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峒镇:关于印发《独峒镇2023年度建档立卡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方案》的通知
独峒镇:关于印发《独峒镇2023年度建档立卡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党(总)支部、村民委员会,镇直各有关单位:
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独峒镇2023年度建档立卡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组织实施。
独峒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2日
独峒镇2023年度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方案
为加强和规范生态护林员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镇村振兴促进法》《中 (略) 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镇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共中央 (略) 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的通知》《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镇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印发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办规字〔2021〕11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镇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细则的通知》(桂林发〔2022〕 18号)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林业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协调发展,以生态护林员选聘和管理为主抓手,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镇村振兴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精准落地原则,备选对象生活所在地属于独峒镇,为本镇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一户至多安排一人参与护林;坚持自愿公正原则,尊重个人意愿,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按程序公开、公平、公正选用;坚持稳定持续原则,保持生态护林员队*的稳定性,对符合条件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生态护林员原则上续聘;坚持统一管理原则,生态护林员由镇人民政府统一管理,镇林业工作站配合。从就近方便、节约成本考虑,不跨越镇镇聘用,原则上在本村内进行管护活动,如本村管护面积达不到要求,可就近跨村管护。
(三)实施目标
2022年全镇脱贫户3815户,脱贫人口16775人,根据我镇总体规划,按照利用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使用当地有劳动能力的部分脱贫人口转为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的要求,2023年至2023年全镇预计发放生态护林员护林劳务补助97万元,增加97户脱贫户收入,加快脱贫户脱贫步伐和巩固脱贫成果。2022年12月30日前完成2023年度生态护林员选聘(续聘)工作。
(四)布局情况
全镇聘用护林员分布于全镇15个行政村,按林地面积(林班)结合脱贫人口以及各行政村历年对生态护林员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分配,自治区财政当年下达的中央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中的新增部分不得安排用于上年度聘用的生态护林员。护林员具体分配情况详见下表:
村 | 林地面积 (公顷) | 脱贫人口 (户) | 护林员 补助 (万元) |
合计 | 13158.5 | 3815 | 97 |
独峒村 | 561.4 | 142 | 6 |
牙寨村 | 923.4 | 248 | 8 |
林略村 | 851.7 | 163 | 6 |
高定村 | 490.4 | 162 | 5 |
干冲村 | 1240.7 | 363 | 10 |
玉马村 | 1720.7 | 320 | 7 |
高亚村 | 1034.8 | 169 | 6 |
里盘村 | 531.5 | 131 | 5 |
岜团村 | 576.5 | 295 | 5 |
具盘村 | 674.6 | 329 | 6 |
平流村 | 1272.5 | 372 | 9 |
八协村 | 1241.1 | 372 | 7 |
唐朝村 | 640.4 | 290 | 6 |
知了村 | 546.6 | 189 | 6 |
弄底村 | 852.2 | 138 | 5 |
二、工作职责
(一)镇林业工作站:负责制定镇生态护林员选聘方案、与生态护林员签订生态管护劳务协议,开展生态护林员选聘、培训、日常管理和考核监督,负责生态护林员的人事及安全管理工作。
(二)镇财政所:负责生态护林员资金管理工作。
(三)镇乡村振兴工作站:负责生态护林员身份审定工作。
(四)各行政村:负责生态护林员的遴选,划定生态护林员管护区域。
(五)生态护林员:
1.协助在林区宣传林业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2.对管护责任区森林、草原、湿地、荒漠、野生动植物等资源进行巡护,掌握辖区资源的情况,对重点地块、珍稀动物、珍稀树种和古树名木要重点管护,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3.对管护区内发生的乱砍滥伐林木、毁坏林木及幼树、乱征滥占林地、乱垦滥占草原、违规占用湿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干扰破坏野生动植物生存环境、违反草原禁牧休牧和草育平衡规定等破坏森林(草原、湿地、荒漠、野生动植物)资源行为及时报告,能制止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
