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站机关餐厅家具及厨房给养器材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总站机关餐厅家具及厨房给养器材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总站机关餐厅家具及厨房给养器材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家具用具/厨卫用具/其他厨卫用具 | ||
采购单位 | 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警务保障中心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日22:52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日至**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3:00下午:15: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86.*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梁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警务保障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柳梧新区世纪大道一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西藏恒鑫合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江苏大道江冲路东城一号世邦首座10-4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1-* |
项目概况
总站机关餐厅家具及厨房给养器材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藏恒鑫合 (略) ( (略) 江苏大道江冲路东城一号世邦首座10-4)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ZHXHZB-*
项目名称:总站机关餐厅家具及厨房给养器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8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一批餐厅家具和厨房给养器材,具体技术参数详见询价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 7 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藏恒鑫合 (略) ( (略) 江苏大道江冲路东城一号世邦首座10-4)
方式:现场报名并购买询价文件
售价:¥6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藏恒鑫合 (略) ( (略) 江苏大道江冲路东城一号世邦首座10-4)
五、开启
时间:**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藏恒鑫合 (略) ( (略) 江苏大道江冲路东城一号世邦首座10-4)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和政策;
2.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2.3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货物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2.4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2.5落实《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相关政策,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应符合文件要求;
2.6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不限制必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政策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
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询价。
4. 本询价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各潜在供应商应及时关注上述媒体发布的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公告,如因未及时关注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各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警务保障中心
地址: (略) 柳梧新区世纪大道一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恒鑫合 (略)
地 址: (略) 江苏大道江冲路东城一号世邦首座10-4
联系方式:08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先生
电 话: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总站机关餐厅家具及厨房给养器材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家具用具/厨卫用具/其他厨卫用具 | ||
采购单位 | 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警务保障中心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日22:52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日至**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3:00下午:15: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86.*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梁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警务保障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柳梧新区世纪大道一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西藏恒鑫合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江苏大道江冲路东城一号世邦首座10-4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1-* |
项目概况
总站机关餐厅家具及厨房给养器材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藏恒鑫合 (略) ( (略) 江苏大道江冲路东城一号世邦首座10-4)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ZHXHZB-*
项目名称:总站机关餐厅家具及厨房给养器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8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一批餐厅家具和厨房给养器材,具体技术参数详见询价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 7 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藏恒鑫合 (略) ( (略) 江苏大道江冲路东城一号世邦首座10-4)
方式:现场报名并购买询价文件
售价:¥6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藏恒鑫合 (略) ( (略) 江苏大道江冲路东城一号世邦首座10-4)
五、开启
时间:**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藏恒鑫合 (略) ( (略) 江苏大道江冲路东城一号世邦首座10-4)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和政策;
2.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2.3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货物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2.4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2.5落实《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相关政策,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应符合文件要求;
2.6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不限制必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政策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
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询价。
4. 本询价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各潜在供应商应及时关注上述媒体发布的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公告,如因未及时关注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各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警务保障中心
地址: (略) 柳梧新区世纪大道一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恒鑫合 (略)
地 址: (略) 江苏大道江冲路东城一号世邦首座10-4
联系方式:08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先生
电 话: *
西藏
西藏
西藏
西藏
西藏
西藏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