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波吾悦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案听证公告
关于宁波吾悦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案听证公告
索引号: */2022-*
发布机构:骆驼街道
发布日期:**
成文日期:**
文件编号: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日期:**浏览量:
听证告知书
宁波吾悦 (略) :
我单位于**日将《行政处罚(听证)事先通知书》(甬镇骆先字【2022第*号】) (略) 。你公司于**日提出《听证申请书》,我单位于当日签收。根据《 (略)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应你公司的听证请求,我单位决定就宁波吾悦 (略) 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案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听证事由
对宁波吾悦 (略) 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案进行听证。
二、听证日期、时间、地点
时间:**日(星期五)下午14∶30。
地点: (略) 镇海区骆驼街道办事处423会议室( (略) 镇海区东开路222号)。
三、听证主持人、听证员和记录员的姓名
主持人:镇海区司法局骆驼司法所施得喜
听证员:*海
听证员:虞思宁
记录员:沈科赟
四、申请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当事人认为听证主持人、听证员和记录员与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的,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回避的,应当在听证举行前向我单位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
(二)就听证事项进行陈述、申辩和举证,但应当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意见;相关材料和证据,应当在听证举行前向我单位提供。
(三)享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四)遵守听证纪律,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中途退场;未经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五)听证会结束后,听证参加人员核对笔录并签字。
五、拟听证事项经办机构的权利和义务
(一)经办机构承办人员应准时到场参加听证。
(二)对拟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进行说明,接受当事人的咨询,对当事人所提意见进行记录。
(三)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遵守听证纪律。
六、注意事项
(一)听证会可由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本人)参加,也可以委托1至2名代理人参加听证。
(二)如法定代表人(或者本人)参加,请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者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如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的,代理人应当提交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工作证、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听证,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
(三)届时请准时参加听证,逾期不到场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七、本听证通知书同时在镇海区人民政府网站同步公布。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略) 镇海区司法局骆驼司法所
联系地址:镇海区骆驼街道东开路222号243办公室
联系人:施得喜
联系电话:0574-*
(略) 镇海区骆驼街道办事处
**日
附件:听证告知书(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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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吾悦 (略) :
我单位于**日将《行政处罚(听证)事先通知书》(甬镇骆先字【2022第*号】) (略) 。你公司于**日提出《听证申请书》,我单位于当日签收。根据《 (略)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应你公司的听证请求,我单位决定就宁波吾悦 (略) 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案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听证事由
对宁波吾悦 (略) 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案进行听证。
二、听证日期、时间、地点
时间:**日(星期五)下午14∶30。
地点: (略) 镇海区骆驼街道办事处423会议室( (略) 镇海区东开路222号)。
三、听证主持人、听证员和记录员的姓名
主持人:镇海区司法局骆驼司法所施得喜
听证员:*海
听证员:虞思宁
记录员:沈科赟
四、申请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当事人认为听证主持人、听证员和记录员与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的,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回避的,应当在听证举行前向我单位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
(二)就听证事项进行陈述、申辩和举证,但应当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意见;相关材料和证据,应当在听证举行前向我单位提供。
(三)享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四)遵守听证纪律,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中途退场;未经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五)听证会结束后,听证参加人员核对笔录并签字。
五、拟听证事项经办机构的权利和义务
(一)经办机构承办人员应准时到场参加听证。
(二)对拟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进行说明,接受当事人的咨询,对当事人所提意见进行记录。
(三)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遵守听证纪律。
六、注意事项
(一)听证会可由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本人)参加,也可以委托1至2名代理人参加听证。
(二)如法定代表人(或者本人)参加,请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者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如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的,代理人应当提交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工作证、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听证,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
(三)届时请准时参加听证,逾期不到场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七、本听证通知书同时在镇海区人民政府网站同步公布。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略) 镇海区司法局骆驼司法所
联系地址:镇海区骆驼街道东开路222号243办公室
联系人:施得喜
联系电话:0574-*
(略) 镇海区骆驼街道办事处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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