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港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打造设计制作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南通港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打造设计制作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 精华建设 (略) (以下称代理机构) (略) 崇川区任港街道南通港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其采购人所需南通港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打造设计制作安装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TJHCS*;
2.项目名称:南通港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打造设计制作安装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预算:17万元;
5.最高限价:17万元;
6.采购需求:采购人拟对南通港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打造设计制作安装项目进行采购,具体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7.项目完成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设计、制作、安装,并验收合格。
8.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多个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竞争性磋商响应。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必须是有能力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设计、制作及提供相关伴随服务。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响应的供应商,请于本公告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前,到“ (略) 崇川区人民政府网→我要看→公示公告”栏内下载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1月3日下午14:30分。
2.地点: (略) 崇川区任港街道办事处502会议室( (略) 崇川区外环西路315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1月3日下午14:30分。
2.地点: (略) 崇川区任港街道办事处502会议室( (略) 崇川区外环西路315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响应的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如涉有),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本项目成交的供应商(以下称成交人),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崇川区任港街道南通港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 (略) 崇川区任港街道南通港社区453号;
联系人:*书记;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精华建设 (略) ;
地址: (略) 崇川区人民中路139号瑞景广场4号楼401;
联系人:王培;
联系电话:*。
(略) 精华建设 (略) (以下称代理机构) (略) 崇川区任港街道南通港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其采购人所需南通港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打造设计制作安装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TJHCS*;
2.项目名称:南通港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打造设计制作安装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预算:17万元;
5.最高限价:17万元;
6.采购需求:采购人拟对南通港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打造设计制作安装项目进行采购,具体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7.项目完成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设计、制作、安装,并验收合格。
8.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多个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竞争性磋商响应。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必须是有能力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设计、制作及提供相关伴随服务。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响应的供应商,请于本公告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前,到“ (略) 崇川区人民政府网→我要看→公示公告”栏内下载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1月3日下午14:30分。
2.地点: (略) 崇川区任港街道办事处502会议室( (略) 崇川区外环西路315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1月3日下午14:30分。
2.地点: (略) 崇川区任港街道办事处502会议室( (略) 崇川区外环西路315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响应的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如涉有),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本项目成交的供应商(以下称成交人),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崇川区任港街道南通港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 (略) 崇川区任港街道南通港社区453号;
联系人:*书记;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精华建设 (略) ;
地址: (略) 崇川区人民中路139号瑞景广场4号楼401;
联系人:王培;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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