十一)“个别案件执法不严”问题

反馈问题:如浙江彩 (略) 某处罚案件,未按规定在处罚当事人同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罚。

整改情况:对执法工作人员定期进行业务培训,深化学习旅游等领域行政执法办案依据、办案流程,积极探索落实轻微违法承诺制等执法规范,确保行政案件处罚无瑕疵。

三、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一)已采纳的审计建议

1.规范决策程序,重视决策过程管理。提高领导班子决策意识,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经济事项严格依规决策,规范会议决策记录和归档,确保会议记录的准确和完整。

2.强化文物保护,保障文物安全。切实履行文物监督管理职责,督促和推动相关单位开展都神殿等文物的实质性保护工作。举一反三,对全区文物保护开展集中检查,建章立制,确保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3.加强内控监管,提升资金使用实效。加强下属单位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内控制度。结合实情修订完善资金政策,规范补助审核把关,严格按照政策文件兑现,杜绝违规补助。

(二)未采纳的审计建议

(略) 镇海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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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区文广旅游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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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财政

宁波市镇海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及建议采纳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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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区审计局:

你单位出具的《审计报告》(镇委审办报〔2022〕8号)审计结果文书于**日收悉,整改期限至**日。现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和审计建议采纳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总体情况

《审计报告》送达后,我局党委高度,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把整改任务作为局党委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局党委书记、局长亲自挂帅,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局党委(扩大)会议,逐条分解整改任务,认真研究制定具体整改目标,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对形成的审计整改报告材料召开党委会进行专题研究,对照整改清单,逐一对账销号,确保整改任务落实到位。要求我局整改的问题共有22个,现已全部整改;提出审计建议3条,已采纳3条,并将建议细化落实到整改工作之中。

二、问题整改的具体情况

(一)“‘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规范”方面

反馈问题①:党委会议政治意识有待加强。党委会议记录未经其他参会分管领导审阅确认,个别决策事项关键内容记录错误,个别决策事项纸质档案与电子记录不一致,个别事项未按党委会决策签订合同。

整改情况: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坚持将“三重一大”事项均需提交党委会研究讨论,会前发放《党委会议议题单》,在充分征询班子成员、科室(中队、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明确讨论议题、汇报人员、列席人员等;会上严格按照规范流程开展议题事项汇报,组织与会人员参与讨论、发表意见;会后及时整理形成党委会议纪要、会议记录等资料,经参会领导审阅确认,主要领导签字并存档。对党委会讨论通过的事项,要求各科室和下属单位不折不扣地执行。

反馈问题②:部分大额支出未经集体决策。抽查发现区文广旅游体育局雄镇大舞台专业剧场演出补贴、村(社区)文化考核补助等29笔5万元以上大额支出未经局党委集体决策,共涉及金额802万元。

整改情况: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局党委议事规则,坚持将“三重一大”事项均需提交党委会研究讨论,对5万元以上大额支出必须经局党委会集体决策。

(二)“文物保护工作落实不到位”方面

反馈问题:党委会研究部署落实文物保护工作少,文物保护监管不到位,重点文物长期缺乏维护,如区级文物保护单位都神殿,长期屋内进水、门窗缺失、无人看守,翁史烈故居、堰头大屋迁移保护于2018年6月批复后,截至审计日仍未开展迁移。

整改情况:健全整改问题闭环制度,加强督查落实力度,对于需要整改的问题,列出清单,逐件逐项要求责任单位列出整改措施、完成时间,如逾期未整改到位的,须说明理由,如理由不充分的,提请相关部门追究行政责任。针对区级文保单位都神殿应修未修问题,翁史烈故居、堰头大屋应迁移未迁移保护问题,已列入我局重点督查事项。今年,我 (略) 文物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攻坚行动中,督促澥浦镇落实都神殿安全防护措施,增设监控,安排人员巡查,尽快落实修缮经费,明确直接管理单位,实施修缮工程;督促骆驼街道加紧落实迁移项目,街道已着手推动堰头大屋迁移程落地;翁史烈故居因规划因素,迁建地址拟调整至西大河东岸,与区级文保点翁璞卿宅相对。我局要求尽快编制迁移工程设计方案,实时跟进和督促骆驼街道迁移项目进度,并不遗余力地提供文物保护专业指导。

