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代理]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电子政务外网购买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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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电子政务外网购买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百利邦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编号:LHS2022-51
项目名称: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电子政务外网购买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为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电子政务安全、平稳运营提供服务,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需求
预算金额:140万元/年
最高限价:140万元/年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财政预算资金保障前提下,可续签合同),其中项目建设期为自签订合同后90天内完成并投入使用
质量要求:优质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②《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③《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④《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⑤《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2019年-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19年至2021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1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 (略) 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纳税证明材料);
(4)具有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2021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ww.http://**.cn)有行贿犯罪记录;
(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8)拒绝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拒绝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1月5日,每日8时30分至11时00分,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东街33 (略) 国家广告产业园1号楼1109室
方式:*@*63.com进行获取,需提供下述资料加盖公章(鲜章)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四室( (略) (略) )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四室( (略) (略)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2)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依法另行组织招标。
(3) (略) 政府采购网系统升级维护,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地 址: (略) 莲花山大路5号
联系方式: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百利邦 (略)
地 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东街33 (略) 国家广告产业园
联系方式: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洋
电 话:0431-*
4.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方式:孙韵文0431-*
采购人名称 |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 采购人联系方法 | 0431-* |
采购人地址 | (略) 莲花山大路5号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略) 百利邦 (略) |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 0431-*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东街33 (略) 国家广告产业园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电子政务外网购买服务项目 | ||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 140 | ||
采购项目的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为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电子政务安全、平稳运营提供服务,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需求 |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②《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③《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④《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⑤《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 ||
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时间 | 2022-12-29 08:30 |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地点 |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东街33 (略) 国家广告产业园1号楼1109室 |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方式 | *@*63.com进行获取,需提供下述资料加盖公章(鲜章)复印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文件售价(元) | 0 |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 2023-01-11 09:00 |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 | 2023-01-11 09:00 |
地点 |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东街33 (略) 国家广告产业园1号楼1109室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 李洋 |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 0431-* |
项目概况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电子政务外网购买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百利邦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编号:LHS2022-51
项目名称: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电子政务外网购买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为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电子政务安全、平稳运营提供服务,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需求
预算金额:140万元/年
最高限价:140万元/年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财政预算资金保障前提下,可续签合同),其中项目建设期为自签订合同后90天内完成并投入使用
质量要求:优质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②《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③《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④《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⑤《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2019年-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19年至2021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1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 (略) 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纳税证明材料);
(4)具有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2021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ww.http://**.cn)有行贿犯罪记录;
(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8)拒绝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拒绝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1月5日,每日8时30分至11时00分,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东街33 (略) 国家广告产业园1号楼1109室
方式:*@*63.com进行获取,需提供下述资料加盖公章(鲜章)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四室( (略) (略) )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四室( (略) (略)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2)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依法另行组织招标。
(3) (略) 政府采购网系统升级维护,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地 址: (略) 莲花山大路5号
联系方式: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百利邦 (略)
地 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东街33 (略) 国家广告产业园
联系方式: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洋
电 话:0431-*
4.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方式:孙韵文0431-*
采购人名称 |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 采购人联系方法 | 0431-* |
采购人地址 | (略) 莲花山大路5号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略) 百利邦 (略) |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 0431-*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东街33 (略) 国家广告产业园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电子政务外网购买服务项目 | ||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 140 | ||
采购项目的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为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电子政务安全、平稳运营提供服务,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需求 |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②《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③《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④《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⑤《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 ||
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时间 | 2022-12-29 08:30 |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地点 |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东街33 (略) 国家广告产业园1号楼1109室 |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方式 | *@*63.com进行获取,需提供下述资料加盖公章(鲜章)复印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文件售价(元) | 0 |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 2023-01-11 09:00 |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 | 2023-01-11 09:00 |
地点 |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东街33 (略) 国家广告产业园1号楼1109室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 李洋 |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 04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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