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中医院患者服务平台建设货物类采购项目
平潭综合实验区中医院患者服务平台建设货物类采购项目
平潭综合实验区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方:平潭综合 (略)
*方:福建易联众 (略)
根据招标编号为[*]FJHC[TP]*的平潭综合实验区中医院患者服务平台建设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方为中标人。现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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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数量 (单位) | 单价 (元) | 金额 | 产地 类型 | 国别 (地区) | 规格型号 | 产品属性 |
1-1 | A* 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 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 康乐(具体详见响应文件) | 1(套) | * | * | 国内 | 中国 | BH185N(具体详见响应文件) | 无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点击查看>>万零*佰**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9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 (略) 平潭综合实验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合掌街58号;
4.3交付条件: 验收合格后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售后服务 5.1 *方明确货物质量保证期,本项目应用软件系统需提供从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免费维 护,配套硬件提供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免费维护。 5.2 提供7*24小时一年免费维保,维保期内免费升级 至最新软件版本,系统上线和对接提供驻场支持;如发生故障2小时内到达现场;若无法解决的,相关技术专 家8小时内到达现场,尽快加以修复故障。 5.3 质量保证期内*方因维护软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工时 费、交通费、住宿费、通讯费均由*方承担。 5.4 免费售后维护服务期满后,*方向*方购买售后维护服务 的,按不高于中标金额的10%每年另行协商。*方继续为*方提供售后服务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所有货物按厂家产品验收标准(厂家产品标准须符合国际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招标文 件、投标文件等有关部分内容进行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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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60 | 合同签订后,在15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人支付中标金额的60%。 | |
2 | 40 | 最终验收合格后,在15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人支付中标金额的40%。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有效。。
10、违约责任
**双方保证信守合同所有条款,除不可抗因素外,任何一方如果违约,损失由违约方负 责,损失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一方因此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调查费、差旅费等等; 10.2 *方逾期 付款,每天按照合同总金额2‰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同时*方有权中止合同暂停相关软件的研发、使用 许可或维护服务,系统启用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的,则*方有权解除合同,*方应支付合同 款额2%的违约金; 10.3 *方如在*方的合理提醒与指导协助的过程中仍无法交付软件的,每逾期一 天,*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2‰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方承担赔偿损失, 赔偿金额不 超出本合同的总金额。因*方原因导致*方工期延误超过30天以上的,*方有权解除合同,*方应按 照合同总金额2%的标准向*方支付违约金; 10.4 一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之一的,每次以本合同总 金额2%计付违约金给非违约方。若一方各类违约情形持续时间累计超过30日或违约情形累计达5次以上 的,则非违约方还有权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再以本合同总金额2%计付违约金给非违约方。。
11、知识产权
11.1*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方还应保证*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方无关,*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15.5.1 所有通知、请求、要求及其他往来文件或沟通信息,以及诉讼仲裁过 程中的联系或送达,通过面送、传真、电子邮件、电话、手机短消息及微信、或邮寄信函等方式,按 双方确认的上列地址或号码发送均为有效。上列地址或号码若有变更,则须于变更后立即通知相对 方,否则视为未变更并由变更方承担全部责任。 15.5.2 产品分项报价: 易联众就诊预约统一平台V3.0 1套,单价250,000.00元,总价250,000.00元;易联众智能排队叫号系统V5.0 1套,单价200,000.00元,总价200,000.00元; 易 (略) 管理软件V3.0 1套,单价200,000.00元,总价200,000.00元;18.5寸工业一体叫号屏康乐BH185N 29台,单价3,560.00,总价103,240.00; 55寸工业一体叫号屏康乐BH550D 3台,单价6,580.00元,总价19,740.00元; 取号标签打印机得实DT-130 6台,单价950.00元,总价5,700.00元; 高速打印机得实DS-620II 1台,单价3,680.00元,总价3,680.00元; 不干胶打印机 得实DL-206 2台,单价1,630.00元,总价 3,260.00元; 蓝牙吸顶音响 天籁TL-WX502无线接收吸顶喇叭 7套 ,单价680.00元,总价4,760.00元; 总金额*.00。
*方: | 平潭综合 (略) | *方: | 福建易联众 (略) |
住所: | 潭城镇合掌街58号 | 住所: | 福建福州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园G区6号楼2层 |
单位负责人: | 陈国强 | 单位负责人: | 郑兴华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陈新 | |
联系方法: | 联系方法: |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招商银行福州分行五一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5919 0561 6710 601 |