(三)“体育场馆管理体制有待理顺”方面

反馈问题: (略) 镇海区游泳池收取镇海区龙赛体育中心(以下简称龙赛体育中心)游泳馆和球类馆门票,并承担日常运营工作,但龙赛体育中心未与其签订委托管理协议明确权利和义务,收入未分类核算。

整改情况:2022年9月,镇海区龙赛体育中心与镇海区游泳池签订了《资产委托经营管理协议》《镇海区龙赛体育中心球类馆资产委托管理移交清单》,并根据协议,明确球类馆和游泳池管理权责,分类核算收入,厘清了财务关系。

(四)“资产监督管理不到位”方面

反馈问题①:公共设施监督管理不到位。抽查发现个别百姓健身房未按规定时间开放,或地址变更后未及时更新地图信息,个别24小时图书馆未及时维护,个别户外健身场地被占用未及时清理。

整改情况:针对招宝山街道总浦桥社区百姓健身房未按规定时间开放问题,有疫情防控和大楼装修无法正常开放的原因,目前四楼百姓健身房各智能设备均已恢复正常,居民做到防疫要求均能进行锻炼。针对骆驼街道箭港湖社区百姓健身房实际地址与线上导航地址不一致问题,由于实际运行未达到初期选址时的预期效果,为提高使用效率,更好服务群众健身,社区权衡利弊,并经多方沟通,将百姓健身房迁址于保利城物业中心地下一层,且根据《 (略) 百姓健身房建设指导标准》重新装修,达到验收标准,落实物业管理,使用率较高,高峰时已超饱和,居民普遍反应良好。浙里办里的实际地址与线上导航地址不一致,已进行调整,其他照片、开放时间都调整到位。

针对个别户外健身场地被占用,未及时清理。核查时已整改到位,下一步将进一步落实明确体育场地设施属地管理职责,加强督促各镇街道对除龙赛体育中心体育设施以外的体育设施的安装、运行、维护、更新的全程管理,我局落实公共体育设施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巡视,及时盘活资产,提高现存的体育设施的使用效益。

(略) 图书馆24小时自助图书馆运维团队沟通、协商,运维公司安排专职人员每天远程查看所有设备运行日志,检查设备的开机状态并做电子记录,同时对未正常开机设备进行即时巡查、现场处理故障。

反馈问题②:部分资产未有效利用。95张蹦床闲置局仓库未按方案及时下发,部分已下发百姓健身房蹦床仍未拆封使用。

整改情况:目前95张蹦床,已按照相关流程全部发放到位。在部分单位我局还对健身管理人员进行专题技能培训,让其指导单位人员进行科学健身。部分已下发百姓健身房蹦床已全部拆封使用,做到“应用尽用”,下一步我局将加强监督管理,及时盘活资产,提高现存的体育设施的使用效益。

(五)“部分补助政策制定或实施不规范”方面

反馈问题①:部分政策制定欠科学。如《镇海区业余文艺团队扶持奖励办法(暂行)》(镇文广新〔2015〕24号)文件暂行三年,实际奖励情况与政策条款不一致。

整改情况:进一步完善业余文艺团队激励机制,结合我区业余文艺团队发展情况, (略) 区相关做法,并征求各镇(街道)意见,修订完善了《镇海区业余文艺团队扶持奖励办法(暂行)》。对奖励情况,严格按照政策文件执行。

反馈问题②:未健全消费券活动核销机制。对2021年酒店消费券活动美团平台提供核销数据未开展核对查验工作,抽查发现个别订单未在酒店提供的美团订单中,分销渠道现已无法核实,个别订单状态为退款状态。

整改情况:进一步健全电子消费券核销机制,规范工作制度和流程,形成闭环管理,对平台发放的消费券在费用结算前,将参与企业和电商平台单号一一核对,防止出现不符规定的情况发生。

反馈问题③:部分补助未按办法实施。如村(社区)文化工作考核补助未按考核得分评定等次,各年度补助与考核得分脱节。

整改情况:结合年度重点工作,修订完善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考核制度。对各村(社区)年度补助,严格按照考核得分高低执行。

