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三合一移动测量系统采购(GXZC2022-J1-004188-KWZB)项目质疑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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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三合一移动测量系统采购(GXZC2022-J1-004188-KWZB)项目质疑答复函

质疑人名称:南宁 (略)

地址: (略) 青秀区建政路 (略) 新村1号楼1层16号铺面

联系人:吴晓东

联系电话:*

我公司于2022年 (略) 对三合一移动测量系统采购(GXZC2022-J1-*-KWZB)项目提出的质疑。针对提出的质疑,我们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回复如下:

质疑事项1:四、定姿定位系统参数:1.GNSS 支持GPS L1/L2、GLONASS L1/L2、Beidou L1/L2;2.数据更新率:600Hz;3.角度输入量程:<400°/s;4.加速度计量程:±20g;5.后处理姿态精度:航向0.010°、俯仰/滚动角:0.005°;6.后处理位置精度:水平:0.01m、高程:0.02m。

事实依据:第四个产品参数仅有国外厂家满足,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复:以上参数均为采购人实际教学和科研需求,且该系统作为本次采购的“三合一移动测量系统”中的一个配套系统,国内设备生产厂家均可定制开发。

质疑事项2:六、基站参数。1.主板通道数:≤1400;2.卫星信号跟踪:支持BDS、GPS、GLONASS、GAL.ILEO、QZSS 系统;3.动态(RTK)测量精度不低于:土(8+1×10-6D)mm(D为被测点间距离);4.内置双高清摄像头:像素2MP& 5M(该功能需通过线上实际操作演示);5.支持影像测量和实景放样,作业距离2~15m(该功能需通过线上实际操作演示);6.支持非接触式拍照测量,实时采集图像,通过配套后处理软件,可生成三维模型,并基于模型进行量测、数据生产(该功能需通过线上实际操作演示);7.内置GNSS组合天线: GNSS、4G网络、WiFi,蓝牙天线高度集成的组合天线;8.支持非接触式拍照测量,实时采集图像,手簿端实时解算,实时获取待测点坐标;(该功能需通过线上实际操作演示);9.基站部分为保障售后服务需提供生产厂家加盖鲜章授权证明(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告发布两个工作日内,需向采购人提供原件核查):

事实依据:第4、5、6、8条参数目前完全符合所有技术要求的品牌均为同一厂家生产,参数指向特定产品。第9条提供生产厂家盖章授权违反招标规范要求。

答复:影像GNSS早在2016年便已有厂家推出,此处要求的配置为基础配置。影像测量这类功能是基站RTK的常见用能,便于老师教学。学生可以更直观,更深刻的通过三维激光配合GNSS技术了解地理信息的相关知识。 (略) 场不少于三个厂家的产品均可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基站部分为保障售后服务需提供生产厂家加盖鲜章授权证明”此项要求是为了确保成交供应商有更好的售后服务能力,生产厂家的盖章授权是对后续售后服务的保障和凭证。且该要求并未作为本项目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存在倾向性。

