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公安局反电诈工作平台项目(二次)招标公告-编号:441801-2022-04407
清远市公安局反电诈工作平台项目(二次)招标公告-编号:441801-2022-04407
(略) 公安局反电诈工作平台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政府采购网http://**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CLZ0122QY01ZC26
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反电诈工作平台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687,6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 (略) 公安局反诈工作平台):
合同包预算金额:1,687,6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 (略) 公安局反电诈工作平台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687,6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双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完成项目全部建设内容的开发。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略) ,须取得 (略) (总所) (略) 的授权书, (略) (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 (略) 有效。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提供2022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2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 (略) 公安局反诈工作平台)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 (略) 公安局反诈工作平台)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成交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③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④信息系统建设中,受托为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政府采购网http://**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1)电子文件上传至: (略) 政府采购网http://**;(2)纸质版文件递交至: (略) 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17层办公室08、09号
开标地点: (略) 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17层办公室08、09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5.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出现以下情况:寄错地址、逾期送达、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邮寄过程中投标文件破损,我司将拒绝签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后果。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我司代表签收时间为准。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6.开标当天,供应商需登录云平台通过“新供应商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投标文件解密及签章。各供应商需要确保电脑已安装电子签章插件,否则无法解密和签章,后果自负。
7.供应商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时,电脑需提前安装CA签章客户端,并运行CA证书。
8.若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存在疑问,可按如下联系方式提出询问或质疑:
(1)质疑联系人:梁小姐。
(2)质疑联系人电话:0763-*-2403。
(3)质疑联系人传真:0763-*。
(4)质疑联系人邮箱:*@*hinapsp.cn(提交时请备注XX项目询问函/质疑函)。
(5)质疑联系人地址: (略) 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17层办公室08、09号(如采用邮寄形式提交,请提前跟我司工作人员联系,并同步将邮寄底单发送至我司邮箱)。
(6)质疑联系人邮编:*。
9.投诉
(1)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投诉。
(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 (略) 财政局
(3)地 址: (略) 北江二路财政大楼
(4)电 话:0763-*
(5)邮 编:*
(6)传 真:*
10.代理机构联系邮箱:*@*63.com
名称: (略) 公安局
地址: (略) 新城人民二路68号
联系方式:0763-*
名称:清远 (略)
地址: (略) 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17层办公室08、09号
联系方式:0763-*-2403
项目联系人:梁小姐
电话:0763-*-2403
清远 (略)
**日
(略) 公安局反电诈工作平台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政府采购网http://**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CLZ0122QY01ZC26
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反电诈工作平台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687,6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 (略) 公安局反诈工作平台):
合同包预算金额:1,687,6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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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 (略) 公安局反电诈工作平台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687,6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双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完成项目全部建设内容的开发。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略) ,须取得 (略) (总所) (略) 的授权书, (略) (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 (略) 有效。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提供2022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2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 (略) 公安局反诈工作平台)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 (略) 公安局反诈工作平台)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成交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③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④信息系统建设中,受托为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政府采购网http://**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1)电子文件上传至: (略) 政府采购网http://**;(2)纸质版文件递交至: (略) 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17层办公室08、09号
开标地点: (略) 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17层办公室08、09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5.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出现以下情况:寄错地址、逾期送达、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邮寄过程中投标文件破损,我司将拒绝签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后果。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我司代表签收时间为准。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6.开标当天,供应商需登录云平台通过“新供应商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投标文件解密及签章。各供应商需要确保电脑已安装电子签章插件,否则无法解密和签章,后果自负。
7.供应商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时,电脑需提前安装CA签章客户端,并运行CA证书。
8.若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存在疑问,可按如下联系方式提出询问或质疑:
(1)质疑联系人:梁小姐。
(2)质疑联系人电话:0763-*-2403。
(3)质疑联系人传真:0763-*。
(4)质疑联系人邮箱:*@*hinapsp.cn(提交时请备注XX项目询问函/质疑函)。
(5)质疑联系人地址: (略) 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17层办公室08、09号(如采用邮寄形式提交,请提前跟我司工作人员联系,并同步将邮寄底单发送至我司邮箱)。
(6)质疑联系人邮编:*。
9.投诉
(1)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投诉。
(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 (略) 财政局
(3)地 址: (略) 北江二路财政大楼
(4)电 话:0763-*
(5)邮 编:*
(6)传 真:*
10.代理机构联系邮箱:*@*63.com
名称: (略) 公安局
地址: (略) 新城人民二路68号
联系方式:0763-*
名称:清远 (略)
地址: (略) 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17层办公室08、09号
联系方式:0763-*-2403
项目联系人:梁小姐
电话:0763-*-2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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