反馈问题④:个别教练伙食补贴发放不合规。镇海区业余蹦床技巧学校(以下简称蹦技学校)2019年1名退休人员违规领取伙食补贴0.9万元。

整改情况:审计指出后,已追回上述伙食补贴。下一步将严格落实工作人员津补贴相关制度,规范教练伙食补贴。

(六)“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方面

(1)部分项目采购程序不规范

反馈问题①:个别服务购买程序流于形式。2021年2月,“文化基因解码工程研究”项目经三方比价以19.8万元委托宁波模范生 (略) 实施,因中标单位无法履约,2021年9月重新采购,形式上通过套用原2月资料开展三方比价程序,但实际是将项目直接委托给宁波大学实施。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局采购询比价管理办法,明确比价机构设置和职责,规范报价管理和比价程序的规范性,防止比价“走过场”。二是加强对各项目比价全过程的监督,由局内控领导小组、局机关纪委、局公职律师等参与比价,确保报价材料真实有效,项目评比公平公正。

反馈问题②:未定点印刷。如**日,在招宝山新城印务社印刷打印装订文化资料一批。

整改情况:督促各科室、下属单位严格落实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实施细则,同时加强单位内部政府采购工作的统一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和监督制约机制。

(2)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

反馈问题①:个别项目提前支付合同款。区文保所镇海口海防遗址—安远炮台变形监测、《历代招宝诗词赋》出版项目等2个项目未达合同付款条件,仍提前支付合同款共计12.4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务管理和合同管理,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支付阶段性预付款项。二是与区财政局对接,对于合同规定需要跨年度支付的款项采取如下办法:严格年度文保专项资金预算,对于一个项目的合同价款需要跨年度支付的,只将本年度需要支付的列入本年度文保专项资金中,需下一年度支付的列入下一年度文保专项资金中去,以此规范合同履约,不提前支付合同款项。

反馈问题②:个别服务支出超合同限额。2020年度文化馆共支付给宁波 (略) 物业服务费10.38万元,超合同限额多支付0.38万元。

整改情况:审计指出后,已追回多支付的款项0.38万元。

今后邀请局公职律师和外聘律师参与合同的制订和把关,并严格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反馈问题③:食堂服务未按合同结算款项。20 (略) 终止食堂服务合同,结算仅向其支付亏损部分金额,未向其收回多支付的伙食费6.45万元。202 (略) 镇海绿 (略) 支付伙食费,未按照员工实际刷卡消费金额向其结算支付伙食费,而是按补助总额一次性预付,存在资金结算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 (略) 将2021年以前伙食费核对完毕,并 (略) 退回预存伙食费,10月已到账。二是自2022年起,局机关及在食堂搭伙的下属单位均按实际消费餐数结算午餐补助。在后续的食堂服务资金兑付中将加强管理,按实结算,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七)“预算管理不规范”方面

反馈问题①:龙赛体育中心部分支出未纳入预算。如2019-2020年球类馆零星维修工程合计支出40.37万元,龙赛体育中心列支0.2万元工程造价咨询费,其余40.17万元均在镇海区游泳池列支,未纳入预算管理。

整改情况:进一步规范镇海区龙赛体育中心预算管理。对龙赛体育中心和镇海区游泳池的各项资金支出做好预算,报龙赛体育中心议事决策小组会议通过后,落实执行。

反馈问题②:收支未纳入预算管理。局本级2020收到生育金返还1.42万元,直接用于发放推广人员工资。

整改情况:一是将收支管理全部纳入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自2022年起,局本级往来款收入支出、其他收入支出已分别作为独立项目通过智慧财政系统进行预算编制、预算调整、计划和支出。二是加强支出管理审核,专款专用,做到无预算不支出。如确需调整预算资金或内容,按照区财政局规定的规范流程进行申报。三是经常性组织学习最新财务政策范,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增强科学规范做好单位预算管理的本领。

反馈问题③:体育指导员工作经费执行率低,造成资金沉淀。2019—2020年区文广旅游体育局将体育指导员工作经费15.4万元直接拨付镇海区体育指导员协会,实际仅支出1.71万元,两年执行率分别为3.45%和18.8%。

整改情况:加强对区体育指导员协会业务指导,引导区体育指导员协会在“一人一技”体育技能公益培训以及全区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和管理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提高体育指导员工作经费执行率。

(八)“基图书报刊征订补助超限额”方面

反馈问题:为村(社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征订2021年、2022年图书报刊金额分别14.85万元、14.97万元,超过10万元限额。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镇海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做好基层图书报刊征订工作。同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征订数目和内容,确保不超过10万元限额。

