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人寿河北分公司2022年法律顾问及诉讼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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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人寿河北分公司2022年法律顾问及诉讼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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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况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所属行业社会工作项目区域 (略)
概况

公告内容

(略) 2022年法律顾问及诉讼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2022年法律顾问及诉讼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人为 (略) 河北分公司,招标代理 (略) (略) 。建设资金由招标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略) 河北分公司拟采购2 (略) 法律服务,为了持续控制诉讼风险、 (略) 日常经营、决策提供专业法律意见,拟采购顾问律师,针 (略) 范围提供法律服务。

2.2招标范围: (略) 河北分公司拟采购2 (略) 法律服务。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2.4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在我国境内有效注册,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能力和供应保障能力;

3.3投标人业绩及资信良好。截止投标递交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及“经营异常名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供企业关联关系表,以开标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天眼查”网站查询为准);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结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的获取

5.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以下简称:招标通)下载电子招标、补遗、澄清及相关相关资料。招标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如未从上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5.3下载招标时间2022年12月23日9:00 至 2022年12月30日9:00 ,招标费0元。

5.4 电子招标、投标、开标的流程详见“招标通”操作手册。请投标人及时办理河北 CA,以免影响本次投标。解密截止时间为开标后30分钟,成功上传电子投标的投标人应在签到及解密截止时间前,使用河北 CA 数字证书完成投标签到及电子投标的解密。因投标人原因在签到及解密截止时间前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

6. 投标的递交

6.1投标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2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递交电子投标。

6.2逾期送达的投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河北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桥西区自强路127-B号 地址: (略) 工农路486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孙佳惠 联系人:周璇

电话:0311-* 电话:0311-*、*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63.com

9. 质疑、投诉和举报

9.1参与集中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在采购活动中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集中采购部门(以下简称被质疑人)提出质疑。质疑应以书面形式(纸质或电子邮件等文字形式)提出,提出时间应不超过采购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第 5 个工作日,否则不予受理。

9.2对被质疑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被质疑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可以自收到答复之日或者答复期满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被质疑人同级监察部门投诉。投标人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

9.3质疑或投诉处理阶段,投标人的质疑或者投诉需要向有关部门取得相关证明或者组织专门机构、人员进行检验、检测或者鉴定的,所需时间不计入质疑投诉处理期间。

9.4投标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质疑投诉,以及假冒他人名义质疑投诉或者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进行质疑投诉调查的,由集中采购部门记入投标人诚信档案。

9.5任何组织和人员如发现集中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略) 或各分公司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纪检监察部门应当依照职责及时处理。

投诉受理单位: (略) 河北分公司纪委办公室

通信地址: (略) 桥西区自强路127- (略) 招大厦15层

电子邮箱:*@*ttp://**

投诉受理单位: (略) 纪委办公室

通信地址: (略) 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32楼

电子邮箱:*@*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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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

参与投标,请在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请及早办理河北CA,并在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河北CA驱动,以免影响参与和投标。(注:建议使用IE11版本浏览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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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与时间

    开始:2022-12-23 09:00
    结束:2022-12-30 09:00

    下载时间

    开始:2022-12-23 09:00
    结束:2022-12-30 09:00

    招标售卖时间

    开始:
    结束:

    投标时间

    开始:2022-12-23 09:00
    结束:2023-01-12 14:00

    开标时间

    开始:2023-01-12 14:00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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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况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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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2022年法律顾问及诉讼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2022年法律顾问及诉讼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人为 (略) 河北分公司,招标代理 (略) (略) 。建设资金由招标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略) 河北分公司拟采购2 (略) 法律服务,为了持续控制诉讼风险、 (略) 日常经营、决策提供专业法律意见,拟采购顾问律师,针 (略) 范围提供法律服务。

2.2招标范围: (略) 河北分公司拟采购2 (略) 法律服务。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2.4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在我国境内有效注册,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能力和供应保障能力;

3.3投标人业绩及资信良好。截止投标递交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及“经营异常名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供企业关联关系表,以开标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天眼查”网站查询为准);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结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的获取

5.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以下简称:招标通)下载电子招标、补遗、澄清及相关相关资料。招标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如未从上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5.3下载招标时间2022年12月23日9:00 至 2022年12月30日9:00 ,招标费0元。

5.4 电子招标、投标、开标的流程详见“招标通”操作手册。请投标人及时办理河北 CA,以免影响本次投标。解密截止时间为开标后30分钟,成功上传电子投标的投标人应在签到及解密截止时间前,使用河北 CA 数字证书完成投标签到及电子投标的解密。因投标人原因在签到及解密截止时间前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

6. 投标的递交

6.1投标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2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递交电子投标。

6.2逾期送达的投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河北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桥西区自强路127-B号 地址: (略) 工农路486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孙佳惠 联系人:周璇

电话:0311-* 电话:0311-*、*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63.com

9. 质疑、投诉和举报

9.1参与集中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在采购活动中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集中采购部门(以下简称被质疑人)提出质疑。质疑应以书面形式(纸质或电子邮件等文字形式)提出,提出时间应不超过采购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第 5 个工作日,否则不予受理。

9.2对被质疑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被质疑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可以自收到答复之日或者答复期满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被质疑人同级监察部门投诉。投标人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

9.3质疑或投诉处理阶段,投标人的质疑或者投诉需要向有关部门取得相关证明或者组织专门机构、人员进行检验、检测或者鉴定的,所需时间不计入质疑投诉处理期间。

9.4投标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质疑投诉,以及假冒他人名义质疑投诉或者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进行质疑投诉调查的,由集中采购部门记入投标人诚信档案。

9.5任何组织和人员如发现集中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略) 或各分公司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纪检监察部门应当依照职责及时处理。

投诉受理单位: (略) 河北分公司纪委办公室

通信地址: (略) 桥西区自强路127- (略) 招大厦1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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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单位: (略) 纪委办公室

通信地址: (略) 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3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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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始:2022-12-23 09:00
    结束:2022-12-30 09:00

    下载时间

    开始:2022-12-23 09:00
    结束:2022-12-30 09:00

    招标售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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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束:

    投标时间

    开始:2022-12-23 09:00
    结束:2023-01-12 14:00

    开标时间

    开始:2023-01-12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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