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实验高级中学硅PU篮球场改造工程 (资格后审)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宁县实验高级中学硅PU篮球场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宁县实验高级中学,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阜宁县实验高级中学校园内; 2.2工程规模:阜宁县实验高级中学硅PU篮球场改造工程,主要内容为新建篮球场地、篮球场修补等工程施工,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预算价:25.9221万元。 2.4计划工期:20日历天; 2.5本招标工程共分1 个标段。 阜宁县实验高级中学硅PU篮球场改造工程,主要内容为新建篮球场地、篮球场修补等工程施工,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三级(含)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 3.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6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资质;(一、二级建造师必须提供注册证书); 3.7投标项目经理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8投标申请人有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投标资格且在暂停期内的,招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网站(网址:http://**)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2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五、本工程招标发包最高限价为22.03万元; 特别提醒: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自行组价并报价,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过项目的发包最高价,超过发包最高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六、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仟元整;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 七、付款方式 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且经审计部门审计后,按审定价结清余款(以上付款均无息)。 八、评标办法: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照随机确定中标人,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九、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阜宁-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阜宁县实验高级中学招标代理机构:江苏 (略) 地 址:阜宁县阜城西大街257号 地 址:城南大厦A座6005室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韩主任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电 话:* **日 注: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出席开标会议的人员,需配戴口罩,体温正常,提供48小时阴性核酸证明,行程码、扫场所码,显示绿码后方可进入,各供应商选派出席开标会议人员请慎重选择,如因显示其他颜色或未按要求提供核酸阴性证明导致无法进入开标会议的责任自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