(九)“公务支出公款消费不规范”方面

反馈问题①: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抽查2018—2019年宁波帮博物馆过路费(ETC自动扣缴)与用车登记不实,部分外出未登记。2020年图书馆1次 (略) 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定点维修企业维修,共计5433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公务用车使用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登记和公示制度。二是实行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政府集中采购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健全公务用车油耗、运行费用单车核算和年度绩效评价制度。三是掌握了解政策,将市政府采购网更新的定点采购入围名单,及时告知业务科室及下属单位。

反馈问题②:车辆租赁不规范。2019—2020年区文广旅游体育局及下属单位4次租车未在 (略) 级单位公务出行定点车辆租赁服务机构名单,其中区文广旅游体育局1次,文化馆2次,蹦技学校1次;区文广旅游体育局1次未按入围服务机构公务用车租赁相关优惠结算。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关于2 (略) 级单位公务出行定点车辆租赁服务机构招标结果的通知》(甬机事发〔2019〕1号)和《关于2 (略) 级单位公务出行定点车辆租赁服务机构招标结果的通知》(甬机事发〔2020〕2号),按要求在车辆租赁服务机构名单内租赁车辆,并按照车租赁相关优惠规定结算。

反馈问题③:个别培训未报组织部门审批。**日在宁波四季永逸大饭店开展2020年度镇海区公共文化队*培训班,该培训班未报组织部门审批。

整改情况:严格履行培训办班报批程序。精心谋划培训办班计划和实施方案,每年定期将局年度培训办班计划报区委组织部备案;办班前,提前将具体培训办班实施方案报区委组织部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实施。

(十)“财务支出欠规范”方面

(1)工程支出不规范

反馈问题①:未按实际开票税率结算。6个项目多支付施工单位共计2.8万,其中蹦技学校1个项目2.5万元,文化馆5个项目共计0.3万元。

整改情况:组织召开工程支出规范会议,要求相关科室今后在工程支出方面,强化结算审核,严格按照实际开票税率结算。

反馈问题②:未按合同约定扣留质保金。2019—2020年文保所4个项目未扣质保金总计2.36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务管理和合同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度收取质量保证金。二是经与区财政局对接,确定收取方式:合同签订之后,第三方结算款项核定后,即由承包人支付给我所结算价款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出具往来款收据。缺陷责任期为一年,到期后按合同约定返还给承包人。

(2)部分财务报销不规范

反馈问题:2019—2020年蹦技学校购买安利纽崔莱儿童多种营养片,购买数量和人均发放量均无具体标准,发放名单不齐全。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物资采购与发放流程。购买营养片等运动员日常消耗品时,将根据以前年度实际消耗量与运动员训练强度合理测算采购数量,统一人均发放标准,制作发放签收单并由领用人签字,避免物资浪费。二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强化执行力度。蹦技学校制订相关文件,为日常消耗品采购提供依据。在日常财务管理过程中,对照局系统最新印发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审批手续和报销要求,不断提高结算报销的规范性。同时,局机关将加强对下属单位财务工作开展的监督和指导,通过内部审计等手段了解下属单位整体财务运行情况,防范资金管理使用的风险漏洞,督促优化工作流程、提高财务水平、增强规范意识。

(十一)“个别案件执法不严”问题

反馈问题:如浙江彩 (略) 某处罚案件,未按规定在处罚当事人同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罚。

整改情况:对执法工作人员定期进行业务培训,深化学习旅游等领域行政执法办案依据、办案流程,积极探索落实轻微违法承诺制等执法规范,确保行政案件处罚无瑕疵。

三、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一)已采纳的审计建议

1.规范决策程序,重视决策过程管理。提高领导班子决策意识,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经济事项严格依规决策,规范会议决策记录和归档,确保会议记录的准确和完整。

2.强化文物保护,保障文物安全。切实履行文物监督管理职责,督促和推动相关单位开展都神殿等文物的实质性保护工作。举一反三,对全区文物保护开展集中检查,建章立制,确保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3.加强内控监管,提升资金使用实效。加强下属单位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内控制度。结合实情修订完善资金政策,规范补助审核把关,严格按照政策文件兑现,杜绝违规补助。

(二)未采纳的审计建议

(略) 镇海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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