4.对管护责任区内发生的森林火情、火灾,及时报告,协助管理野外火源,协助查处违规用火和火灾案件;
5.对管护责任区内发生的林业有害生物危害情况以及松树死亡情况及时报告;
6.对管护区内发生的破坏林业宣传牌、标志牌、界桩、界碑、围栏等管护设施的行为及时报告,能制止的及时制止;
7.及时上报管护责任区内山体滑坡、泥石流、冰雪灾害等自然灾害对森林资源的危害情况;
8.做好管护劳务协议规定的其他临时性涉林工作和临时交办任务。
三、资金预算及来源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桂财资环〔2022〕80号),全镇生态护林员预算资金97万元,来源于“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生态护林员资金由县财政部门统一管理,按生态护林员指标将资金拨付到镇人民政府,按月造册足额发放。
四、生态护林员管理和待遇
(一)生态护林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无不良违法犯罪记录;
2.已列入我镇脱贫人口范围;
3.新聘2023年度补助资金的生态护林员年龄要求在18—60岁之间,责任心强,身体条件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可以对初聘时未满60周岁,现年龄为60-65周岁且身体条件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的人员进行续聘,由镇人民政府从严把控人数;
4.常住当地,有相应的森林资源巡护时间保障。
(二)选择生态护林员应优先考虑以下几种情况:
1.劳动力较少或虽有劳动力但就业途径少的家庭;
2.返贫风险较高的脱贫户;
3.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规定应予优待的家庭。
(三)生态护林员管理机制。
生态护林员实行"县建、镇管、村用"的管理机制,并纳入林长制管理,充分发挥生态护林员作用,实现林草资源网格化管理。生态护林员实行一年一聘机制,管护周期为12个月。原则上,生态护林员的管护工作周期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或结合当年选聘工作签订管护协议为管护周期。
生态护林员实行进退动态管理机制。镇人民政府组织林业工作站等相关单位按照生态护林员考核办法于每年12月底前完成生态护林员年度考核,对聘用后自愿退出、因故去世、精准识别为非脱贫人口或出现不符合聘用要求的,以及不胜任不履行职责、严重违反劳务协议内容、考核不合格的生态护林员,解除劳务协议,并及时在原经审核符合聘用条件的申报人员中按打分排序依次递补聘用方式相应补进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对于补聘的生态护林员管护面积、管护强度和劳务补助标准,可继续按照原聘(已解聘)人员的标准执行。2022年度已选聘的生态护林员经年度考核合格,符合2023年度生态护林员条件要求,自愿续聘的,经审核并公示通过后,可以续聘,并按照2023年生态护林员待遇重新确定劳务补助标准和管护面积。
(四)生态护林员待遇。
根据我镇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生态护林员的管护面积、管护强度和劳务补助标准。每人全年劳务补助标准为10000元,(补助资金只能用于生态护林员的劳务补助报酬发放,不能用于其他用途,确保专款专用,下同)森林资源管护面积不低于1000亩。
五、选聘程序
(一)公告。镇人民政府发布选聘公告,村民委员会在符合条件村组、村民活动较集中的醒目位置张贴选聘公告,并对公告拍照存档,公告时间不少于5天,同时通过村内广播等形式进行宣传。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选聘资格、条件、名额;
2.选聘范围、程序、方式以及选用后的劳务关系;
3.管护任务、管护报酬;
4.报名方式和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5.具体受理部门、联系方式,报名截止日期;
6.监督机关和投诉电话;
7.其他相关事项。
对于居住位置较偏僻、交通不便、零星分布的脱贫户,各行政村应组织相关人员向其进行宣传。
(二)申报。
符合条件的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和意愿,经村委会初审后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村民委员会或镇林业工作站申报,提交相关材料。需提交的相关材料包括申请审批表、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脱贫户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主要为脱贫户家庭《扶贫手册》《帮扶手册》或《脱贫光荣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等。
审核。
根据申报材料和选聘条件,镇人民政府组织林业、财政、镇村振兴等有关部门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考察。
重点考察政治素质、返贫风险、稳定性和岗位适应程度。考察可以由镇人民政府组织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长、镇林业工作站干部采取谈话、查阅资料、实地调查走访等方式进行。
评定。
镇人民政府根据审核、考察结果,组织相关部门成立评审组,结合我镇森林等资源情况,制订评分标准,并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打分排序。本着"巩固脱贫、择优录用、公正公开"的原则,研究确定拟聘的生态护林员。
公示。
镇人民政府对评定结果和拟聘的生态护林员名单在行政村的醒目位置进行张榜公示,公布举报电话,征求村民意见,并对张榜公示拍照存档,公示期不少于7天。
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县级林业、财政、镇村振兴部门共同审定后,根据县级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由镇人民政府与拟聘生态护林员签订管护劳务协议等,并报县级林业主管部门、镇村振兴部门备案存档。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为确保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成立独峒镇2023年度建档立卡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指导、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陈东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旭辉 副镇长
