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税务局自助终端服务费项目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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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税务局自助终端服务费项目评审公告

国家税 (略) 税务局就国家税 (略) 税务局自助终端服务费项目进行综合评审采购,欢迎具有资质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与评审,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国家税 (略) 税务局自助终端服务费项目

二.项目编号:ZCBY-NX-ZC2022-068

三.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为保障纳税服务工作正常开展,需购买2023年自助终端设备98台日常维护的服务费。(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四.预算:*.00元;最高限价:*.00元。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查询记录留存方式:截图打印网站上的查询结果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注:按照财政部办公厅文件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注: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参与投标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不再给予折扣优惠。)

六.报名及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评审的供应商,请于**日至**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14时至 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中小企业声明函、“信用中国”*@*q.co (略) 获取综合评审文件。(上述资料需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全称、联系人及电话)

6.2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评审文件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7.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日15时00分。

7.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国家税 (略) 税务局1607室。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时限

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在国家税 (略) 税务局(http://**)上发布。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评审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 (略) 税务局

地址: (略) 金凤区育安巷130号

联系方式: 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智诚博誉 (略)

地 址: (略) 贺兰县虹桥南街天源财汇中心A座27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高晓宇

电话: 0951-*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马旸

电话:*

宁夏智诚博誉 (略)

**日

国家税 (略) 税务局就国家税 (略) 税务局自助终端服务费项目进行综合评审采购,欢迎具有资质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与评审,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国家税 (略) 税务局自助终端服务费项目

二.项目编号:ZCBY-NX-ZC2022-068

三.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为保障纳税服务工作正常开展,需购买2023年自助终端设备98台日常维护的服务费。(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四.预算:*.00元;最高限价:*.00元。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查询记录留存方式:截图打印网站上的查询结果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注:按照财政部办公厅文件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注: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参与投标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不再给予折扣优惠。)

六.报名及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评审的供应商,请于**日至**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14时至 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中小企业声明函、“信用中国”*@*q.co (略) 获取综合评审文件。(上述资料需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全称、联系人及电话)

6.2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评审文件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7.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日15时00分。

7.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国家税 (略) 税务局1607室。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时限

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在国家税 (略) 税务局(http://**)上发布。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评审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 (略) 税务局

地址: (略) 金凤区育安巷130号

联系方式: 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智诚博誉 (略)

地 址: (略) 贺兰县虹桥南街天源财汇中心A座27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高晓宇

电话: 0951-*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马旸

电话:*

宁夏智诚博誉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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