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华侨大学印务及零星广告制作服务定点供应商公开征集的公告
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华侨大学印务及零星广告制作服务定点供应商公开征集的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华侨大学印务及零星广告制作服务定点供应商公开征集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广告服务 | ||
采购单位 | 华侨大学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日17:05 |
开标时间 | **日09:00 | ||
预算金额 | ¥937.*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林鸿冰、饶路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5)*、* | ||
采购单位 | 华侨大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洪老师0595-*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区温陵路南段178号二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林鸿冰、饶路生0595-*、* |
(略) 受华侨大学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华侨大学印务及零星广告制作服务定点供应商公开征集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华侨大学印务及零星广告制作服务定点供应商公开征集
项目编号:YFCG*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鸿冰、饶路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华侨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洪老师059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鸿冰、饶路生0595-*、*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区温陵路南段178号二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受华侨大学委托,我司就华侨大学印务及零星广告制作服务定点供应商项目进行公开征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YFCG*
二、招标项目名称、数量及服务期:见后附征集服务(项目)一览表
三、投标人条件:(须提供的证明资料详见征集文件相关条款)
(一)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本项目有3个合同包,其中:合同包1为华侨大学泉州校区印务服务、合同包2为华侨大学厦门校区印务服务、合同包3为华侨大学泉州校区和厦门校区零星广告制作。合同包1(华侨大学泉州校区印务服务)和合同包2(华侨大学厦门校区印务服务)投标人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合同包投标,不得同时选择两个合同包投标,否则为无效投标。
(三)合同包1的投标人须在华侨大学泉州校区周边500米范围内自行设有服务网点,配备专用文印设备及人员,能为征集人提供及时便携的印务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上门服务);合同包2的投标人须在华侨大学厦门校区周边500米范围内自行设有服务网点,配备专用文印设备及人员,能为征集人提供及时便携的印务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上门服务);合同包3的投标人须在华侨大学泉州校区或厦门校区周边3000米范围内自行设有服务网点,配备广告制作专用设备及人员,能为征集人提供及时便携的广告制作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上门服务)。[投标人须提供上述网点的产权证明(属投标人自有的)或者提供租赁合同(属投标人租赁的)的复印件,以及百度地图上网点到华侨大学泉州校区或厦门校区的某个大门道路距离的截图为考评依据。确认中标后征集人将现场核验,若有虚假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四)投标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不得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本项目标的物的行业类型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本项目为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征集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
(六)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征集文件发售时间(即购买征集文件时间及报名时间):即日起至**日下午17:30时止,节假日除外的上班时间(北京时间,下同),逾期征集代理机构将不接受报名。邮寄购买的以款到我司账户的时间为准。
五、征集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元,(若邮购,邮费到付且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缺漏或丢失,征集代理机构概不负责),征集文件售后不退换。未按要求购买征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六、投标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应于**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 (略) 开标大厅( (略) 温陵南路178号二楼),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七、开标时间:**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
八、开标地点: (略) 开标大厅( (略) 温陵南路178号二楼)。
九、现场踏勘:无。
十、征集人联系人:洪老师,联系电话:0595-*。
十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征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征集人或征集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十二、征集文件如有变更(如:答疑文件、补充通知、延期通知、最高征集限价通知等),征集代理机构将通过发出书面通知(以传真或E-MAIL的形式)或在原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通知,请投标人关注并及时下载。
十三、投标有关事宜联系人及方法:
序号 | 职务分工 | 联系人 | 职责范围 | 联系电话 |
1 | 项目经办 | 饶路生 | 负责征集文件的咨询、答疑等工作 | 0595-* |
2 | 总台 | 林鸿冰 | 负责受理报名征集文件出售(邮寄)等工作。 | 0595-* |
3 | 财务 | 黄小姐 | 负责保证金收退,服务费收取等咨询工作 | 0595-* |
公司传真:0595-* | ||||
项目联系邮箱:*@*63.com | ||||
地址: (略) 区温陵路南段178号二楼 |
十四、投标保证金、征集文件、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
开 户 行 | 兴业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 |
账 号 | *663 |
收款单位 | (略) |
投标人须将相关的费用缴交至上表对应的账号,缴错账号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略)
**日
附:征集内容(项目)一览表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1-1 | 华侨大学泉州校区印务服务 | 详见征集文件第三章“征集内容及要求” | 2 | 年 | 315万/年 | 63,000.00 |
2 | 2-1 | 华侨大学厦门校区印务服务 | 详见征集文件第三章“征集内容及要求” | 2 | 年 | 315万/年 | 63,000.00 |
3 | 3-1 | 华侨大学泉州校区和厦门校区零星广告制作 | 详见征集文件第三章“征集内容及要求” | 2 | 年 | 307万/年 | 61,400.00 |
注:1、合同包1(华侨大学泉州校区印务服务)和合同包2(华侨大学厦门校区印务服务)投标人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合同包投标,不得同时选择两个合同包投标,否则为无效投标。
2、本项目按合同包整体招标,投标人投标时对每一合同包项目中所有的内容必须完整响应,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3、本项目每个合同包可确定中标人数量=合格投标人数量-2,但合同包1和合同包2可确定中标人最多不超过3个,合同包3可确定中标人最多不超过4个。
4、投标人须制作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并提供响应文件电子档一份(可采用电子光盘或U盘形式),投标多个合同包的响应文件可不分开制作。