石玉岑镇党政办主任
韦勇镇林业工作站站长
廖会留镇乡村振兴工作站站长
张友生镇财政所所长
成员:杨有业镇林业工作站副站长
杨正军林业工作站工作人员
左健欣 林业工作站工作人员
张 超 林业工作站工作人员
吴艳花 镇财政所工作人员
吴江全 独峒村党支书、村民委主任
张 伟 牙寨村党支书、村民委主任
欧 顺 林略村党支书、村民委主任
吴仁杰 高定村党支书、村民委主任
覃汉锦 干冲村党支书、村民委主任
龙爱团 玉马村党支书、村民委主任
杨勇世高亚村党支书、村民委主任
吴春校 里盘村党支书、村民委主任
王凌 岜团村党支书、村民委主任
吴唐彦 具盘村党支书、村民委主任
杨旭明 平流村党支书、村民委主任
梁永杰 八协村党支书、村民委主任
杨永庆 唐朝村党支书、村民委主任
杨全新 知了村党支书、村民委主任
杨建岩 弄底村党支书、村民委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镇林业工作站,办公室主任由韦勇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杨有业同志兼任。
(二)资金保障
严格执行资金管理程序,控制资金使用范围,保证资金专款专用,及时发放,同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
(三)管理保障
为确保该项目效益得到应有的发挥,必须加强管理,一是重视对生态护林员的培训工作,提高他们的业务技能、管理水平。二是生态护林员工作开展情况由镇林业工作站进行监督管理,并明确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遇到有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及时报告,以更好地保护森林生态环境。
附:1.2023年生态护林员信息表
附件1 | |||||||||||||||||
2023年生态护林员信息表 | |||||||||||||||||
单位:人、元、亩 | |||||||||||||||||
地区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年龄 | 性别 | 民族 | 健康状况 | 文化程度 | 家庭人口数 | 管护地点 | 管护周期 | 管护面积 | 年管护补助 | 补助资金来源 | 聘用情况 | 备注 | ||
县(市、区) | 镇(镇) | 行政村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填写说明:健康状况,分为“健康”“残疾”“患有大病”“长期慢性病”等。文化程度,分为“文盲”“半文盲”“小学”“初中”“高中”“中专”“大专”等。 管护地点,具体填写到“屯”或“组”“林班、小班”。 补助资金来源,分为“中央资金”“地方统筹”。聘用情况,分为“新聘”“续聘”。管护周期(例:2021.12-2023.11) |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独峒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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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党(总)支部、村民委员会,镇直各有关单位:
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独峒镇2023年度建档立卡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组织实施。
独峒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2日
独峒镇2023年度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方案
为加强和规范生态护林员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镇村振兴促进法》《中 (略) 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镇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共中央 (略) 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的通知》《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镇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印发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办规字〔2021〕11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镇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细则的通知》(桂林发〔2022〕 18号)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林业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协调发展,以生态护林员选聘和管理为主抓手,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镇村振兴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精准落地原则,备选对象生活所在地属于独峒镇,为本镇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一户至多安排一人参与护林;坚持自愿公正原则,尊重个人意愿,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按程序公开、公平、公正选用;坚持稳定持续原则,保持生态护林员队*的稳定性,对符合条件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生态护林员原则上续聘;坚持统一管理原则,生态护林员由镇人民政府统一管理,镇林业工作站配合。从就近方便、节约成本考虑,不跨越镇镇聘用,原则上在本村内进行管护活动,如本村管护面积达不到要求,可就近跨村管护。
