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对广西制造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组合式公寓床采购(GXZC2022-G1-003733-CGZX)质疑答复书桂政采函〔2022〕302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对广西制造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组合式公寓床采购(GXZC2022-G1-003733-CGZX)质疑答复书桂政采函〔2022〕302号
桂政采函〔2022〕302号
质疑答复书
质疑 人: (略)
地址: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区自贸大厦5楼B区5-023号(集群注册)
法定代表人:百晓武
委托代理人:刘海 电话:*
质疑人于2022年12月19日向本中心递交《质疑函》,对广西制造工程 (略) 组合式公寓床采购(GXZC2022-G1-*-CGZX)项目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质疑事项1:采购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货物1“公寓床”的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材质工艺要求说明)中“一、床架▲6……”和“二、组合柜▲(5)”的内容,其中招标参数中没指出无缝梅花形钢管的梅花形是什么形状,明显不合理,预留的生产时间不足、L型的桌面表述不明等。
质疑事项2: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2、技术分”的“(1)材质小样分(满分23分)”,评分标准缺乏细化量化、预留的生产时间不足、在商务及其他要求表中“投标样品(小样)要求”小样尺寸不做为评定要求,评分中指出不符合技术参数要求的不得分,此项存在误导供应商的内容。
质疑事项3: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2、技术分”的“(4)投标人生产能力保障分(满分6分)”中生产办公机械设备或同档(类)设备加分直接排斥中小企业。
质疑事项4: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2、技术分”的“(5)项目实施及售后保障分(满分10分)”的内容,评审依据不明确、没有细化量化。
质疑事项5: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3、商务分”中“(2)信誉分(满分5分)”的“2)”,得分证书执行标准不明确。
质疑人请求:1对“床头立柱竖管”“床板”“组合柜学习桌规格:1220L×850/630W×25H,L型的桌面”参数具体要求描述足够清晰,准确。2.请求将技术评分办法中的(1)(4)(5)及商务评标办法中的(2)给予明确的量化、细化。
为此,本中心对质疑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现查明:
一、质疑事项中所描述公寓床的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材质工艺要求说明)以及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内容与采购文件内容相符。
二、采购人针对质疑事项回复如下:
关于质疑事项1,采购人同意对质疑事项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更正公告。
关于质疑事项2,采购人认为:评分方法及评分标准中2、技术分(1)材质小样分,是根据公寓床整体结构重要性来划分得分,本项目为学校重大项目同时关系到广大师生的安全,学生安全教育理念和安全保障,为明确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的公共安全,保障学生在使用中的安全,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设定采购标的实质性的功能或者目标等要求。
关于质疑事项3,采购人同意对质疑事项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更正公告。
关于质疑事项4,采购人认为:评分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已在招标文件的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和《售后服务及其他要求》中进行了细化和量化。在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中,给出了各评审因素量化点并赋予了得分。本评分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已进行了细化和量化。
关于质疑事项5,采购人同意对质疑事项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更正公告。
综上所述,本中心认为:质疑事项2、4不成立,质疑事项1、3、5部分成立。质疑人的质疑部分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一)规定,本项目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投诉。感谢质疑人对政府采购中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12月28日
抄送: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广西制造工程职业技术学
院。
桂政采函〔2022〕302号
质疑答复书
质疑 人: (略)
地址: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区自贸大厦5楼B区5-023号(集群注册)
法定代表人:百晓武
委托代理人:刘海 电话:*
质疑人于2022年12月19日向本中心递交《质疑函》,对广西制造工程 (略) 组合式公寓床采购(GXZC2022-G1-*-CGZX)项目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质疑事项1:采购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货物1“公寓床”的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材质工艺要求说明)中“一、床架▲6……”和“二、组合柜▲(5)”的内容,其中招标参数中没指出无缝梅花形钢管的梅花形是什么形状,明显不合理,预留的生产时间不足、L型的桌面表述不明等。
质疑事项2: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2、技术分”的“(1)材质小样分(满分23分)”,评分标准缺乏细化量化、预留的生产时间不足、在商务及其他要求表中“投标样品(小样)要求”小样尺寸不做为评定要求,评分中指出不符合技术参数要求的不得分,此项存在误导供应商的内容。
质疑事项3: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2、技术分”的“(4)投标人生产能力保障分(满分6分)”中生产办公机械设备或同档(类)设备加分直接排斥中小企业。
质疑事项4: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2、技术分”的“(5)项目实施及售后保障分(满分10分)”的内容,评审依据不明确、没有细化量化。
质疑事项5: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3、商务分”中“(2)信誉分(满分5分)”的“2)”,得分证书执行标准不明确。
质疑人请求:1对“床头立柱竖管”“床板”“组合柜学习桌规格:1220L×850/630W×25H,L型的桌面”参数具体要求描述足够清晰,准确。2.请求将技术评分办法中的(1)(4)(5)及商务评标办法中的(2)给予明确的量化、细化。
为此,本中心对质疑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现查明:
一、质疑事项中所描述公寓床的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材质工艺要求说明)以及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内容与采购文件内容相符。
二、采购人针对质疑事项回复如下:
关于质疑事项1,采购人同意对质疑事项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更正公告。
关于质疑事项2,采购人认为:评分方法及评分标准中2、技术分(1)材质小样分,是根据公寓床整体结构重要性来划分得分,本项目为学校重大项目同时关系到广大师生的安全,学生安全教育理念和安全保障,为明确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的公共安全,保障学生在使用中的安全,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设定采购标的实质性的功能或者目标等要求。
关于质疑事项3,采购人同意对质疑事项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更正公告。
关于质疑事项4,采购人认为:评分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已在招标文件的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和《售后服务及其他要求》中进行了细化和量化。在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中,给出了各评审因素量化点并赋予了得分。本评分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已进行了细化和量化。
关于质疑事项5,采购人同意对质疑事项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更正公告。
综上所述,本中心认为:质疑事项2、4不成立,质疑事项1、3、5部分成立。质疑人的质疑部分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一)规定,本项目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投诉。感谢质疑人对政府采购中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12月28日
抄送: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广西制造工程职业技术学
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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