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采煤沉陷区治理利用总体规划招标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抚顺市采煤沉陷区治理利用总体规划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抚顺市采煤沉陷区治理利用总体规划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2-12-29 至 2023-01-06
撰写单位: 辽宁 (略) 撰写人: 董馨凝
( (略) 采煤沉陷区治理利用总体规划)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采煤沉陷区治理利用总体规划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1月1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00708
项目名称: (略) 采煤沉陷区治理利用总体规划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500,000.00
最高限价(元):1,500,000
采购需求:

一、服务内容:

1、规划范围:规划核心 (略) 中心城区采煤沉陷区,西起新华桥南-劳动公园东,东至东洲河-绥化路;北起浑河南路,南至煤都路-东露天矿生产边界,规划用地面积为24平方公里。规划研究范围75平方公里,包括采煤影响区及周边联动区。

2、规划目标: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解决采沉区治理利用的痛点和难点问题(如现状底数不清、用地混乱、管理政策过时、多头管理等)。根据最新的矿山地质灾害评估评价结果,科学精准划分土地开发强度分区,使采沉区土地能用尽用;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提出更灵活的建设用地指标管理方式;按照国家最新政策,研究更具可行性的治理利用项目。

3、项目内容:

24平方公里核心范围:

(1)摸清底数。采用测绘、实地调查等方式摸清采煤沉陷区土地和建筑现状规模、分布、权属情况。调查用正射影像及地形图等测绘成果需由编制单位自行委托测绘机构完成。

(2)结合地质灾害影响评估成果(国土空间规划阶段性成果),确定土地利用主导方向,提出采煤沉陷区地质灾综合害治理与整合利用重点思路。 (略) 发改委采煤沉陷区治理利用项目包装、研究需要。

(3)科学精准划定建设管控分区:根据最新的矿山地质灾害评估评价结果,科学精准划分土地开发强度分区,使采沉区土地能用尽用。拟按照避免人员集聚、临时轻质建筑、底层抗沉降建筑、基础结构需加固建筑几个等级划分地质管控条件,分类实施灵活的规划管控措施。

(4)按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要求,确定采煤沉陷区土地使用方案。

(5)在国土空间规划框架下研究采煤沉陷区土地性质灵活变更、修复建设土地指标奖励、复垦耕地指标交易等需要向上争取的政策。

75平方公里规划研究范围:

综合西露天矿综合治理利用 (略) 政府编制的其他规划研究成果,按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要求,制定75平方公里采煤影响区范围内土地使用方案。

3、规划深度:达到国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关技术文件要求。

验收标准: (略) 发改委验收标准。

4、成果要求:成果为说明书附图则。成果类型包含图册和电子版(PDF)。

二、售后服务

1、设计方交付设计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对不超出原范围的内容做必要的调整。

2、一年内进行本项目的技术咨询解答。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80日历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要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级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29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1月06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1月1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 (略) 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供应商报名(按照采购公告界面提示操作即可)成功后请将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q.com。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 临江东路21-2号楼1号A座16楼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 (略)
地址: 临江路5-3号成功家园东门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q.com
开户行: (略) 抚顺望花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 (略) 塔峪分公司
账号: *38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任琳
电话: 024-*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抚顺市采煤沉陷区治理利用总体规划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2-12-29 至 2023-01-06
撰写单位: 辽宁 (略) 撰写人: 董馨凝
( (略) 采煤沉陷区治理利用总体规划)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采煤沉陷区治理利用总体规划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1月1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00708
项目名称: (略) 采煤沉陷区治理利用总体规划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500,000.00
最高限价(元):1,500,000
采购需求:

一、服务内容:

1、规划范围:规划核心 (略) 中心城区采煤沉陷区,西起新华桥南-劳动公园东,东至东洲河-绥化路;北起浑河南路,南至煤都路-东露天矿生产边界,规划用地面积为24平方公里。规划研究范围75平方公里,包括采煤影响区及周边联动区。

2、规划目标: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解决采沉区治理利用的痛点和难点问题(如现状底数不清、用地混乱、管理政策过时、多头管理等)。根据最新的矿山地质灾害评估评价结果,科学精准划分土地开发强度分区,使采沉区土地能用尽用;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提出更灵活的建设用地指标管理方式;按照国家最新政策,研究更具可行性的治理利用项目。

3、项目内容:

24平方公里核心范围:

(1)摸清底数。采用测绘、实地调查等方式摸清采煤沉陷区土地和建筑现状规模、分布、权属情况。调查用正射影像及地形图等测绘成果需由编制单位自行委托测绘机构完成。

(2)结合地质灾害影响评估成果(国土空间规划阶段性成果),确定土地利用主导方向,提出采煤沉陷区地质灾综合害治理与整合利用重点思路。 (略) 发改委采煤沉陷区治理利用项目包装、研究需要。

(3)科学精准划定建设管控分区:根据最新的矿山地质灾害评估评价结果,科学精准划分土地开发强度分区,使采沉区土地能用尽用。拟按照避免人员集聚、临时轻质建筑、底层抗沉降建筑、基础结构需加固建筑几个等级划分地质管控条件,分类实施灵活的规划管控措施。

(4)按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要求,确定采煤沉陷区土地使用方案。

(5)在国土空间规划框架下研究采煤沉陷区土地性质灵活变更、修复建设土地指标奖励、复垦耕地指标交易等需要向上争取的政策。

75平方公里规划研究范围:

综合西露天矿综合治理利用 (略) 政府编制的其他规划研究成果,按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要求,制定75平方公里采煤影响区范围内土地使用方案。

3、规划深度:达到国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关技术文件要求。

验收标准: (略) 发改委验收标准。

4、成果要求:成果为说明书附图则。成果类型包含图册和电子版(PDF)。

二、售后服务

1、设计方交付设计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对不超出原范围的内容做必要的调整。

2、一年内进行本项目的技术咨询解答。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80日历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要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级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29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1月06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1月1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 (略) 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供应商报名(按照采购公告界面提示操作即可)成功后请将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q.com。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 临江东路21-2号楼1号A座16楼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 (略)
地址: 临江路5-3号成功家园东门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q.com
开户行: (略) 抚顺望花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 (略) 塔峪分公司
账号: *38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任琳
电话: 024-*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