二、开标时间:**日 09: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无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937.* 万元(人民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华侨大学印务及零星广告制作服务定点供应商公开征集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广告服务 | ||
采购单位 | 华侨大学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日17:05 |
开标时间 | **日09:00 | ||
预算金额 | ¥937.*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林鸿冰、饶路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5)*、* | ||
采购单位 | 华侨大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洪老师0595-*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区温陵路南段178号二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林鸿冰、饶路生0595-*、* |
(略) 受华侨大学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华侨大学印务及零星广告制作服务定点供应商公开征集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华侨大学印务及零星广告制作服务定点供应商公开征集
项目编号:YFCG*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鸿冰、饶路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华侨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洪老师059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鸿冰、饶路生0595-*、*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区温陵路南段178号二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受华侨大学委托,我司就华侨大学印务及零星广告制作服务定点供应商项目进行公开征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YFCG*
二、招标项目名称、数量及服务期:见后附征集服务(项目)一览表
三、投标人条件:(须提供的证明资料详见征集文件相关条款)
(一)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本项目有3个合同包,其中:合同包1为华侨大学泉州校区印务服务、合同包2为华侨大学厦门校区印务服务、合同包3为华侨大学泉州校区和厦门校区零星广告制作。合同包1(华侨大学泉州校区印务服务)和合同包2(华侨大学厦门校区印务服务)投标人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合同包投标,不得同时选择两个合同包投标,否则为无效投标。
(三)合同包1的投标人须在华侨大学泉州校区周边500米范围内自行设有服务网点,配备专用文印设备及人员,能为征集人提供及时便携的印务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上门服务);合同包2的投标人须在华侨大学厦门校区周边500米范围内自行设有服务网点,配备专用文印设备及人员,能为征集人提供及时便携的印务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上门服务);合同包3的投标人须在华侨大学泉州校区或厦门校区周边3000米范围内自行设有服务网点,配备广告制作专用设备及人员,能为征集人提供及时便携的广告制作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上门服务)。[投标人须提供上述网点的产权证明(属投标人自有的)或者提供租赁合同(属投标人租赁的)的复印件,以及百度地图上网点到华侨大学泉州校区或厦门校区的某个大门道路距离的截图为考评依据。确认中标后征集人将现场核验,若有虚假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四)投标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不得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本项目标的物的行业类型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本项目为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征集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
(六)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征集文件发售时间(即购买征集文件时间及报名时间):即日起至**日下午17:30时止,节假日除外的上班时间(北京时间,下同),逾期征集代理机构将不接受报名。邮寄购买的以款到我司账户的时间为准。
五、征集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元,(若邮购,邮费到付且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缺漏或丢失,征集代理机构概不负责),征集文件售后不退换。未按要求购买征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六、投标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应于**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 (略) 开标大厅( (略) 温陵南路178号二楼),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七、开标时间:**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
八、开标地点: (略) 开标大厅( (略) 温陵南路178号二楼)。
九、现场踏勘:无。
十、征集人联系人:洪老师,联系电话:0595-*。
十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征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征集人或征集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十二、征集文件如有变更(如:答疑文件、补充通知、延期通知、最高征集限价通知等),征集代理机构将通过发出书面通知(以传真或E-MAIL的形式)或在原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通知,请投标人关注并及时下载。
十三、投标有关事宜联系人及方法:
序号 | 职务分工 | 联系人 | 职责范围 | 联系电话 |
1 | 项目经办 | 饶路生 | 负责征集文件的咨询、答疑等工作 | 0595-* |
2 | 总台 | 林鸿冰 | 负责受理报名征集文件出售(邮寄)等工作。 | 0595-* |
3 | 财务 | 黄小姐 | 负责保证金收退,服务费收取等咨询工作 | 0595-* |
公司传真:0595-* | ||||
项目联系邮箱:*@*63.com | ||||
地址: (略) 区温陵路南段178号二楼 |
十四、投标保证金、征集文件、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
开 户 行 | 兴业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 |
账 号 | *663 |
收款单位 | (略) |
投标人须将相关的费用缴交至上表对应的账号,缴错账号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略)
**日
附:征集内容(项目)一览表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1-1 | 华侨大学泉州校区印务服务 | 详见征集文件第三章“征集内容及要求” | 2 | 年 | 315万/年 | 63,000.00 |
2 | 2-1 | 华侨大学厦门校区印务服务 | 详见征集文件第三章“征集内容及要求” | 2 | 年 | 315万/年 | 63,000.00 |
3 | 3-1 | 华侨大学泉州校区和厦门校区零星广告制作 | 详见征集文件第三章“征集内容及要求” | 2 | 年 | 307万/年 | 61,400.00 |
注:1、合同包1(华侨大学泉州校区印务服务)和合同包2(华侨大学厦门校区印务服务)投标人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合同包投标,不得同时选择两个合同包投标,否则为无效投标。
2、本项目按合同包整体招标,投标人投标时对每一合同包项目中所有的内容必须完整响应,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3、本项目每个合同包可确定中标人数量=合格投标人数量-2,但合同包1和合同包2可确定中标人最多不超过3个,合同包3可确定中标人最多不超过4个。
4、投标人须制作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并提供响应文件电子档一份(可采用电子光盘或U盘形式),投标多个合同包的响应文件可不分开制作。
二、开标时间:**日 09: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无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937.*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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