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坪县齐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柯坪县XX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柯坪县齐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柯坪县XX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柯坪县XX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柯坪县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12月29日20:47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01月06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下午:15:30 至 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 ||
开标时间 | 2023年01月19日11:30 | ||
开标地点 | 政采云一站式政府采购云平台 | ||
预算金额 | ¥574.*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红霞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柯坪县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柯坪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柯坪县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疆阿克苏地区柯坪县柯坪镇幸福路5号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122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项目概况
柯坪县XX餐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1月19日 11: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集kpxzcy2022-00177
项目名称:柯坪县XX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柯坪县XX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柯坪县XX提供餐饮服务,详见招标文件及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双方签订的合同日期执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01月06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9日 11: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政采云一站式政府采购云平台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19日 11: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一站式政府采购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同时在新疆政府采购网、阿克地区行政公署网和柯坪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2.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变更、答疑、澄清文件。 3.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并需要使用CA锁,登录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参与投标,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4.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人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柯坪县公安局
地 址:柯坪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柯坪县 (略)
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柯坪县柯坪镇幸福路5号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12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红霞
电 话:*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柯坪县XX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柯坪县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12月29日20:47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01月06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下午:15:30 至 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 ||
开标时间 | 2023年01月19日11:30 | ||
开标地点 | 政采云一站式政府采购云平台 | ||
预算金额 | ¥574.*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红霞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柯坪县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柯坪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柯坪县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疆阿克苏地区柯坪县柯坪镇幸福路5号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122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项目概况
柯坪县XX餐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1月19日 11: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集kpxzcy2022-00177
项目名称:柯坪县XX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柯坪县XX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柯坪县XX提供餐饮服务,详见招标文件及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双方签订的合同日期执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01月06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9日 11: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政采云一站式政府采购云平台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19日 11: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一站式政府采购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同时在新疆政府采购网、阿克地区行政公署网和柯坪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2.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变更、答疑、澄清文件。 3.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并需要使用CA锁,登录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参与投标,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4.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人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柯坪县公安局
地 址:柯坪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柯坪县 (略)
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柯坪县柯坪镇幸福路5号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12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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