(三)实施目标
2022年全镇脱贫户3815户,脱贫人口16775人,根据我镇总体规划,按照利用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使用当地有劳动能力的部分脱贫人口转为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的要求,2023年至2023年全镇预计发放生态护林员护林劳务补助97万元,增加97户脱贫户收入,加快脱贫户脱贫步伐和巩固脱贫成果。2022年12月30日前完成2023年度生态护林员选聘(续聘)工作。
(四)布局情况
全镇聘用护林员分布于全镇15个行政村,按林地面积(林班)结合脱贫人口以及各行政村历年对生态护林员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分配,自治区财政当年下达的中央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中的新增部分不得安排用于上年度聘用的生态护林员。护林员具体分配情况详见下表:
村 | 林地面积 (公顷) | 脱贫人口 (户) | 护林员 补助 (万元) |
合计 | 13158.5 | 3815 | 97 |
独峒村 | 561.4 | 142 | 6 |
牙寨村 | 923.4 | 248 | 8 |
林略村 | 851.7 | 163 | 6 |
高定村 | 490.4 | 162 | 5 |
干冲村 | 1240.7 | 363 | 10 |
玉马村 | 1720.7 | 320 | 7 |
高亚村 | 1034.8 | 169 | 6 |
里盘村 | 531.5 | 131 | 5 |
岜团村 | 576.5 | 295 | 5 |
具盘村 | 674.6 | 329 | 6 |
平流村 | 1272.5 | 372 | 9 |
八协村 | 1241.1 | 372 | 7 |
唐朝村 | 640.4 | 290 | 6 |
知了村 | 546.6 | 189 | 6 |
弄底村 | 852.2 | 138 | 5 |
二、工作职责
(一)镇林业工作站:负责制定镇生态护林员选聘方案、与生态护林员签订生态管护劳务协议,开展生态护林员选聘、培训、日常管理和考核监督,负责生态护林员的人事及安全管理工作。
(二)镇财政所:负责生态护林员资金管理工作。
(三)镇乡村振兴工作站:负责生态护林员身份审定工作。
(四)各行政村:负责生态护林员的遴选,划定生态护林员管护区域。
(五)生态护林员:
1.协助在林区宣传林业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2.对管护责任区森林、草原、湿地、荒漠、野生动植物等资源进行巡护,掌握辖区资源的情况,对重点地块、珍稀动物、珍稀树种和古树名木要重点管护,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3.对管护区内发生的乱砍滥伐林木、毁坏林木及幼树、乱征滥占林地、乱垦滥占草原、违规占用湿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干扰破坏野生动植物生存环境、违反草原禁牧休牧和草育平衡规定等破坏森林(草原、湿地、荒漠、野生动植物)资源行为及时报告,能制止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
4.对管护责任区内发生的森林火情、火灾,及时报告,协助管理野外火源,协助查处违规用火和火灾案件;
5.对管护责任区内发生的林业有害生物危害情况以及松树死亡情况及时报告;
6.对管护区内发生的破坏林业宣传牌、标志牌、界桩、界碑、围栏等管护设施的行为及时报告,能制止的及时制止;
7.及时上报管护责任区内山体滑坡、泥石流、冰雪灾害等自然灾害对森林资源的危害情况;
8.做好管护劳务协议规定的其他临时性涉林工作和临时交办任务。
三、资金预算及来源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桂财资环〔2022〕80号),全镇生态护林员预算资金97万元,来源于“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生态护林员资金由县财政部门统一管理,按生态护林员指标将资金拨付到镇人民政府,按月造册足额发放。
四、生态护林员管理和待遇
(一)生态护林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无不良违法犯罪记录;
2.已列入我镇脱贫人口范围;
3.新聘2023年度补助资金的生态护林员年龄要求在18—60岁之间,责任心强,身体条件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可以对初聘时未满60周岁,现年龄为60-65周岁且身体条件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的人员进行续聘,由镇人民政府从严把控人数;
4.常住当地,有相应的森林资源巡护时间保障。
(二)选择生态护林员应优先考虑以下几种情况:
1.劳动力较少或虽有劳动力但就业途径少的家庭;
2.返贫风险较高的脱贫户;
3.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规定应予优待的家庭。
(三)生态护林员管理机制。
生态护林员实行"县建、镇管、村用"的管理机制,并纳入林长制管理,充分发挥生态护林员作用,实现林草资源网格化管理。生态护林员实行一年一聘机制,管护周期为12个月。原则上,生态护林员的管护工作周期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或结合当年选聘工作签订管护协议为管护周期。
生态护林员实行进退动态管理机制。镇人民政府组织林业工作站等相关单位按照生态护林员考核办法于每年12月底前完成生态护林员年度考核,对聘用后自愿退出、因故去世、精准识别为非脱贫人口或出现不符合聘用要求的,以及不胜任不履行职责、严重违反劳务协议内容、考核不合格的生态护林员,解除劳务协议,并及时在原经审核符合聘用条件的申报人员中按打分排序依次递补聘用方式相应补进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对于补聘的生态护林员管护面积、管护强度和劳务补助标准,可继续按照原聘(已解聘)人员的标准执行。2022年度已选聘的生态护林员经年度考核合格,符合2023年度生态护林员条件要求,自愿续聘的,经审核并公示通过后,可以续聘,并按照2023年生态护林员待遇重新确定劳务补助标准和管护面积。
(四)生态护林员待遇。
根据我镇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生态护林员的管护面积、管护强度和劳务补助标准。每人全年劳务补助标准为10000元,(补助资金只能用于生态护林员的劳务补助报酬发放,不能用于其他用途,确保专款专用,下同)森林资源管护面积不低于1000亩。
