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灵昆街道九村临时垃圾堆场清运及消纳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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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灵昆街道九村临时垃圾堆场清运及消纳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2年度灵昆街道九村临时垃圾堆场清运及消纳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1月16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2-EC-DL130
项目名称:2022年度灵昆街道九村临时垃圾堆场清运及消纳服务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2022年度灵昆街道九村临时垃圾堆场清运及消纳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3年01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
方式: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2、方式:潜在供应商登*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
3、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无;
4、提示: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6日 14: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16日 14:30
开标地点(网址): (略) 鹿城区垟儿路71号5楼开标室(本项目采用在线投标方式)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
3.其他事项:1.质疑投诉: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提交方式: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供应商可在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中在线提交质疑,如对质疑回复不满,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招标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
3.其他事项:(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4)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系统生成的“备份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q.com,传送的“备份投标文件”需打包压缩并加密,加密密码由供应商自行保管。(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人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6)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后, 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解密必须插入CA),在线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时间为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洞头区人民政府灵昆街道办事处
地 址: (略) 洞头区灵昆镇沙塘村繁灵街9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浩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金伟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鹿城区垟儿路71号5楼招标代理部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钱天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
质疑联系人:冯云桑
质疑联系方式:057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 (略) 鹿城区绣山路299号
传真:/
联系人 :胡女士、蔡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7-*/0577-*
附件信息:
温州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灵昆街道九村临时垃圾堆场清运及消纳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2年度灵昆街道九村临时垃圾堆场清运及消纳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1月16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2-EC-DL130
项目名称:2022年度灵昆街道九村临时垃圾堆场清运及消纳服务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2022年度灵昆街道九村临时垃圾堆场清运及消纳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3年01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
方式: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2、方式:潜在供应商登*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
3、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无;
4、提示: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6日 14: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16日 14:30
开标地点(网址): (略) 鹿城区垟儿路71号5楼开标室(本项目采用在线投标方式)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
3.其他事项:1.质疑投诉: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提交方式: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供应商可在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中在线提交质疑,如对质疑回复不满,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招标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
3.其他事项:(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4)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系统生成的“备份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q.com,传送的“备份投标文件”需打包压缩并加密,加密密码由供应商自行保管。(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人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6)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后, 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解密必须插入CA),在线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时间为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洞头区人民政府灵昆街道办事处
地 址: (略) 洞头区灵昆镇沙塘村繁灵街9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浩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金伟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鹿城区垟儿路71号5楼招标代理部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钱天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
质疑联系人:冯云桑
质疑联系方式:057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 (略) 鹿城区绣山路299号
传真:/
联系人 :胡女士、蔡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7-*/0577-*
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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