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质量评价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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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质量评价服务招标公告

由于项目预算资金调整,按照工作计划, (略) 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采购人) (略)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质量评价服务项目竞争性比选(二次),欢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参加。

一、采购限价:*.00元。

二、项目概况及工作要求

(一)项目概况: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交运规〔2019〕3号)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评价规范〉的通知》(交运规〔2019〕43号)等有关法规和《 (略)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云政办函〔2020〕115号)、《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等文件规定, (略) 交通运输局为主体,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机 (略)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质量评价项目。

(二)工作内容:(1)根据交通运输部《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评价管理办法》,组织不少于6人的专业 (略) 已投入运营的6条轨道交通线路(轨道交通1、2号线首期和1号线支线、3号线、4号线、5号线、6号线)开展运营服务质量评价工作,并形成《 (略) 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质量评价报告(2022年度)》。(2)根据《 (略) 轨道交通运营服务绩效评价暂行办法》(昆交通〔2020〕14号)规定,对昆明轨道集团开展运营服务绩效评价工作,并形成《 (略) 轨道交通运营服务绩效评价报告(2022年度)》。

(三)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日止。

(四)标段划分:本次购买服务比选只设一个标包。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项目承接主体至少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三)具有提供服务所必需的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

(五)承接前需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六)近3年(2019年至今)开展过类似项目服务质量评价和绩效评价两项业务,能提供业绩的证明材料;

(七)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服务单位确定原则: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按照各参加比选单位得分从高到低排序。

六、参与方式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性比选者,请于**—6日,每日9:00—11:30或14:00—17:00,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采购人处报名参与。

七、比选时间及地点

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桂老师

电话:0871-*

地址: (略) (略) 级行政中心4号楼2楼附207室

附件:1. (略) 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质量评价服务项目竞争性比选申请文件编制说明

2. (略) 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质量评价服务项目竞争性比选评分办法

由于项目预算资金调整,按照工作计划, (略) 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采购人) (略)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质量评价服务项目竞争性比选(二次),欢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参加。

一、采购限价:*.00元。

二、项目概况及工作要求

(一)项目概况: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交运规〔2019〕3号)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评价规范〉的通知》(交运规〔2019〕43号)等有关法规和《 (略)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云政办函〔2020〕115号)、《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等文件规定, (略) 交通运输局为主体,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机 (略)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质量评价项目。

(二)工作内容:(1)根据交通运输部《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评价管理办法》,组织不少于6人的专业 (略) 已投入运营的6条轨道交通线路(轨道交通1、2号线首期和1号线支线、3号线、4号线、5号线、6号线)开展运营服务质量评价工作,并形成《 (略) 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质量评价报告(2022年度)》。(2)根据《 (略) 轨道交通运营服务绩效评价暂行办法》(昆交通〔2020〕14号)规定,对昆明轨道集团开展运营服务绩效评价工作,并形成《 (略) 轨道交通运营服务绩效评价报告(2022年度)》。

(三)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日止。

(四)标段划分:本次购买服务比选只设一个标包。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项目承接主体至少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三)具有提供服务所必需的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

(五)承接前需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六)近3年(2019年至今)开展过类似项目服务质量评价和绩效评价两项业务,能提供业绩的证明材料;

(七)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服务单位确定原则: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按照各参加比选单位得分从高到低排序。

六、参与方式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性比选者,请于**—6日,每日9:00—11:30或14:00—17:00,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采购人处报名参与。

七、比选时间及地点

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桂老师

电话:0871-*

地址: (略) (略) 级行政中心4号楼2楼附207室

附件:1. (略) 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质量评价服务项目竞争性比选申请文件编制说明

2. (略) 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质量评价服务项目竞争性比选评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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