五、选聘程序
(一)公告。镇人民政府发布选聘公告,村民委员会在符合条件村组、村民活动较集中的醒目位置张贴选聘公告,并对公告拍照存档,公告时间不少于5天,同时通过村内广播等形式进行宣传。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选聘资格、条件、名额;
2.选聘范围、程序、方式以及选用后的劳务关系;
3.管护任务、管护报酬;
4.报名方式和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5.具体受理部门、联系方式,报名截止日期;
6.监督机关和投诉电话;
7.其他相关事项。
对于居住位置较偏僻、交通不便、零星分布的脱贫户,各行政村应组织相关人员向其进行宣传。
(二)申报。
符合条件的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和意愿,经村委会初审后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村民委员会或镇林业工作站申报,提交相关材料。需提交的相关材料包括申请审批表、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脱贫户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主要为脱贫户家庭《扶贫手册》《帮扶手册》或《脱贫光荣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等。
审核。
根据申报材料和选聘条件,镇人民政府组织林业、财政、镇村振兴等有关部门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考察。
重点考察政治素质、返贫风险、稳定性和岗位适应程度。考察可以由镇人民政府组织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长、镇林业工作站干部采取谈话、查阅资料、实地调查走访等方式进行。
评定。
镇人民政府根据审核、考察结果,组织相关部门成立评审组,结合我镇森林等资源情况,制订评分标准,并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打分排序。本着"巩固脱贫、择优录用、公正公开"的原则,研究确定拟聘的生态护林员。
公示。
镇人民政府对评定结果和拟聘的生态护林员名单在行政村的醒目位置进行张榜公示,公布举报电话,征求村民意见,并对张榜公示拍照存档,公示期不少于7天。
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县级林业、财政、镇村振兴部门共同审定后,根据县级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由镇人民政府与拟聘生态护林员签订管护劳务协议等,并报县级林业主管部门、镇村振兴部门备案存档。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为确保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成立独峒镇2023年度建档立卡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指导、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陈东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旭辉 副镇长
石玉岑镇党政办主任
韦勇镇林业工作站站长
廖会留镇乡村振兴工作站站长
张友生镇财政所所长
成员:杨有业镇林业工作站副站长
杨正军林业工作站工作人员
左健欣 林业工作站工作人员
张 超 林业工作站工作人员
吴艳花 镇财政所工作人员
吴江全 独峒村党支书、村民委主任
张 伟 牙寨村党支书、村民委主任
欧 顺 林略村党支书、村民委主任
吴仁杰 高定村党支书、村民委主任
覃汉锦 干冲村党支书、村民委主任
龙爱团 玉马村党支书、村民委主任
杨勇世高亚村党支书、村民委主任
吴春校 里盘村党支书、村民委主任
王凌 岜团村党支书、村民委主任
吴唐彦 具盘村党支书、村民委主任
杨旭明 平流村党支书、村民委主任
梁永杰 八协村党支书、村民委主任
杨永庆 唐朝村党支书、村民委主任
杨全新 知了村党支书、村民委主任
杨建岩 弄底村党支书、村民委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镇林业工作站,办公室主任由韦勇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杨有业同志兼任。
(二)资金保障
严格执行资金管理程序,控制资金使用范围,保证资金专款专用,及时发放,同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
(三)管理保障
为确保该项目效益得到应有的发挥,必须加强管理,一是重视对生态护林员的培训工作,提高他们的业务技能、管理水平。二是生态护林员工作开展情况由镇林业工作站进行监督管理,并明确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遇到有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及时报告,以更好地保护森林生态环境。
附:1.2023年生态护林员信息表
附件1 | |||||||||||||||||
2023年生态护林员信息表 | |||||||||||||||||
单位:人、元、亩 | |||||||||||||||||
地区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年龄 | 性别 | 民族 | 健康状况 | 文化程度 | 家庭人口数 | 管护地点 | 管护周期 | 管护面积 | 年管护补助 | 补助资金来源 | 聘用情况 | 备注 | ||
县(市、区) | 镇(镇) | 行政村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填写说明:健康状况,分为“健康”“残疾”“患有大病”“长期慢性病”等。文化程度,分为“文盲”“半文盲”“小学”“初中”“高中”“中专”“大专”等。 管护地点,具体填写到“屯”或“组”“林班、小班”。 补助资金来源,分为“中央资金”“地方统筹”。聘用情况,分为“新聘”“续聘”。管护周期(例:2021.12-2023.11) |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独峒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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