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市援疆公寓维修改造工程建设EPC工程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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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市援疆公寓维修改造工程建设EPC工程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塔城市援疆公寓维修改造工程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二次)
一、招标条件
(略) 援疆公寓维修改造工程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文号:塔市发改项目【2022】75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招 (略) 边境经济合作区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局,项目总投资1600.0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 (略)
2.项目规模: 公寓楼及综合楼外墙改造7228.66平方米,门窗更换1716.79平方米,屋面维修2891.35平方米,园区绿化及道路9297平方米。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塔城市援疆公寓维修改造工程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二次)
招标范围: 公寓楼及综合楼外墙改造7228.66平方米,门窗更换1716.79平方米,屋面维修2891.35平方米,园区绿化及道路9297平方米.
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日
计划竣工日期:**日
总工期: 217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设计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具备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2)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具备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3)施工负责人资格:具备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投标其他条件: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 (略) 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① 设计单位:提供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或设计类似业绩不少于1个(时间要求:近三年**日至今,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②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或施工类似业绩不少于1个(时间要求:近三年**日至今,提供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以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表等证明资料,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 提供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或施工类似业绩不少于1个(时间要求:近三年**日至今,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以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表等证明资料,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业绩需反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3.6、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指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需满足以上财务要求) 3.7、其他人员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如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②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3.10、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本项目必须由施工单位牵头,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下载招标文件时由牵头单位下载 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③联合体成员若为自治区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且项目班组人员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⑤所有成员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1、其他要求: a、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c、投标人在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日到 **日
2.获取方式:请到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日 10:30
2.递交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日 10:30
2.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的形式开标
3.开标地点:塔城地区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七、其他公告内容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边境经济合作区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局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乔泰全 (略)
地址: (略) 地址: (略) 浑南区高歌路5号
联 系 人:安优联 系 人:张建、刘映彤
电话:*电话:024-*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63.com
**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塔城市援疆公寓维修改造工程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二次)
一、招标条件
(略) 援疆公寓维修改造工程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文号:塔市发改项目【2022】75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招 (略) 边境经济合作区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局,项目总投资1600.0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 (略)
2.项目规模: 公寓楼及综合楼外墙改造7228.66平方米,门窗更换1716.79平方米,屋面维修2891.35平方米,园区绿化及道路9297平方米。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塔城市援疆公寓维修改造工程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二次)
招标范围: 公寓楼及综合楼外墙改造7228.66平方米,门窗更换1716.79平方米,屋面维修2891.35平方米,园区绿化及道路9297平方米.
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日
计划竣工日期:**日
总工期: 217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设计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具备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2)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具备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3)施工负责人资格:具备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投标其他条件: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 (略) 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① 设计单位:提供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或设计类似业绩不少于1个(时间要求:近三年**日至今,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②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或施工类似业绩不少于1个(时间要求:近三年**日至今,提供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以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表等证明资料,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 提供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或施工类似业绩不少于1个(时间要求:近三年**日至今,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以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表等证明资料,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业绩需反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3.6、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指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需满足以上财务要求) 3.7、其他人员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如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②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3.10、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本项目必须由施工单位牵头,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下载招标文件时由牵头单位下载 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③联合体成员若为自治区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且项目班组人员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⑤所有成员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1、其他要求: a、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c、投标人在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日到 **日
2.获取方式:请到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日 10:30
2.递交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日 10:30
2.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的形式开标
3.开标地点:塔城地区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七、其他公告内容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边境经济合作区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局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乔泰全 (略)
地址: (略) 地址: (略) 浑南区高歌路5号
联 系 人:安优联 系 人:张建、刘映彤
电话:*电话:024-*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63.com
**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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