质疑事项3:八、旋翼无人机参数:1.电机轴距:≥1750mm;2.六旋翼无人机,最大机宽:≥1890mm(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告发布两个工作日内,需向采购人提供具有CNAS认证的检测中心出具检测报告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查);3.空心重量:10±0.2kg(不含电池);4.标准起飞重量:21±0.2kg(不含2块电池和0.5kg负载);5.最大起飞重量:≥36kg:6.任务载重:兰15kg(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告发布两个工作日内,需向采购人提供具有CNAS认证的检测中心出具检测报告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查);7.标准悬停时间:≥75min(空载);8.满载飞行时间:≥30min(15kg负载)(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告发布两个工作日内,需向采购人提供具有CNAS 认证的检测中心出具检测报告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查);9.最大飞行环境风速:≧14m/s(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告发布两个工作日内,需向采购人提供具有CNAS认证的检测中心出具检测报告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查);10.最大飞行速度:18m/s;11.最大爬升速度:4m/s;12.最大下降速度:2m/s;13.相对飞行高度:4000m(平原);14.最大工作海拔:5000m;15.工作环境温度:-20~55℃;16.GPS悬停精度:垂直方向:±1.5m;水平方向:±2m;17.遥控器控制距离:≥7km(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告发布两个工作日内,需向采购人提供具有CNAS认证的检测中心出具检测报告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查);18.地面站控制距离:≥10km(通视);19.多旋翼无人机系统在执行航线任务未完成并返航降落后(或更换电池),应能通过一键续飞选项,给无人机发送指令继续执行未完成的任务航线(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告发布两个工作日内,需向采购人提供具有CNAS认证的检测中心出具检测报告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查):20.多旋翼无人机在海拔高度为4700m的条件下实用升限应>2600m(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告发布两个工作日内,需向采购人提供具有CNAS认证的检测中心出具检测报告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查);21.多旋翼无人机部分为保障售后服务需提供生产厂家加盖鲜章授权证明(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告发布两个工作日内,需向采购人提供授权原件核查)。

事实依据:采购需求八旋翼无人机只有一家生产厂家满足,参数指向特定产品。第21条提供生产厂家盖章授权违反招标规范要求。

答复: (略) 场不少于三个厂家的产品均可满足采购文件要求。部分技术参数表述不够清晰,已做调整,详见“ (略) 三合一移动测量系统采购(GXZC2022-J1-*-KWZB)采购文件更正公告(一)”

“多旋翼无人机部分为保障售后服务需提供生产厂家加盖鲜章授权证明”此项要求是为了确保成交供应商有更好的售后服务能力,生产厂家的盖章授权是对后续售后服务的保障和凭证。且该要求并未作为本项目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存在倾向性。

质疑事项4:第三章采购需求5、“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竞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本项目所有技术参数、性能要求及商务要求均为实质性要求。

事实依据:所有技术要求都是实质性要求,明显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歧视待遇。

答复:本项目“采购需求”是根据采购人实际教学需求而制定,全部作为实质性要求并不违反法律、法规,不存在排他性。

综上所述,贵公司质疑事项均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如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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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人名称:南宁 (略)

地址: (略) 青秀区建政路 (略) 新村1号楼1层16号铺面

联系人:吴晓东

联系电话:*

我公司于2022年 (略) 对三合一移动测量系统采购(GXZC2022-J1-*-KWZB)项目提出的质疑。针对提出的质疑,我们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回复如下:

质疑事项1:四、定姿定位系统参数:1.GNSS 支持GPS L1/L2、GLONASS L1/L2、Beidou L1/L2;2.数据更新率:600Hz;3.角度输入量程:<400°/s;4.加速度计量程:±20g;5.后处理姿态精度:航向0.010°、俯仰/滚动角:0.005°;6.后处理位置精度:水平:0.01m、高程:0.02m。

事实依据:第四个产品参数仅有国外厂家满足,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复:以上参数均为采购人实际教学和科研需求,且该系统作为本次采购的“三合一移动测量系统”中的一个配套系统,国内设备生产厂家均可定制开发。

质疑事项2:六、基站参数。1.主板通道数:≤1400;2.卫星信号跟踪:支持BDS、GPS、GLONASS、GAL.ILEO、QZSS 系统;3.动态(RTK)测量精度不低于:土(8+1×10-6D)mm(D为被测点间距离);4.内置双高清摄像头:像素2MP& 5M(该功能需通过线上实际操作演示);5.支持影像测量和实景放样,作业距离2~15m(该功能需通过线上实际操作演示);6.支持非接触式拍照测量,实时采集图像,通过配套后处理软件,可生成三维模型,并基于模型进行量测、数据生产(该功能需通过线上实际操作演示);7.内置GNSS组合天线: GNSS、4G网络、WiFi,蓝牙天线高度集成的组合天线;8.支持非接触式拍照测量,实时采集图像,手簿端实时解算,实时获取待测点坐标;(该功能需通过线上实际操作演示);9.基站部分为保障售后服务需提供生产厂家加盖鲜章授权证明(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告发布两个工作日内,需向采购人提供原件核查):

