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十里坪戒毒所凉亭上洪茶园垦造耕地项目2022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项目)
龙游县十里坪戒毒所凉亭上洪茶园垦造耕地项目2022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项目)
龙游县十里坪戒毒所凉亭上洪茶园垦造耕地项目2022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龙游县十里坪戒毒所凉亭上洪茶园垦造耕地项目2022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月17日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HP-JDS-*
项目名称:龙游县十里坪戒毒所凉亭上洪茶园垦造耕地项目2022
预算金额:245.9359万元
最高限价:245.9359万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龙游县十里坪戒毒所凉亭上洪茶园垦造耕地项目2022
数量:1
预算金额:245.9359万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第四部分 招标需求》
备注:无
合同履约期限:9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其他相关依据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承诺函或相关依据。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其中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需提供任职文件;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 (略) 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在投标截止日时无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是指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时原承担的合同工程项目未通过验收)且符合浙政发〔2021〕5号文件规定;
(4)拟派现场的安全专职管理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
(5)省外企业需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6)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在职社保缴纳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3年1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元):500(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代理机构交纳)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1月17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略) 龙游县人民南路东方广场A座705室、 (略) 十里坪羊毛衫厂门卫室
开标时间: 2023年1月17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略) 龙游县人民南路东方广场A座705室
注:因采购人疫情防控要求,本项目采取异地视频连线评审。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单独递交投标文件副本一份(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分别密封) (略) 十里坪羊毛衫厂门卫室;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分别密封) (略) (略) 龙游县人民南路东方广场A座705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各投标单位授权代表(限1人)进入开标现场,需具有健康码(绿码),近期未去往疫情高风险地区,做好自身防护措施;未能提供健康码(绿码)或体温不正常者(发烧)等不符合防疫要求的人员将谢绝进入开标场所。
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其他事项: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十里坪羊毛衫厂
地 址: (略) 龙游县湖镇镇十里坪
联 系 人:竺女士
联系方式:05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 (略) (衢州分公司)
地 址: (略) 龙游县人民南路东方广场A座703室
联 系 人:徐女士
联系方式:0570-*/*
3.项目采购监督部门
名 称:监察审计科
联系电话:0570-*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26日
附件信息:
龙游县十里坪戒毒所凉亭上洪茶园垦造耕地项目2022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龙游县十里坪戒毒所凉亭上洪茶园垦造耕地项目2022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月17日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HP-JDS-*
项目名称:龙游县十里坪戒毒所凉亭上洪茶园垦造耕地项目2022
预算金额:245.9359万元
最高限价:245.9359万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龙游县十里坪戒毒所凉亭上洪茶园垦造耕地项目2022
数量:1
预算金额:245.9359万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第四部分 招标需求》
备注:无
合同履约期限:9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其他相关依据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承诺函或相关依据。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其中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需提供任职文件;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 (略) 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在投标截止日时无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是指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时原承担的合同工程项目未通过验收)且符合浙政发〔2021〕5号文件规定;
(4)拟派现场的安全专职管理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
(5)省外企业需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6)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在职社保缴纳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3年1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元):500(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代理机构交纳)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1月17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略) 龙游县人民南路东方广场A座705室、 (略) 十里坪羊毛衫厂门卫室
开标时间: 2023年1月17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略) 龙游县人民南路东方广场A座705室
注:因采购人疫情防控要求,本项目采取异地视频连线评审。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单独递交投标文件副本一份(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分别密封) (略) 十里坪羊毛衫厂门卫室;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分别密封) (略) (略) 龙游县人民南路东方广场A座705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各投标单位授权代表(限1人)进入开标现场,需具有健康码(绿码),近期未去往疫情高风险地区,做好自身防护措施;未能提供健康码(绿码)或体温不正常者(发烧)等不符合防疫要求的人员将谢绝进入开标场所。
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其他事项: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十里坪羊毛衫厂
地 址: (略) 龙游县湖镇镇十里坪
联 系 人:竺女士
联系方式:05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 (略) (衢州分公司)
地 址: (略) 龙游县人民南路东方广场A座703室
联 系 人:徐女士
联系方式:0570-*/*
3.项目采购监督部门
名 称:监察审计科
联系电话:0570-*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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