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video_play").css("display","block");} 2022年11月30日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 屏山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聂学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赵丹县长委托,我代表县政府就屏山县2021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 />
屏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屏山县2021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屏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屏山县2021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2年11月30日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
屏山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聂学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赵丹县长委托,我代表县政府就屏山县2021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及审计整改工作推进情况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了《关于2021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提出了审议意见。会后,县政府认真组织研究,逐项抓好审议意见落实,切实做好问题整改,确保取得实效。
2021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43个。截至2022年10月,已整改到位问题40个、问题整改率93.02%。
二、预算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非税收入7743.81万元征缴不及时问题。已完成整改。县财政局已于2022年6月全面完成非税收入7743.81万元征收缴库。
(二)关于预算执行管理不到位问题。已完成整改。县财政局已于2022年10月完成资金支付86.84万元,收回存量资金79.21万元。
(三)关于预算资金绩效不高问题。已完成整改。项目实施单位通过召集相关部门进行联合会商,协调解决项目推进存在的问题,县财政局按一级预算单位20%比例,选取17个重点部门进行资金绩效监控,开展整体评价打分,将评价打分情况与单位目标绩效考核挂钩,切实发挥好资金效益。
(四)关于专项债券资金支出进度较慢问题。已完成整改。县财政局于2022年5月已将专项债券项目资金35400万元全部使用完毕。
(五)关于公务卡结算使用率低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县财政局制发公务卡结算通知,将公务卡结算情况与各单位差旅费等公用经费支出审核挂钩,举一反三开展严肃财经纪律整治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对未按要求开展公务卡结算的3个预算单位加大资金审核力度,提高公务卡使用结算率。
三、县级部门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关于财政资金清缴不及时问题。正在整改。截至2022年10月,县教育体育局已清理上缴存量资金849.04万元,其中:已缴入财政专户36.59万元、收回抵减财政指标812.45万元,剩余1832万元资金县教育体育局已落实专人正在开展资金清缴整改。县教育体育局专户利息4.21万元已于2022年3月全部缴回县财政,县经商科信局292万元往来款项已于2021年12月全部清理核销。
(二)关于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问题。已完成整改。大额使用现金问题,县经商科信局制定《关于印发〈局党委会议事规则〉的通知》(屏经商科信党〔2021〕22号)文件,明确“单项经费支出1000元以上均采取转账支付”;坐收坐支学校小卖部扩大经营范围所获利润问题,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召开校长例会,集中学彝族乡人民政府已于2022年10月兑现退耕还林补助19.75万元和各类民生资金21.89万元,并以乡党委、政府名义对相关责任人书面通报批评,纳入年终绩效考核。
(二)关于工程质保金长期挂账未清退问题。已完成整改,新安镇、清平彝族乡人民政府已于2022年2月全额将长期挂账的工程质保金6.32万元退回对应单位。
(三)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清平彝族乡、新安镇人民政府已于2021年12月将违规支付的借款13.91万元全额追回;二是未按程序、违规出借三峡种子基金110万元问题,截至2022年10月,清平彝族乡出借的40万元已完成整改,新安镇优亲厚友出借70万元三峡种子基金问题已移送至新安镇纪委调查处理,1人被党内警告处分、1人被警告,违规借出资金已全部退回对应账户;三是清平彝族乡人民政府已于2021年10月将超进度拨付的工程项目资金70.98万元和违规划拨 (略) 646万元全额追回。
(四)关于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问题。已完成整改。清平彝族乡人民政府已于2022年2月将违规为镇干部发放的交通补助1.75万元、重复报销的扶贫租车费6790元全部追回。
(五)关于乡镇监管不力问题。已完成整改。清平彝族乡村干部将三峡种子基金占用费1.92万元公款私存问题已于2021年12月移送至清平彝族乡纪委调查处理,1人被党内警告处分,三峡种子基金占用费1.92万元已于2021年12月存入对应账户。
五、政府投资管理和项目审计情况
(一)关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方面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将履职不到位、签字认可并计量61.08万元虚假隐蔽资料的监理单位移送至主管部门正在调查处理,虚假认定的61.08万元工程量已核减。二是将多计工程投资1719.02万元的造价咨询机构移送至主管部门处理,主管部门对造价咨询机构处以3万元行政处罚,项目业主方扣除造价咨询机构服务费50.7万元。
(二)关于移民项目审计监督方面问题。已完成整改。41个移民项目结算多计工程价款175.94万元、11个存量移民项目结算多计工程价款5028.98万元问题,已完成对多计的工程价款5204.92万元核减工作。
