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金华市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人行道停车泊位施划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非政府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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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金华市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人行道停车泊位施划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非政府采购项目)

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金华市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人行道停车泊位施划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非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规定, (略) 建设 (略) (略) 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委托, (略) 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人行道停车泊位施划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一、项目编号:HZJSGLJH-GC*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要求

招选数量

预算金额(万元)

1

(略) 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人行道停车泊位施划项目

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1家

29.8万元

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

六、磋商文件的发售时间:

1、时间:自**日至**日投标截止时间止(每天上午08:30-11:30时,下午14:00-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建设 (略) 金华分公司, (略) 婺城区新狮街道丹光东路408号润和楼5楼。

3、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转账至支付宝:*(邢妙芳),转账时备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可简称)。

提示:

(1)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且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投标人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报名供应商的磋商文件。

(3)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购买磋商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允许其购买,但该供应商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于磋商文件发售截止之日起算质疑时效期间。

七、购买磋商采购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联系方式、邮箱(加盖单位公章)。报名资料接收邮箱:*@*63.com。

八、磋商保证金:人民币*仟元整(¥5000元)

磋商响应供应商应于**日17:00时前将磋商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 (略) 建设 (略) 金华分公司,开户银行: (略) 文创支行,银行账号:*1。(汇款用途请注明项目编号 :HZJSGLJH-GC*)

九、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日9:30时前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 (略) 婺城区新狮街道丹光东路408号润和楼5楼( (略) 建设 (略) 金华分公司)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磋商响应文件处理)。

十、磋商开始时间及地点:

1、开始磋商时间:**日9:30时

磋商地点: (略) 建设 (略) 金华分公司( (略) 婺城区新狮街道丹光东路408号润和楼5楼)会议室。

2、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1 人)出席开标会议,并配戴口罩等疫情防护措施及金华健康码通过。

十一、公告地址: (略) 政府采购网http://**)

十二、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 (略) 婺城区青春路393号

联系人(询问):马先生

联系方式(询问):0579-*

质疑联系人:向先生

联系方式:05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建设 (略)

地址: (略) 婺城区新狮街道丹光东路408号润和楼5楼

联系人(询问):许女士

联系电话(询问):*

质疑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方式:0579-*

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金华市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人行道停车泊位施划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非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规定, (略) 建设 (略) (略) 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委托, (略) 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人行道停车泊位施划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一、项目编号:HZJSGLJH-GC*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要求

招选数量

预算金额(万元)

1

(略) 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人行道停车泊位施划项目

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1家

29.8万元

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

六、磋商文件的发售时间:

1、时间:自**日至**日投标截止时间止(每天上午08:30-11:30时,下午14:00-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建设 (略) 金华分公司, (略) 婺城区新狮街道丹光东路408号润和楼5楼。

3、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转账至支付宝:*(邢妙芳),转账时备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可简称)。

提示:

(1)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且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投标人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报名供应商的磋商文件。

(3)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购买磋商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允许其购买,但该供应商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于磋商文件发售截止之日起算质疑时效期间。

七、购买磋商采购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联系方式、邮箱(加盖单位公章)。报名资料接收邮箱:*@*63.com。

八、磋商保证金:人民币*仟元整(¥5000元)

磋商响应供应商应于**日17:00时前将磋商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 (略) 建设 (略) 金华分公司,开户银行: (略) 文创支行,银行账号:*1。(汇款用途请注明项目编号 :HZJSGLJH-GC*)

九、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日9:30时前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 (略) 婺城区新狮街道丹光东路408号润和楼5楼( (略) 建设 (略) 金华分公司)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磋商响应文件处理)。

十、磋商开始时间及地点:

1、开始磋商时间:**日9:30时

磋商地点: (略) 建设 (略) 金华分公司( (略) 婺城区新狮街道丹光东路408号润和楼5楼)会议室。

2、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1 人)出席开标会议,并配戴口罩等疫情防护措施及金华健康码通过。

十一、公告地址: (略) 政府采购网http://**)

十二、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 (略) 婺城区青春路393号

联系人(询问):马先生

联系方式(询问):0579-*

质疑联系人:向先生

联系方式:05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建设 (略)

地址: (略) 婺城区新狮街道丹光东路408号润和楼5楼

联系人(询问):许女士

联系电话(询问):*

质疑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方式:0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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