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民县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血透室设备)竞争性磋商公告-HDTCZC2022-077
裕民县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血透室设备)竞争性磋商公告-HDTCZC2022-077
项目概况
裕 (略) 重症医学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血透室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 (略) 天山区人民路38号新宏信大厦121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1月06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DTCZC2022-077
项目名称:裕 (略) 重症医学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血透室设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裕 (略) 重症医学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血透室设备)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购置血透室医疗设备一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合法提供与采购内容相符的货物及相应的服务;
(2)、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应当具备提供本地售后服务的能力;
(4)、凡拟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截止时点:本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间任意时刻的查询)。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23日至2022年12月30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天山区人民路38号新宏信大厦1216室
方式:现场获取,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原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1月06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天山区人民路38号新宏信大厦1216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1月06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天山区人民路38号新宏信大厦121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裕 (略)
地 址:裕民县塔斯特东路7号
联系方式:09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恒达天诚 (略)
地 址: (略) 天山区人民路38号新宏信大厦1216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佳豪
电 话:*
附件信息:
项目概况
裕 (略) 重症医学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血透室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 (略) 天山区人民路38号新宏信大厦121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1月06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DTCZC2022-077
项目名称:裕 (略) 重症医学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血透室设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裕 (略) 重症医学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血透室设备)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购置血透室医疗设备一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合法提供与采购内容相符的货物及相应的服务;
(2)、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应当具备提供本地售后服务的能力;
(4)、凡拟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截止时点:本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间任意时刻的查询)。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23日至2022年12月30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天山区人民路38号新宏信大厦1216室
方式:现场获取,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原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1月06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天山区人民路38号新宏信大厦1216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1月06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天山区人民路38号新宏信大厦121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裕 (略)
地 址:裕民县塔斯特东路7号
联系方式:09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恒达天诚 (略)
地 址: (略) 天山区人民路38号新宏信大厦121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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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佳豪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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