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散采购】南通市崇川区市政和绿化管理局燃气安全排查技术服务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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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散采购】南通市崇川区市政和绿化管理局燃气安全排查技术服务采...

南通辉华 (略) (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 (略) (略) 政和绿化管理局(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其采购人燃气企业安全排查工作所需的技术服务组织第二次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THH*(JC21)-2;

2.项目名称: (略) (略) 政和绿化管理局燃气安全排查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人民币22万元/年;

5.最高限价:人民币22万元/年;

6.采购需求:采购人拟对燃气企业安全排查工作所需的技术服务进行采购,具体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7.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2年(即24个月)。

8.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多个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竞争性磋商响应。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响应的供应商,请于本公告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前,到“ (略) 崇川区人民政府网→我要看→公示公告”栏内下载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截止时间:**日14时30分。

2.地点: (略) 崇川区光明南路2号江城大厦(近虹桥路与梅观路路口)3幢3层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1.时间:**日14时30分整。

2.地点: (略) 崇川区光明南路2号江城大厦(近虹桥路与梅观路路口)3幢3层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免收。

2.项目开启活动模式:现场参与模式。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采购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人或项目联系人提出。

5.参与本项目响应的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的(如涉有),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本项目成交的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6.到项目开启现场提交响应文件的人员,请有序入场,佩戴好口罩并注意个人防护,主动出示健康码并提交书面的“疫情防控承诺书”(格式见本采购文件第二章第一条第11点。)

7.免责声明:各地区的疫情防控即时政策的执行,非本项目采购活动程序中可规定的事项,因此本项目潜在供应商应关注微信公众号“江海南通”,及时查看已发布或最新 (略) (区)相关疫情即时防控要求,并按照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执行,疫情防控咨询电话:0513-*。一旦出现 (略) (区)疫情防控要求的供应商代表,来到本项目采购活动开启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提交的响应文件,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政和绿化管理局;

地址: (略) 崇川区城港路58号;

联系人:郭家怡;

联系电话:05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通辉华 (略) ;

地址: (略) 崇川区光明南路2号江城大厦3幢3层;

联系人:戴健秋;

联系电话:0513-*、*。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戴健秋;

联系电话:0513-*、*。

南通辉华 (略) (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 (略) (略) 政和绿化管理局(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其采购人燃气企业安全排查工作所需的技术服务组织第二次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THH*(JC21)-2;

2.项目名称: (略) (略) 政和绿化管理局燃气安全排查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人民币22万元/年;

5.最高限价:人民币22万元/年;

6.采购需求:采购人拟对燃气企业安全排查工作所需的技术服务进行采购,具体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7.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2年(即24个月)。

8.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多个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竞争性磋商响应。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响应的供应商,请于本公告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前,到“ (略) 崇川区人民政府网→我要看→公示公告”栏内下载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截止时间:**日14时30分。

2.地点: (略) 崇川区光明南路2号江城大厦(近虹桥路与梅观路路口)3幢3层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1.时间:**日14时30分整。

2.地点: (略) 崇川区光明南路2号江城大厦(近虹桥路与梅观路路口)3幢3层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免收。

2.项目开启活动模式:现场参与模式。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采购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人或项目联系人提出。

5.参与本项目响应的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的(如涉有),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本项目成交的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6.到项目开启现场提交响应文件的人员,请有序入场,佩戴好口罩并注意个人防护,主动出示健康码并提交书面的“疫情防控承诺书”(格式见本采购文件第二章第一条第11点。)

7.免责声明:各地区的疫情防控即时政策的执行,非本项目采购活动程序中可规定的事项,因此本项目潜在供应商应关注微信公众号“江海南通”,及时查看已发布或最新 (略) (区)相关疫情即时防控要求,并按照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执行,疫情防控咨询电话:0513-*。一旦出现 (略) (区)疫情防控要求的供应商代表,来到本项目采购活动开启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提交的响应文件,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政和绿化管理局;

地址: (略) 崇川区城港路58号;

联系人:郭家怡;

联系电话:05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通辉华 (略) ;

地址: (略) 崇川区光明南路2号江城大厦3幢3层;

联系人:戴健秋;

联系电话:0513-*、*。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戴健秋;

联系电话: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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