事实依据:第4、5、6、8条参数目前完全符合所有技术要求的品牌均为同一厂家生产,参数指向特定产品。第9条提供生产厂家盖章授权违反招标规范要求。

答复:影像GNSS早在2016年便已有厂家推出,此处要求的配置为基础配置。影像测量这类功能是基站RTK的常见用能,便于老师教学。学生可以更直观,更深刻的通过三维激光配合GNSS技术了解地理信息的相关知识。 (略) 场不少于三个厂家的产品均可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基站部分为保障售后服务需提供生产厂家加盖鲜章授权证明”此项要求是为了确保成交供应商有更好的售后服务能力,生产厂家的盖章授权是对后续售后服务的保障和凭证。且该要求并未作为本项目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存在倾向性。

质疑事项3:八、旋翼无人机参数:1.电机轴距:≥1750mm;2.六旋翼无人机,最大机宽:≥1890mm(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告发布两个工作日内,需向采购人提供具有CNAS认证的检测中心出具检测报告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查);3.空心重量:10±0.2kg(不含电池);4.标准起飞重量:21±0.2kg(不含2块电池和0.5kg负载);5.最大起飞重量:≥36kg:6.任务载重:兰15kg(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告发布两个工作日内,需向采购人提供具有CNAS认证的检测中心出具检测报告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查);7.标准悬停时间:≥75min(空载);8.满载飞行时间:≥30min(15kg负载)(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告发布两个工作日内,需向采购人提供具有CNAS 认证的检测中心出具检测报告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查);9.最大飞行环境风速:≧14m/s(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告发布两个工作日内,需向采购人提供具有CNAS认证的检测中心出具检测报告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查);10.最大飞行速度:18m/s;11.最大爬升速度:4m/s;12.最大下降速度:2m/s;13.相对飞行高度:4000m(平原);14.最大工作海拔:5000m;15.工作环境温度:-20~55℃;16.GPS悬停精度:垂直方向:±1.5m;水平方向:±2m;17.遥控器控制距离:≥7km(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告发布两个工作日内,需向采购人提供具有CNAS认证的检测中心出具检测报告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查);18.地面站控制距离:≥10km(通视);19.多旋翼无人机系统在执行航线任务未完成并返航降落后(或更换电池),应能通过一键续飞选项,给无人机发送指令继续执行未完成的任务航线(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告发布两个工作日内,需向采购人提供具有CNAS认证的检测中心出具检测报告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查):20.多旋翼无人机在海拔高度为4700m的条件下实用升限应>2600m(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告发布两个工作日内,需向采购人提供具有CNAS认证的检测中心出具检测报告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查);21.多旋翼无人机部分为保障售后服务需提供生产厂家加盖鲜章授权证明(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告发布两个工作日内,需向采购人提供授权原件核查)。

事实依据:采购需求八旋翼无人机只有一家生产厂家满足,参数指向特定产品。第21条提供生产厂家盖章授权违反招标规范要求。

答复: (略) 场不少于三个厂家的产品均可满足采购文件要求。部分技术参数表述不够清晰,已做调整,详见“ (略) 三合一移动测量系统采购(GXZC2022-J1-*-KWZB)采购文件更正公告(一)”

“多旋翼无人机部分为保障售后服务需提供生产厂家加盖鲜章授权证明”此项要求是为了确保成交供应商有更好的售后服务能力,生产厂家的盖章授权是对后续售后服务的保障和凭证。且该要求并未作为本项目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存在倾向性。

质疑事项4:第三章采购需求5、“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竞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本项目所有技术参数、性能要求及商务要求均为实质性要求。

事实依据:所有技术要求都是实质性要求,明显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歧视待遇。

答复:本项目“采购需求”是根据采购人实际教学需求而制定,全部作为实质性要求并不违反法律、法规,不存在排他性。

综上所述,贵公司质疑事项均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如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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