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平区峡阳镇小梅等5个村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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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平区峡阳镇小梅等5个村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第1章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平区峡阳镇小梅等5个村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略) 农业农村局文件南农【2022】6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略) 延平区峡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 (略) 延平区峡阳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略) 建审工程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略) 延平区峡阳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造价约454.7764万元,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项目建设标牌等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同时做好验收当年项目区的种植管护工作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延平区峡阳镇小梅等5个村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招标人的要求及施工图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的10.4.3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三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50 (略) 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建市[2007]171号)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通知,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不要求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 (略) 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注:根据《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规定,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若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拟派项目负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若投标单位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施工总承包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 (略) 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省外建筑业 (略) 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 (略) (略) 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 (略) 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 【2015】13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了,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依法必须招标的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 (略) 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作为否决条款。4、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标段)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或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略) 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或仍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质量安全黑名单或文明施工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投标都将被否决,(但是若属于《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闽建建〔2021〕2号)文件中涉及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制度的条款除外)。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6、a中标候选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或若存在失信被执行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b中标侯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c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d投标人在投标时及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7、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我省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类别的企业资质证书, (略) 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0〕2号)规定有效期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的,以及有效期于2022年内届满的,其有效期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8、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由于投标人名称变更,造成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当在资格文件中附上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将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用信封单独密封,封套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由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将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并附上被授权人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作为证明材料。相关资料须在电子投标文件同步上传。9、本项目投标人上传的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必须参照闽建筑函【2022】33号文件规定执行增设证书使用有效期并增加手写签名和签名日期,投标时需下载最新样式电子注册证书,本条为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如投标人未提供,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10、其他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9月8日 09:00:002022年9月15日 23:59:59通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年9月22日 8:30:00之前到账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万元整(¥80000.00)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递交方法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9月22日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延平区峡阳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延平区峡阳镇前进街42号,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邓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建审工程 (略)

地址: (略) 延平区滨江中路四鹤广场A座1308室,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陈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址:http://**

联系电话:0599-*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略) 延平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 (略) 延平区黄金大厦461号8层B区

联系电话:059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武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廖俊波纪念馆旁)5层

联系电话:0599-*


附件:
招标正文.doc
委托书.jpg
(无关联式)延平区峡阳镇小梅等5个村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xls
工程预算编制说明.doc
开标记录表1
开标记录表2
第1章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平区峡阳镇小梅等5个村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略) 农业农村局文件南农【2022】6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略) 延平区峡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 (略) 延平区峡阳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略) 建审工程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略) 延平区峡阳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造价约454.7764万元,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项目建设标牌等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同时做好验收当年项目区的种植管护工作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延平区峡阳镇小梅等5个村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招标人的要求及施工图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的10.4.3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三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50 (略) 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建市[2007]171号)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通知,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不要求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 (略) 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注:根据《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规定,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若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拟派项目负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若投标单位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施工总承包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 (略) 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省外建筑业 (略) 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 (略) (略) 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 (略) 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 【2015】13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了,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依法必须招标的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 (略) 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作为否决条款。4、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标段)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或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略) 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或仍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质量安全黑名单或文明施工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投标都将被否决,(但是若属于《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闽建建〔2021〕2号)文件中涉及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制度的条款除外)。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6、a中标候选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或若存在失信被执行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b中标侯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c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d投标人在投标时及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7、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我省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类别的企业资质证书, (略) 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0〕2号)规定有效期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的,以及有效期于2022年内届满的,其有效期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8、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由于投标人名称变更,造成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当在资格文件中附上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将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用信封单独密封,封套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由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将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并附上被授权人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作为证明材料。相关资料须在电子投标文件同步上传。9、本项目投标人上传的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必须参照闽建筑函【2022】33号文件规定执行增设证书使用有效期并增加手写签名和签名日期,投标时需下载最新样式电子注册证书,本条为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如投标人未提供,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10、其他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9月8日 09:00:002022年9月15日 23:59:59通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年9月22日 8:30:00之前到账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万元整(¥80000.00)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递交方法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9月22日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延平区峡阳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延平区峡阳镇前进街42号,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邓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建审工程 (略)

地址: (略) 延平区滨江中路四鹤广场A座1308室,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陈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址:http://**

联系电话:0599-*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略) 延平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 (略) 延平区黄金大厦461号8层B区

联系电话:059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武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廖俊波纪念馆旁)5层

联系电话:0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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