六、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一)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审计查出问题。正在整改。
一是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己整改,县住建城管局已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账核算,通过账务调整将资金利息分小区按户数完成分摊,规范维修资金管理。
二是开发商违规代收代交的维修资金146.46万元,己整改。开发商已将代收代交的维修资金146.46万元存回维修资金账户。县住建局通过暂停办理开发企业商品房预(销)售许可、商品房网上备案等相关业务等监管措施,全面禁止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代收商品房维修资金,县房产管理所于2022年5月印发《屏山县维修资金查询制度》《屏山县维修资金公示制度》《屏山县维修资金续交制度》,规范化管理维修资金。
三是开发商长期占用代收的维修资金1262.32万元,正在整改。截至2022年10月,县住建局已追回786万元,剩余476.28万元资金县住建城管局已分别针对对应楼盘制定追缴方案,通过将未售资产在房管所备案、法院拍卖处置等方式持续开展问题整改。
四是未开展审价结算、划转 (略) 、未按规定确定维修施工单位等问题,已完成整改。县住建城管 (略) 和物业管理人员业务培训,规范维修资金项目实施和维修资金拨付流程。
五是维修资金保值增值情况较差问题,正在整改。县住建城管局已形成了维修基金初步储存方案,正在与存款银行对接细化方案开展整改。
(二) (略) 级财政奖补资金专项审计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未按管理办法兑现建筑产业奖补资金、 (略) 级奖补资金问题,县住建城管局已修订完善《屏山县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县农业农村局追回4950元 (略) 级奖补资金,二是执行上级政策不到位、未配套42.72万元县级资金问题,县财政已于2022年10月配套到位县级资金42.72万元。
(三)关于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专项审计问题。已完成整改。县财政局于2022年9月印发《关于收缴项目资金及分红款的通知》(屏财函〔2022〕302号),并收回屏山镇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资金300万元,收缴资金分红12.33万元。中共屏山县委办公室印发《监督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十二条措施》的通知(屏委办发〔2022〕6号),进一步规范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管理和项目实施。
(四)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和利用情况专项审计问题。已完成整改。
高标准农田建设与管理问题整改:一是高标准农田7.03万亩面积不实问题,县农业农村局聘请第三方机构,在原清查评估的基础上扣除不实面积7.03万亩,完成2011—2018年高标准农田面积重新上图入库;二是存在“非粮化”9.63万亩现象,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坚决防止高标准农田“非粮化”的通知》(屏农领办发〔2021〕18号)《关于鼓励撂荒耕地复种粮食的通知》(屏农领办发〔2021〕11号),遏制“非粮化”现象发生;三是工程建设管理不严、建设内容变更不规范问题,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通知》(屏农领办发〔2021〕35号),完善项目变更、验收程序,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四是高标准农田管护工作推进不到位问题,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屏山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理制度》(屏农领办发〔2021〕4号),建立完善管护台账,明确管护措施,保障高标准农田项目管护。
资金分配管理使用问题整改:一是资金投入保障力度不够问题,县政府已落实地方配套资金2294.74万元,确保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标准不低于3000元/亩;二是地力培肥资金308.53万元使用绩效不高的问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督促各乡镇兑现资金294.83万元,结余资金13.7万元已退回县财政。
七、下一步工作措施
2022年,审计整改工作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取得了明显成果。下一步,县政府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审计整改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
一是坚持县委对全县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紧扣县委审计委员会统筹安排,聚焦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深化政策落实、权力运行、民生保障、政府投资等审计工作,深入解剖风险隐患和问题短板,着力化解机制障碍和制度缺陷,更好维护经济社会健康平稳运行。
二是强化思想认识,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审计整改是审计工作的“后半篇文章”,被审计单位要高度重视审计部门依法查出的各类问题,严肃对待,真正承担并切实履行好审计查出问题标本兼治的主体责任,不断深入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巩固和深化整改结果,以有力有效的审计整改推动制度健全完善,提高制度执行力。
三是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工作落实机制。加强对屡审屡犯问题的整改督办,分类推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和成效评价,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继续实行挂账督办,把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干部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纳入对部门和乡镇的综合考核内容,推动问题整改“清仓见底”。
