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开福区征地服务中心:长沙市开福区耕地保护技术服务采购需求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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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开福区征地服务中心:长沙市开福区耕地保护技术服务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项目概况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 (略) (略) 人民政府、 (略) 人民政府关于耕地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进一步压实全区各级党委政府保护和合理利用耕地的主体责任,牢牢守住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安全,根据《 (略) 委 (略) 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严格耕地保护的实施方案》(长发〔2022〕23号)、《 (略) 开福区委 (略) 开福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严格耕地保护的实施方案》(开发〔2022〕17号)、《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严格落实耕地进出平衡的通知》(湘自资发〔2022〕15号)等文件精神,开福区人民政府决定开展耕地保护专项工作,通过推行田长制工作,进一步压实全区各级党委政府保护和合理利用耕地的主体责任,牢牢守住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安全,确保全区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上级下达目标,实现全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量稳定、质量提升、布局合理,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得到有效遏制,全面完成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护目标任务。

支持政策:

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各供应商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相关标准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范围: (略) 开福区范围内的全部耕地(以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为基础)。

(二)工作任务:

根据《 (略) (略) 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严格耕地保护的实施方案》(长发〔2022〕23号)、开福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严格耕地保护的实施方案》、《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严格落实耕地进出平衡的通知》(湘自资发〔2022〕15号)等要求, (略) 区实际情况, (略) 区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体系,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现开展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

三、技术规格

1、编制耕地保护田长制专项方案

①田长制工作方案

②田长制网格化数据编制技术方案

2、田长制技术服务

全面构建区级、乡镇(街道)、村(社区)级及网格田长组织体系,落实田长责任。总田长:区委书记、区长;副总田长:分管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工作副区长;街道级田长:街道党委、办事处负责人;村级田长:村(社区)书记、村(社区)主任;网格田长:村(支)两委委员或组长(承包种植大户)等,具体负责实施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

通过内业数据套合、外业核查、内业整理汇总的方式,科学确定田长管理、巡查网格。以行政村为单元,运用最新的“三调”数据为基础,结合最新遥感影像成果,原则上按自然村、村民小组、种粮大户等划分田长网格。制作各级田长公示图、责任分布图,公示图包括明确各级田长名单、联系电话、 职能职责、管理巡查范围图片等;完成开福区田长制网格化数据库建设,编制各级田长名单目录及联系方式。

3、编制开福区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

(略) 厅相关文件,结合开福区实际,编制开福区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以“三调”及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编制耕地“转进”、“转出”外业核实底图,严判耕地“进出”的各类限制因子,内外业结合认定转进、转出图斑,分析出表、出图,包括年度“耕地转进”和“耕地转出”情况表及分布图以及相关附件资料归档等。

4、相关工作培训等服务

根据本采购项目的特殊性,需提供耕地保护专项技术支撑,包括对分局相关科室提供相应软件操作,以及针对服务内容中相关项所涉及的数据更新及图件修改等提供技术服务。

(三)成果要求

提交成果的内容、形式及要求:按照《 (略) (略) 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严格耕地保护的实施方案》(长发〔2022〕23号)、《 (略) 开福区委 (略) 开福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严格耕地保护的实施方案》(开发〔2022〕17号)、《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严格落实耕地进出平衡的通知》(湘自资发〔2022〕15号)等要求完成开福区耕地保护技术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成果。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三、时间安排及质量要求(2022年12月底前)

时间安排:以上级部门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全部工作提交所有成果资料并经验收合格。

质量要求:成果质量要求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确保项目成果质量符合有关文件或技术标准的规定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

五、服务标准

四、成果版权及使用:

本项目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属于招标人。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留存,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未经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和使用本项目的更新成果。

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六、验收标准

五、付款方式及项目验收

付款方式

分两期付款,第一期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中标金额的50%,第二期项目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中标金额的50%。

项目验收

1、按照长财采购[2016]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本项目采用简易验收方式。

2、验收的标准和依据:包括本采购项目的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或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六、其他

1、*方对编制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方人员的失误造成服务质量事故损失,*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损失部分的费用。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方责任大小向*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为实际损失的10%,但不超过合同额。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其他未尽事宜,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七、最高限价

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人民币点击查看>>万元整(*.00),任何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被认为无效报价;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费用,包含但不仅限于本项目实施所需的调查、设备、人工、材料、技术服务、验收、售后服务、税费等一切成本、利润和费用。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一、功能及要求:

