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南石头街道自建房辅助排查服务项目采购邀请公告
海珠区南石头街道自建房辅助排查服务项目采购邀请公告
(略) 更新规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将对海珠区南石头街道自建房辅助排查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招标。现邀请贵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一、项目编号:GZGXY-2022-41
二、项目名称:海珠区南石头街道自建房辅助排查服务项目
三、最高限价:本工作预算为人民币(大写)点击查看>>万元整(¥140,000.00),不接受超过项目工作预算的报价。按照《 (略) 场管理暂行办法》(国测法发〔2010〕7号)第三十二条“对已列入《测绘收费标准》的测绘产品计费不得低于《测绘收费标准》规定标准的百分之八十五”规定,如报价低于本项目预算的85%,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说明报价理由,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1、项目内容一览表:
项目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限 | 类别 | 最高限价(元) |
海珠区南石头街道自建房辅助排查服务项目 | 一项 | 合同签订时间起,至本项目终期成果获得采购人确认止 | 服务 | 140,000.00 |
2、项目要求: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需求。
3、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1.2 供应商必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附件)及最新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附件);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如缴纳凭证),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附件);
1.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附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具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级或以上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包括:工程测量)(提供资质证书文件)。
2.2供应商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详见附件)。
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1月05日 10时00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须装订成册,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注明“正本”和“副本”。如果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封面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文件要求签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个人签名章,投标文件每页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文件须封入密封的信封或包装,在封口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2投递地址: (略) 越秀区东风中路362号珠江颐德大厦 (略) 城市更新规 (略) ,邮编*。
联系人:马小姐,020-*
(略) 更新规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将对海珠区南石头街道自建房辅助排查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招标。现邀请贵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一、项目编号:GZGXY-2022-41
二、项目名称:海珠区南石头街道自建房辅助排查服务项目
三、最高限价:本工作预算为人民币(大写)点击查看>>万元整(¥140,000.00),不接受超过项目工作预算的报价。按照《 (略) 场管理暂行办法》(国测法发〔2010〕7号)第三十二条“对已列入《测绘收费标准》的测绘产品计费不得低于《测绘收费标准》规定标准的百分之八十五”规定,如报价低于本项目预算的85%,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说明报价理由,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1、项目内容一览表:
项目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限 | 类别 | 最高限价(元) |
海珠区南石头街道自建房辅助排查服务项目 | 一项 | 合同签订时间起,至本项目终期成果获得采购人确认止 | 服务 | 140,000.00 |
2、项目要求: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需求。
3、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1.2 供应商必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附件)及最新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附件);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如缴纳凭证),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附件);
1.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附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具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级或以上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包括:工程测量)(提供资质证书文件)。
2.2供应商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详见附件)。
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1月05日 10时00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须装订成册,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注明“正本”和“副本”。如果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封面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文件要求签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个人签名章,投标文件每页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文件须封入密封的信封或包装,在封口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2投递地址: (略) 越秀区东风中路362号珠江颐德大厦 (略) 城市更新规 (略) ,邮编*。
联系人:马小姐,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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