在县委、县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和有力监督下,县政府将持续加强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着力压实整改责任,加强源头治理,健全监管机制,堵塞管理漏洞,着力构建统一高效审计监督体系,为高质量建设幸福奋进新屏山提供有力的审计保障。
2022年11月30日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
屏山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聂学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赵丹县长委托,我代表县政府就屏山县2021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及审计整改工作推进情况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了《关于2021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提出了审议意见。会后,县政府认真组织研究,逐项抓好审议意见落实,切实做好问题整改,确保取得实效。
2021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43个。截至2022年10月,已整改到位问题40个、问题整改率93.02%。
二、预算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非税收入7743.81万元征缴不及时问题。已完成整改。县财政局已于2022年6月全面完成非税收入7743.81万元征收缴库。
(二)关于预算执行管理不到位问题。已完成整改。县财政局已于2022年10月完成资金支付86.84万元,收回存量资金79.21万元。
(三)关于预算资金绩效不高问题。已完成整改。项目实施单位通过召集相关部门进行联合会商,协调解决项目推进存在的问题,县财政局按一级预算单位20%比例,选取17个重点部门进行资金绩效监控,开展整体评价打分,将评价打分情况与单位目标绩效考核挂钩,切实发挥好资金效益。
(四)关于专项债券资金支出进度较慢问题。已完成整改。县财政局于2022年5月已将专项债券项目资金35400万元全部使用完毕。
(五)关于公务卡结算使用率低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县财政局制发公务卡结算通知,将公务卡结算情况与各单位差旅费等公用经费支出审核挂钩,举一反三开展严肃财经纪律整治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对未按要求开展公务卡结算的3个预算单位加大资金审核力度,提高公务卡使用结算率。
三、县级部门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关于财政资金清缴不及时问题。正在整改。截至2022年10月,县教育体育局已清理上缴存量资金849.04万元,其中:已缴入财政专户36.59万元、收回抵减财政指标812.45万元,剩余1832万元资金县教育体育局已落实专人正在开展资金清缴整改。县教育体育局专户利息4.21万元已于2022年3月全部缴回县财政,县经商科信局292万元往来款项已于2021年12月全部清理核销。
(二)关于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问题。已完成整改。大额使用现金问题,县经商科信局制定《关于印发〈局党委会议事规则〉的通知》(屏经商科信党〔2021〕22号)文件,明确“单项经费支出1000元以上均采取转账支付”;坐收坐支学校小卖部扩大经营范围所获利润问题,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召开校长例会,集中学彝族乡人民政府已于2022年10月兑现退耕还林补助19.75万元和各类民生资金21.89万元,并以乡党委、政府名义对相关责任人书面通报批评,纳入年终绩效考核。
(二)关于工程质保金长期挂账未清退问题。已完成整改,新安镇、清平彝族乡人民政府已于2022年2月全额将长期挂账的工程质保金6.32万元退回对应单位。
(三)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清平彝族乡、新安镇人民政府已于2021年12月将违规支付的借款13.91万元全额追回;二是未按程序、违规出借三峡种子基金110万元问题,截至2022年10月,清平彝族乡出借的40万元已完成整改,新安镇优亲厚友出借70万元三峡种子基金问题已移送至新安镇纪委调查处理,1人被党内警告处分、1人被警告,违规借出资金已全部退回对应账户;三是清平彝族乡人民政府已于2021年10月将超进度拨付的工程项目资金70.98万元和违规划拨 (略) 646万元全额追回。
(四)关于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问题。已完成整改。清平彝族乡人民政府已于2022年2月将违规为镇干部发放的交通补助1.75万元、重复报销的扶贫租车费6790元全部追回。
(五)关于乡镇监管不力问题。已完成整改。清平彝族乡村干部将三峡种子基金占用费1.92万元公款私存问题已于2021年12月移送至清平彝族乡纪委调查处理,1人被党内警告处分,三峡种子基金占用费1.92万元已于2021年12月存入对应账户。
五、政府投资管理和项目审计情况
(一)关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方面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将履职不到位、签字认可并计量61.08万元虚假隐蔽资料的监理单位移送至主管部门正在调查处理,虚假认定的61.08万元工程量已核减。二是将多计工程投资1719.02万元的造价咨询机构移送至主管部门处理,主管部门对造价咨询机构处以3万元行政处罚,项目业主方扣除造价咨询机构服务费50.7万元。
(二)关于移民项目审计监督方面问题。已完成整改。41个移民项目结算多计工程价款175.94万元、11个存量移民项目结算多计工程价款5028.98万元问题,已完成对多计的工程价款5204.92万元核减工作。
六、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一)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审计查出问题。正在整改。
一是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己整改,县住建城管局已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账核算,通过账务调整将资金利息分小区按户数完成分摊,规范维修资金管理。