、项目概况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 (略) (略) 人民政府、 (略) 人民政府关于耕地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进一步压实全区各级党委政府保护和合理利用耕地的主体责任,牢牢守住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安全,根据《 (略) 委 (略) 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严格耕地保护的实施方案》(长发〔2022〕23号)、《 (略) 开福区委 (略) 开福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严格耕地保护的实施方案》(开发〔2022〕17号)、《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严格落实耕地进出平衡的通知》(湘自资发〔2022〕15号)等文件精神,开福区人民政府决定开展耕地保护专项工作,通过推行田长制工作,进一步压实全区各级党委政府保护和合理利用耕地的主体责任,牢牢守住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安全,确保全区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上级下达目标,实现全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量稳定、质量提升、布局合理,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得到有效遏制,全面完成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护目标任务。

支持政策:

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各供应商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相关标准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范围: (略) 开福区范围内的全部耕地(以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为基础)。

(二)工作任务:

根据《 (略) (略) 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严格耕地保护的实施方案》(长发〔2022〕23号)、开福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严格耕地保护的实施方案》、《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严格落实耕地进出平衡的通知》(湘自资发〔2022〕15号)等要求, (略) 区实际情况, (略) 区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体系,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现开展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

三、技术规格

1、编制耕地保护田长制专项方案

①田长制工作方案

②田长制网格化数据编制技术方案

2、田长制技术服务

全面构建区级、乡镇(街道)、村(社区)级及网格田长组织体系,落实田长责任。总田长:区委书记、区长;副总田长:分管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工作副区长;街道级田长:街道党委、办事处负责人;村级田长:村(社区)书记、村(社区)主任;网格田长:村(支)两委委员或组长(承包种植大户)等,具体负责实施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

通过内业数据套合、外业核查、内业整理汇总的方式,科学确定田长管理、巡查网格。以行政村为单元,运用最新的“三调”数据为基础,结合最新遥感影像成果,原则上按自然村、村民小组、种粮大户等划分田长网格。制作各级田长公示图、责任分布图,公示图包括明确各级田长名单、联系电话、 职能职责、管理巡查范围图片等;完成开福区田长制网格化数据库建设,编制各级田长名单目录及联系方式。

3、编制开福区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

(略) 厅相关文件,结合开福区实际,编制开福区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以“三调”及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编制耕地“转进”、“转出”外业核实底图,严判耕地“进出”的各类限制因子,内外业结合认定转进、转出图斑,分析出表、出图,包括年度“耕地转进”和“耕地转出”情况表及分布图以及相关附件资料归档等。

4、相关工作培训等服务

根据本采购项目的特殊性,需提供耕地保护专项技术支撑,包括对分局相关科室提供相应软件操作,以及针对服务内容中相关项所涉及的数据更新及图件修改等提供技术服务。

(三)成果要求

提交成果的内容、形式及要求:按照《 (略) (略) 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严格耕地保护的实施方案》(长发〔2022〕23号)、《 (略) 开福区委 (略) 开福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严格耕地保护的实施方案》(开发〔2022〕17号)、《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严格落实耕地进出平衡的通知》(湘自资发〔2022〕15号)等要求完成开福区耕地保护技术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成果。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三、时间安排及质量要求(2022年12月底前)

时间安排:以上级部门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全部工作提交所有成果资料并经验收合格。

质量要求:成果质量要求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确保项目成果质量符合有关文件或技术标准的规定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

五、服务标准

四、成果版权及使用:

本项目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属于招标人。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留存,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未经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和使用本项目的更新成果。

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六、验收标准

五、付款方式及项目验收

付款方式

分两期付款,第一期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中标金额的50%,第二期项目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中标金额的50%。

项目验收

1、按照长财采购[2016]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本项目采用简易验收方式。

2、验收的标准和依据:包括本采购项目的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或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六、其他

1、*方对编制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方人员的失误造成服务质量事故损失,*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损失部分的费用。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方责任大小向*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为实际损失的10%,但不超过合同额。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其他未尽事宜,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七、最高限价

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人民币点击查看>>万元整(*.00),任何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被认为无效报价;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费用,包含但不仅限于本项目实施所需的调查、设备、人工、材料、技术服务、验收、售后服务、税费等一切成本、利润和费用。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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