签订地点: 福州
签订日期:**日
平潭综合实验区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方:平潭综合 (略)
*方:福建易联众 (略)
根据招标编号为[*]FJHC[TP]*的平潭综合实验区中医院患者服务平台建设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方为中标人。现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解锁编辑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数量 (单位) | 单价 (元) | 金额 | 产地 类型 | 国别 (地区) | 规格型号 | 产品属性 |
1-1 | A* 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 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 康乐(具体详见响应文件) | 1(套) | * | * | 国内 | 中国 | BH185N(具体详见响应文件) | 无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点击查看>>万零*佰**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9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 (略) 平潭综合实验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合掌街58号;
4.3交付条件: 验收合格后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售后服务 5.1 *方明确货物质量保证期,本项目应用软件系统需提供从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免费维 护,配套硬件提供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免费维护。 5.2 提供7*24小时一年免费维保,维保期内免费升级 至最新软件版本,系统上线和对接提供驻场支持;如发生故障2小时内到达现场;若无法解决的,相关技术专 家8小时内到达现场,尽快加以修复故障。 5.3 质量保证期内*方因维护软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工时 费、交通费、住宿费、通讯费均由*方承担。 5.4 免费售后维护服务期满后,*方向*方购买售后维护服务 的,按不高于中标金额的10%每年另行协商。*方继续为*方提供售后服务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所有货物按厂家产品验收标准(厂家产品标准须符合国际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招标文 件、投标文件等有关部分内容进行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解锁编辑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60 | 合同签订后,在15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人支付中标金额的60%。 | |
2 | 40 | 最终验收合格后,在15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人支付中标金额的40%。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有效。。
10、违约责任
**双方保证信守合同所有条款,除不可抗因素外,任何一方如果违约,损失由违约方负 责,损失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一方因此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调查费、差旅费等等; 10.2 *方逾期 付款,每天按照合同总金额2‰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同时*方有权中止合同暂停相关软件的研发、使用 许可或维护服务,系统启用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的,则*方有权解除合同,*方应支付合同 款额2%的违约金; 10.3 *方如在*方的合理提醒与指导协助的过程中仍无法交付软件的,每逾期一 天,*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2‰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方承担赔偿损失, 赔偿金额不 超出本合同的总金额。因*方原因导致*方工期延误超过30天以上的,*方有权解除合同,*方应按 照合同总金额2%的标准向*方支付违约金; 10.4 一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之一的,每次以本合同总 金额2%计付违约金给非违约方。若一方各类违约情形持续时间累计超过30日或违约情形累计达5次以上 的,则非违约方还有权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再以本合同总金额2%计付违约金给非违约方。。
11、知识产权
11.1*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方还应保证*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方无关,*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15.5.1 所有通知、请求、要求及其他往来文件或沟通信息,以及诉讼仲裁过 程中的联系或送达,通过面送、传真、电子邮件、电话、手机短消息及微信、或邮寄信函等方式,按 双方确认的上列地址或号码发送均为有效。上列地址或号码若有变更,则须于变更后立即通知相对 方,否则视为未变更并由变更方承担全部责任。 15.5.2 产品分项报价: 易联众就诊预约统一平台V3.0 1套,单价250,000.00元,总价250,000.00元;易联众智能排队叫号系统V5.0 1套,单价200,000.00元,总价200,000.00元; 易 (略) 管理软件V3.0 1套,单价200,000.00元,总价200,000.00元;18.5寸工业一体叫号屏康乐BH185N 29台,单价3,560.00,总价103,240.00; 55寸工业一体叫号屏康乐BH550D 3台,单价6,580.00元,总价19,740.00元; 取号标签打印机得实DT-130 6台,单价950.00元,总价5,700.00元; 高速打印机得实DS-620II 1台,单价3,680.00元,总价3,680.00元; 不干胶打印机 得实DL-206 2台,单价1,630.00元,总价 3,260.00元; 蓝牙吸顶音响 天籁TL-WX502无线接收吸顶喇叭 7套 ,单价680.00元,总价4,760.00元; 总金额*.00。
*方: | 平潭综合 (略) | *方: | 福建易联众 (略) |
住所: | 潭城镇合掌街58号 | 住所: | 福建福州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园G区6号楼2层 |
单位负责人: | 陈国强 | 单位负责人: | 郑兴华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陈新 | |
联系方法: | 联系方法: |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招商银行福州分行五一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5919 0561 6710 601 |
签订地点: 福州
签订日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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