二是开发商违规代收代交的维修资金146.46万元,己整改。开发商已将代收代交的维修资金146.46万元存回维修资金账户。县住建局通过暂停办理开发企业商品房预(销)售许可、商品房网上备案等相关业务等监管措施,全面禁止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代收商品房维修资金,县房产管理所于2022年5月印发《屏山县维修资金查询制度》《屏山县维修资金公示制度》《屏山县维修资金续交制度》,规范化管理维修资金。
三是开发商长期占用代收的维修资金1262.32万元,正在整改。截至2022年10月,县住建局已追回786万元,剩余476.28万元资金县住建城管局已分别针对对应楼盘制定追缴方案,通过将未售资产在房管所备案、法院拍卖处置等方式持续开展问题整改。
四是未开展审价结算、划转 (略) 、未按规定确定维修施工单位等问题,已完成整改。县住建城管 (略) 和物业管理人员业务培训,规范维修资金项目实施和维修资金拨付流程。
五是维修资金保值增值情况较差问题,正在整改。县住建城管局已形成了维修基金初步储存方案,正在与存款银行对接细化方案开展整改。
(二) (略) 级财政奖补资金专项审计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未按管理办法兑现建筑产业奖补资金、 (略) 级奖补资金问题,县住建城管局已修订完善《屏山县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县农业农村局追回4950元 (略) 级奖补资金,二是执行上级政策不到位、未配套42.72万元县级资金问题,县财政已于2022年10月配套到位县级资金42.72万元。
(三)关于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专项审计问题。已完成整改。县财政局于2022年9月印发《关于收缴项目资金及分红款的通知》(屏财函〔2022〕302号),并收回屏山镇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资金300万元,收缴资金分红12.33万元。中共屏山县委办公室印发《监督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十二条措施》的通知(屏委办发〔2022〕6号),进一步规范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管理和项目实施。
(四)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和利用情况专项审计问题。已完成整改。
高标准农田建设与管理问题整改:一是高标准农田7.03万亩面积不实问题,县农业农村局聘请第三方机构,在原清查评估的基础上扣除不实面积7.03万亩,完成2011—2018年高标准农田面积重新上图入库;二是存在“非粮化”9.63万亩现象,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坚决防止高标准农田“非粮化”的通知》(屏农领办发〔2021〕18号)《关于鼓励撂荒耕地复种粮食的通知》(屏农领办发〔2021〕11号),遏制“非粮化”现象发生;三是工程建设管理不严、建设内容变更不规范问题,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通知》(屏农领办发〔2021〕35号),完善项目变更、验收程序,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四是高标准农田管护工作推进不到位问题,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屏山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理制度》(屏农领办发〔2021〕4号),建立完善管护台账,明确管护措施,保障高标准农田项目管护。
资金分配管理使用问题整改:一是资金投入保障力度不够问题,县政府已落实地方配套资金2294.74万元,确保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标准不低于3000元/亩;二是地力培肥资金308.53万元使用绩效不高的问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督促各乡镇兑现资金294.83万元,结余资金13.7万元已退回县财政。
七、下一步工作措施
2022年,审计整改工作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取得了明显成果。下一步,县政府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审计整改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
一是坚持县委对全县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紧扣县委审计委员会统筹安排,聚焦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深化政策落实、权力运行、民生保障、政府投资等审计工作,深入解剖风险隐患和问题短板,着力化解机制障碍和制度缺陷,更好维护经济社会健康平稳运行。
二是强化思想认识,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审计整改是审计工作的“后半篇文章”,被审计单位要高度重视审计部门依法查出的各类问题,严肃对待,真正承担并切实履行好审计查出问题标本兼治的主体责任,不断深入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巩固和深化整改结果,以有力有效的审计整改推动制度健全完善,提高制度执行力。
三是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工作落实机制。加强对屡审屡犯问题的整改督办,分类推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和成效评价,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继续实行挂账督办,把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干部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纳入对部门和乡镇的综合考核内容,推动问题整改“清仓见底”。
在县委、县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和有力监督下,县政府将持续加强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着力压实整改责任,加强源头治理,健全监管机制,堵塞管理漏洞,着力构建统一高效审计监督体系,为高质量建设幸福奋进新屏山提供有力的审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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