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贺州市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指导性建议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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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贺州市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指导性建议的函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与投资促进局、市场监管局,各产业园区管委:

(略)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产业实现有序健康高质量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西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桂环发〔2022〕3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广西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规划建设指导性建议的函》(桂环函〔2022〕93号)要求, (略)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经营设施规划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一、全市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能力适配情况分析

(一)全市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置能力适配情况分析

截至2022年10月,全市专业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共1家(不含 (略) ), (略) 昭平县万相 (略) ,该公司经营收集、贮存、利用含锌固废(危险废物代码为336-103-23、312-001-23、321-004-48、321-*),5万吨/年。自获得《危险废物许可证》以来,该单位的处置负荷率仅为13.20%,利用能力明显过剩。

此外,全市还有1家危险废物综合处置项目(包括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已获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为富 (略) (略) 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项目。该项目设计处置危险废物规模为10万吨/年,项目建成投产后, (略) 范围内危险废物处置全覆盖, (略) 危险废物处置缺口。

(二)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能力适配情况分析

全市持证的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单位共有4家,经营规模共计4.4万吨/年,主要包括废铅蓄电池和废矿物油在内共2个大类8个小类危险废物,其中废铅酸蓄电池收集贮存能力为2.6万吨/年,废矿物油收集贮存能力为1.8万吨/年。2021年,全市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收集量分别为2715.81吨、1702.21吨, (略) 经营规模分别为10.45%、9.46%。全市收集废铅蓄电池和废矿物油贮存能力明显过剩。

(三)危险废物产生量与利用处置能力适配情况分析

2021年,全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为33.58万吨,自行利用处置量为29.02万吨,委托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利用处置的危险废物约3.01万吨, (略) 、跨市委托处置的危险废物有煤焦油、碱煮渣、除钼渣、实验室废液和在线监测废液等几类危险废物。

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指导性建议

(一)严格控制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贮存经营单位盲目扩张

2021年,全市废铅蓄电池和废矿物油的收集贮存经营负荷率仅为10.08%,经营规模已严重过剩。由于该类经营单位准入门槛较低,民间资本盲目涌入、恶性竞争激烈等问题极为突出。各相关部门在招商引资、办理项目审批(登记备案)过程应把好关卡,严格控制该类项目盲目扩张。

(二)严格控制引进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建设项目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桂环发〔2022〕32号)要求,各县(区)应严格控制新建、扩建废铅蓄电池、煤焦油、废矿物油、含锌、铅冶炼废渣等利用处置设施项目,新增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项目,以及危险废物焚烧和填埋处置项目。各相关部门招商引资、办理项目审批(登记备案)过程中应把好关卡,指导项目业主充分了解全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置项目总体情况,做好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现状和在建(拟建)的重大项目产废情况调研,避免该类项目盲目建设,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略) 生态环境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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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与投资促进局、市场监管局,各产业园区管委:

(略)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产业实现有序健康高质量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西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桂环发〔2022〕3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广西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规划建设指导性建议的函》(桂环函〔2022〕93号)要求, (略)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经营设施规划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一、全市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能力适配情况分析

(一)全市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置能力适配情况分析

截至2022年10月,全市专业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共1家(不含 (略) ), (略) 昭平县万相 (略) ,该公司经营收集、贮存、利用含锌固废(危险废物代码为336-103-23、312-001-23、321-004-48、321-*),5万吨/年。自获得《危险废物许可证》以来,该单位的处置负荷率仅为13.20%,利用能力明显过剩。

此外,全市还有1家危险废物综合处置项目(包括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已获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为富 (略) (略) 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项目。该项目设计处置危险废物规模为10万吨/年,项目建成投产后, (略) 范围内危险废物处置全覆盖, (略) 危险废物处置缺口。

(二)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能力适配情况分析

全市持证的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单位共有4家,经营规模共计4.4万吨/年,主要包括废铅蓄电池和废矿物油在内共2个大类8个小类危险废物,其中废铅酸蓄电池收集贮存能力为2.6万吨/年,废矿物油收集贮存能力为1.8万吨/年。2021年,全市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收集量分别为2715.81吨、1702.21吨, (略) 经营规模分别为10.45%、9.46%。全市收集废铅蓄电池和废矿物油贮存能力明显过剩。

(三)危险废物产生量与利用处置能力适配情况分析

2021年,全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为33.58万吨,自行利用处置量为29.02万吨,委托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利用处置的危险废物约3.01万吨, (略) 、跨市委托处置的危险废物有煤焦油、碱煮渣、除钼渣、实验室废液和在线监测废液等几类危险废物。

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指导性建议

(一)严格控制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贮存经营单位盲目扩张

2021年,全市废铅蓄电池和废矿物油的收集贮存经营负荷率仅为10.08%,经营规模已严重过剩。由于该类经营单位准入门槛较低,民间资本盲目涌入、恶性竞争激烈等问题极为突出。各相关部门在招商引资、办理项目审批(登记备案)过程应把好关卡,严格控制该类项目盲目扩张。

(二)严格控制引进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建设项目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桂环发〔2022〕32号)要求,各县(区)应严格控制新建、扩建废铅蓄电池、煤焦油、废矿物油、含锌、铅冶炼废渣等利用处置设施项目,新增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项目,以及危险废物焚烧和填埋处置项目。各相关部门招商引资、办理项目审批(登记备案)过程中应把好关卡,指导项目业主充分了解全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置项目总体情况,做好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现状和在建(拟建)的重大项目产废情况调研,避免该类项目盲目建设,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略) 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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