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经济学院摄影摄像器材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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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经济学院摄影摄像器材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略) 就摄影摄像器材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摄影摄像器材设备采购

二、招标项目编号:HJY-SYS-*

三、招标货物品名、数量及技术规格: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招标货物及有关说明”

四、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并具有本次招标货物的供货、安装等的相应资质;

具体要求: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售后服务能力,信誉良好,无不良经营行为;

3.具有本次招标货物的供货、安装经验以及成功案例;

4.进行了有效的税务登记,具有良好的纳税记录。

五、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日至12月22日17:00, (略) 桂林洋经济开发区 (略) 行政中心3楼306财务处购买标书。购买标书时,请携带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购买人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联系人:郝老师

联系电话:*

七、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日17:00前,将投标书送达 (略) 后勤大楼四楼413综合科申老师处,联系电话:*。

八、与本次招标有关的项目咨询请按下列通讯方式联系:

单位部门: (略) 资产管理处

联系地址: (略) 桂林洋实验实训中心205资产处办公室

联系人:齐老师

联系电话:*


(略) 就摄影摄像器材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摄影摄像器材设备采购

二、招标项目编号:HJY-SYS-*

三、招标货物品名、数量及技术规格: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招标货物及有关说明”

四、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并具有本次招标货物的供货、安装等的相应资质;

具体要求: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售后服务能力,信誉良好,无不良经营行为;

3.具有本次招标货物的供货、安装经验以及成功案例;

4.进行了有效的税务登记,具有良好的纳税记录。

五、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日至12月22日17:00, (略) 桂林洋经济开发区 (略) 行政中心3楼306财务处购买标书。购买标书时,请携带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购买人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联系人:郝老师

联系电话:*

七、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日17:00前,将投标书送达 (略) 后勤大楼四楼413综合科申老师处,联系电话:*。

八、与本次招标有关的项目咨询请按下列通讯方式联系:

单位部门: (略) 资产管理处

联系地址: (略) 桂林洋实验实训中心205资产处办公室

联系人:齐老师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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